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卷十·經上》十六 (峻岫) (原文) 【經上】狷,怍兼也。 【經說】狷。為是之害彼也,弗為也。 “狷”多重意思,一是“拘謹無為”;二是潔身自好。在此做“潔身自好”解釋。“怍兼”就是有愧于兼愛。“狷,為是之害彼也,”就是你潔身自好,而為害到別人,這樣的事情不能做。 “狷”時潔身自好,潔身自好沒有什么不好,但一旦危害到人家了,危害到“兼愛”了,那就不能這樣做了。潔身自好,怎么能危害到別人呢?你嫌座椅臟,擦一擦,沒有錯,你卻把擦過座椅的廢紙丟到人家面前了,就是危害到人家了,這樣的事情不能做。總之你潔身自好,卻把危害轉嫁給別人了,這樣的事情不能做。 “潔身自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是從自己的利益出發的,自己喜歡的事,可以做;但是自己不喜歡的事情,也不要強加給別人,轉移給別人,嫁禍于別人。這是為人起碼的道德,起碼的禮儀,對人起碼的尊重。即便你做不到毫不利己專門利人,也不能做專門利己,好不利人的事情。為人一是要接受道德約束,二是要接受法律約束,三是要接受禮儀規范。自覺地約束自己,是遵守文明禮貌的表現。(署名 原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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