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發布《關于實行住房購買資格預審的通告》《關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規定的補充通知》。其中提到,針對成都市除青白江區、郊區(市)外的12區購房報名人數較多的房源,搖號銷售順序進行調整,優先無房家庭選房。同時,也將開始實行購房資格預審。 根據此次政策要求,購房資格將會被分為無房居民家庭、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及普通購房家庭3類。在登記購房人數達到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時候,全部房源僅向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銷售,其中無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數的70%,剩余房源用于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選購。 在購房資格復核中,會按照如下順序進行:一、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并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二、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三、不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但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并具有項目所在區同一住房限購區域購房資格;四、不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但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并具有項目所在區同一住房限購區域購房資格。 同時,購房人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的時間長短也會成為復核順序先后的依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復核確認的登記購房人數達到相對應房源數量3倍,購房資格復核工作也隨即結束。 此外,本次政策之前的“剛需”購房者并沒有具體區分是否為“無房家庭”,現在若要達到此要求,購房者及其家庭成員需在本市名下無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來無住房轉讓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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