現在感冒、肺炎、流感的某些證型,包括在中醫的“傷寒”概念里面,相當于中醫上說人體感受風、寒,甚至于包括暑、濕、燥、火等病邪所致的多種外感性疾病。簡單點表述,感冒就是相當于外因感風寒、內因正氣虛虧、寒溫不適所致疾病,治療也就是祛風散寒、調和營衛、清熱解表為治,用藥也就不過麻黃、桂枝、葛根、柴胡輩,目的也就是發汗疏風解表祛寒清熱,使病患較快恢復健康態。當然溫病學派遇溫病時,常用到銀翹散等,銀翹散是辛涼疏風解表的,不是發汗的,但可以汗,為“病解汗出”,其汗為病解后人體恢復其正常生理性功能性出汗;而與之相對應的是,麻黃湯是發汗的 ,桂枝湯也可發汗,且多要求湯后喝溫粥、覆被蓋,以助微汗出,為“汗出病解”,有的甚至要“汗澈而病解”。 【雖服麻黃湯或桂枝湯有啜粥與不啜粥的區別,然覆取微汗的原則相同,且以汗出方式祛邪,故有醫囑“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若不汗出,乃服至二三劑”。要想祛除邪氣,必須掌握汗出的程度,“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汗出適度,則邪去病解;發汗太過,則損陽傷正,變證叢生。可知,非汗出無以祛表邪,大汗出反而傷正氣。此即以發汗藥得以汗解的要領。】 【注:中醫里有不當汗不可汗而不可妄汗之論,如“亡血家、淋家、瘡家,及傷寒病在少陽、壞病、虛人、女人經水適來等”,皆在禁汗之列。若誤汗之,變證百出。 其實,此處論禁汗、不可汗,當決非杜絕人體本當正常所需之汗,而是指,此類病家多虛,當不用瀉實解實之汗。所謂“補虛瀉實”,在此,或為“虛不瀉實”之另解。 《傷寒淪》亦有不可汗條例,諸如:“臍周圍或有動氣不可汗;脈沉咽燥,病已人里不可汗;少陰證但厥無汗不可汗;少陰中寒不可汗;寸脈或尺脈弱者不可汗”,此使很多初學者,更是不知所以然。 其實病不可汗,是指病情不適宜用汗法,而不是指病家不需要人體正常生理代謝所需之正常汗機能,故又不可以不汗,汗之須得其法。因為“體質有陰陽之偏,或兼證有寒熱之異”,所以“凡一切陽虛者,皆宜補中發汗;一切陰虛者,皆宜養陰發汗;挾熱者,皆宜清涼發汗;挾寒者,皆宜溫經發汗;傷食者,則宜導滯發汗。重感而體實者,汗之宜重,麻黃湯;感輕而體虛者,汗之宜輕,香蘇散”。】 【注:用中醫外治,推經搓絡等,令微汗為度,中醫外治較之內調,尺度把握靈活自由,且無用藥多少之害之虞;而配合中藥內調時,則更可少用藥量而直取良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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