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說一說周瑞老婆送宮花的事(以前聊過一次,放在次條)。 簡單回顧一下這個事情:薛姨媽讓周瑞老婆把十二支宮花送給“三春”、林黛玉和王熙鳳,周瑞老婆先送給“三春”,再送給王熙鳳,最后送到黛玉那兒,黛玉說了句“別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給我”。 這個話題以前討論過一次,不過挺有爭議的,焦點就在于:是周瑞老婆故意把挑剩下的宮花給林黛玉,還是林黛玉太敏感? 我的想法是后者。 為什么這么想呢?本文就再來嘮叨嘮叨吧,不妥之處,歡迎扔磚。 我覺得這件事可以把涉及的幾個要素分拆開來審視一下,然后再組合起來看。主要有四個要素:宮花,薛姨媽的分配方案,周瑞老婆,分配對象取花等。 下面就分別考察,還原事實吧。 01宮花 所謂“宮花”,據薛姨媽介紹,是“宮里頭做的新鮮樣法堆紗花兒”,共十二支。是來自皇宮的,是紗花,總數自然不會只有十二支,而是薛姨媽得到了十二支。想來,這十二支應該是沒什么差別的,并且不會是皇宮里的嬪妃們挑剩下的次品貨,而只是從許多支紗花里分出了十二支而已。 所以,十二支宮花本身是沒有什么好壞之別的,不像超市里的菜蔬水果,品相有好有壞,先買的人先挑,挑到后來就成沒人要的了。 02薛姨媽的分配方案 薛姨媽是這樣跟周瑞老婆說的: “你家的三位姑娘,每人兩支,下剩六支,送林姑娘兩支,那四支給了鳳哥兒罷。” 順序和數量都說得很清楚,而側重的還是數量,“三春”加上林黛玉四位姑娘每人兩支,王熙鳳一人四支。邏輯上也順,先姑娘后媳婦,姑娘里面,則先內后外;如果非把黛玉放在前面,倒又顯得刻意突出她是“客人”了。 榮國府的姐妹媳婦(惜春是寧國府賈珍的胞妹,但一直生活在榮國府)都在其中了,除了大奶奶李紈。如果李紈也算上,那就正好每人兩支了。但李紈是寡婦,按規矩是不能戴花的。 薛姨媽給王熙鳳四支,一是因為手頭宮花總共十二支,寶釵既不要,那就分不均勻,二是因為鳳姐是大管家,多給幾支也可以派派用場(鳳姐果然拿去送了寧國府秦可卿兩支)。 所以說,薛姨媽的分配方案是不錯的。 03周瑞老婆 周瑞老婆在分配時,先送了“三春”,然后送了王熙鳳,最后送林黛玉,結果被黛玉嗆了一句,“一聲兒不言語”。 這是因為她被黛玉說中了用意“沒話說”呢,還是因為這并非她的用意但“沒法解釋”呢? 來關注幾個細節吧。 當時周瑞老婆領了任務后,直接到了王夫人的正房后頭。原來,“三春”原本與林黛玉一起住在賈母那邊的,因“孫女們太多了,一處擠著倒不便,只留寶玉、黛玉二人在這邊解悶,卻將迎、探、惜三人移到王夫人這邊房后三間小抱廈內居住”。 可想而知,如果她們都仍住在賈母那邊,周瑞老婆的八支宮花肯定是一起送出去了,不可能非把黛玉的兩支放到最后送不可。 而既然已經分開住了,那就先后的差別就比較明顯了。 事實上,周瑞老婆本來還有一次機會消除她故意慢待林黛玉的嫌疑,就是她送花時,迎春和探春正在窗下弈棋,而惜春卻不在房里,她以為是在老太太那邊; 如果惜春確實在賈母那邊,那就順理成章地與黛玉每人兩支,然后周瑞家的拿余下的四支去給鳳姐就行了,偏偏惜春就在旁邊屋里跟水月庵的小姑子智能兒玩,于是惜春的兩支也送了。 于是就剩下林黛玉與王熙鳳之間的先后選擇了。 大家都知道周瑞家的先送了王熙鳳,最后再給林黛玉。 在做這個選擇時,周瑞老婆是很自然地把王熙鳳放在了前面,因為從送花的路徑上,從王夫人居處位置到老太太居處及鳳姐居處呈三角狀,距離差不多。 在這種情況下,作為榮國府中層干部的周瑞老婆選擇先給重要實權人物王熙鳳(又是王府女兒)送花,那幾乎是可以不假思索的,“便往鳳姐兒處來”。 從這個角度看,周瑞老婆確實沒有把林黛玉看得更重要,不過,也不能據此就認定她是個勢利眼。 如果這樣就能認定她勢利的話,如果她反過來特意先送了黛玉,那么是否可以說她是想拍賈母的馬屁所以刻意表現得重視黛玉? 事實上,周瑞老婆這個人還是挺厚道的。 近期我們討論過劉姥姥到榮國府打抽豐,引路人就是周瑞老婆。如果沒有她居中協調,劉姥姥是見不到王熙鳳也不可能拿到20兩銀子,也不可能有后來的二進榮國府。 周瑞老婆這么幫劉姥姥,固然有要面子、顯弄自己本事的因素,但同時也是與人為善,蠻講感情,樂于助人(肯回報)的。 就在這次送宮花的一些插曲上,也可以看出她的一些相關特點。 