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做律師的開庭的時候,往往會愿意讓沒有車輛的委托人,搭乘自己的車輛去開庭。我通過一系列的案件進行分析感覺到,這種情況反而是關系比較緊張,反而是不予讓搭乘反而關系比較好。我今天就把其中的道理說一下。一、搭乘其他人有交通事故的風險。律師本來為客戶辦理案件,開庭時搭乘客戶本來是很自然的事,這就是好心施惠??墒侨绻窃诖畛似陂g發生交通事故,律師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律師搭乘客戶不是自己的義務,不搭乘沒有過錯,如果搭乘可能就有風險。 二、律師應當自動與客戶之間建立起一堵防火墻。客戶訴求的利益并不一定完全合法,也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律師只能依法執業,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如果律師與客戶交往過深,可能自然與不自然與委托人的思想進行不同程度的混同。 律師與委托人交往過深,就會說出一下離開案件之外的話題,本來這些話題案件之間的關系是無關緊要的,可是客戶就會覺得好像抓住了律師的把柄一樣。 我有一次給一名客戶代理案件,每次我均開車捎帶他。通過在一起談話,我感覺到這個人言而無信,我就不再與他繼續談了。開庭后,他同意調解了,他在調解協議上簽字確認,在法庭上他非常高興??墒窃诨貋淼穆飞纤麉s喋喋不休 ,對案件的結果非常不滿意。就把我惹火了我說“你如果不同意就不要在法庭上表示同意!你同意了,也簽字確認了,當初你還高興得不得了,難道法庭是你耍兒戲的地方!人家是一個大公司,你在仲裁環節大敗而歸,今天在法院你能夠勝訴就已經是萬幸了。你還要上訴?調解的案件能上訴嗎!人家公司能拖得起,你能拖的起嗎!”,他還哇哇要說什么……,我再也不放聲了。 誰知道幾天以后他把我投訴到司法局了,僅憑這這些錄音材料。唉媽人!我在開著車,他故意挑逗我說話,他錄音,再用錄音來投訴我!奇葩!奇葩!太奇葩了。 三、人的劣性使然。你第一次開車捎他,他就覺得感謝你,你第二次捎他他覺得是應當的,第三次你不捎他他就覺得是不應當的。你從來不捎他也會覺得是應當的。 我本善良沒有錯,錯就錯在人類具有劣性。好心的人往往是沒有好報的,因為他沒有提防他人的心,所以就被包藏禍心的人禍害了;惡心的人往往是有好報的,因為他處處提防他人禍害自己, 所以就不會吃虧。 以上就是我從律師的角度來談談開庭時是否搭乘客戶的事,來談談處理與客戶的關系。律師工作就是一門學問,它不是一件簡單的法律事務,它是一門社會活動藝術。社會不是真空、不是理想狀態。社會人心叵測,不得不防。做律師的只有維護好自身安全,才可以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律師只有保證自己的安全,才可以安身立命 。![]() 看外邊的世界很復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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