比如她在薛姨媽那兒第一次見到了香菱,“拉了她的手,細細地看了一回”,跟金釧兒說香菱生得好個模樣兒,“竟有些像咱們東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然后打聽她的身世,“為她嘆息傷感一回”。 與薛寶釵聊天,聊到她的病,說起了“冷香丸”,周瑞老婆說:“不知那是個什么海上方兒?姑娘說了,我們也記著說與人知道,倘遇見這樣的病,也是行好的事。” 在惜春那兒,周瑞老婆也與她說話,并與水月庵的小姑子“嘮叨了一回”。 由以上例子可見,周瑞老婆人緣不錯,與各層面的人都樂意說說閑話;當然了,也顯得有點多嘴多舌,是個“話癆”。 另外,從年輕人對她的稱呼上,也可以看出周瑞老婆為人不壞。 薛寶釵和寶玉都叫她“周姐姐”。薛寶釵四平八穩,叫她“周姐姐”或出于禮節,像寶玉也是叫她“周姐姐”的,這卻是強求不來的,必得是寶玉日常覺得不錯才肯親切一些。 畢竟,在寶玉心里,一個女子可以分為無價的珠寶、死珠和魚眼睛三個階段,按年歲,周瑞老婆已近魚眼睛階段了,如果平時關系不好,那是斷然不會享受到“姐姐”禮遇的。 寶玉甚至在周瑞老婆被黛玉嗆了一句后,為她打圓場,用問她去薛姨媽那兒干什么、寶姐姐在做什么之類的話岔開了,緩解了尷尬。 所以,周瑞老婆送花的選擇,是有所偏重的,但不能據此說她慢待林黛玉。就像老師表揚兩個學生,并不能說后受表揚的學生就是受到了批評一樣。 04分配對象取花 第四個要素,就是幾位被送花的女孩兒是怎么取花的,是不是“挑”的? 上文已經提到,這些花其實是一樣的,并不存在好壞之分,但是這也不影響有人要“挑”,所以還是看一下,“三春”和鳳姐有沒有挑。 周瑞老婆把花送到“三春”那兒時,迎春和探春的收花場面是這樣的: 周瑞家的將花送上,說明原故。他二人忙住了棋,都欠身道謝,命丫嬛們收了。 惜春是這樣收的: 說著,大家取笑一回,惜春命丫嬛入畫來收了。 都是周瑞老婆把花送上,然后三位姑娘讓丫頭“收了”,并沒有“挑”。 然后到了王熙鳳那兒,王熙鳳當時正和賈璉玩“游戲”呢,是平兒接收的: 周瑞家的忙起身,拿匣子與她,說送花兒一事。平兒聽了,便打開匣子,拿了四支,轉身去了。 周瑞老婆這回是把匣子拿給平兒的,估計是有依你自己挑的意思,而平兒打開匣子后,“拿了”四支就去給鳳姐看了,也并沒有“挑”。 只不過,客觀上只剩下兩支了,不存在比照的對象了,就算是全都一模一樣,也總歸是讓人感覺是被人“挑剩下”的。黛玉的感受也很好理解。 況且,周瑞老婆說“林姑娘,姨太太著我送花來與姑娘戴”,聽起來很像是薛姨媽專門安排給黛玉一個人送花似的,就引發黛玉關于“還是單送我一個人的,還是別的姑娘們都有”的問題了。 這就屬于周瑞老婆考慮不周了,她本來是想強調薛姨媽的好意,卻沒考慮到黛玉是很在意她是“唯一”還是“之一”的,結果反而弄得不好回答了。 不過可以明確的是,周瑞老婆的話并沒有說錯,她只是一開始省略了“同時也送別的姐妹”的信息;這并不是隱瞞,因為嚴格地說,既然花本身不是共享的,并非“集體榮譽”,那么不管給多少人送花都是次要的,并不影響宮花個體的價值。 比如黃渤有一年與張家輝都得到了“金馬獎”最佳男主角,并不意味著黃渤不能單獨被稱為“金馬影帝”。 一般人是不會特別在意這個的,只是黛玉不是一般人,因為她特別在意自己在別人心目中的位置,特別敏感自己在賈府的身份。 在感情上如此,也延伸到其他方面。 周瑞老婆自己并不是特別在意這種“地位感”,比如劉姥姥來找她,劉姥姥也沒有直接告訴她我來找你其實找的不是你,而只是要利用你去找王夫人打抽豐啊。但是她了解到劉姥姥的來意后,并沒有什么不舒服,仍然很熱心地幫助劉姥姥達到了此行的目的。 不過呢,她畢竟不是黛玉的知己,是無法準確體會黛玉的處境和性情的。 所以受了嗆,她也沒法言語了。 現在把四個要素再整合起來看事實,可以說,這送宮花一事,有種巧合的成分,也有周瑞老婆在王熙鳳與林黛玉之間地位判斷的成分,在她心目中,無疑是前者的分量更重。 但是并不像黛玉所想的那樣故意把人家挑剩的宮花給她,也就是欺負她,黛玉說的“我就知道”其實真是有點冤枉周瑞老婆。 我感覺,倒是這對我們如今的社會交際也是個提醒:怎樣才能恰如其分地給予或者看待“尊重”呢? 對以上說法,朋友們怎么看呢?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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