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決戰,是決定兩軍勝負的作戰。中央軍委對決戰時機的掌握十分慎重。 1、大決戰的時機選擇解放戰爭頭兩年,因敵我力量對比懸殊,毛澤東和中央軍委一方面指導人民解放軍采取積極防御的戰略方針,逐步削弱國民黨軍的有生力量,有效地縮小了敵我力量對比的差距,為實現戰略決戰創造了最重要的條件。 ![]() 當解放戰爭進入第三年后,隨著人民解放軍的逐步發展壯大和國民黨軍力量的削弱,長期以來敵強我弱的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 從總體力量上看,人民解放軍已經超過國民黨軍,進行戰略決戰的條件已經具備,主要表現在:
國民黨軍總兵力雖然還稍占優勢,但人民解放軍在戰場上的機動兵力已占有優勢。 第二,從戰略態勢上看,國民黨軍5個戰略集團被分割牽制在東北、華北、華東、中原和西北5個戰場上,完全處于被動挨打的境地。 人民解放軍在戰略上處于主動地位,各大戰略集團已有可能在一個大的戰役中直接協同作戰。
第三,從軍隊質量上看,人民解放軍早已占有優勢,士氣高漲,斗志旺盛,內部高度團結,經過戰爭鍛煉,既有了豐富的打運動戰的經驗,又積累了許多城市攻堅戰的經驗。 ![]() 武器裝備也因大量繳獲的補充而普遍得到改善,炮兵和工兵已“超過國民黨軍”,國民黨軍則士氣低落,軍心動搖,除個別主力兵團依托工事尚有一定的防御能力外,大部分師、旅都是多次被殲或遭重創后重建的,戰斗力已大為削弱。其內部矛盾尖銳,將帥不和,充滿著嚴重的失敗情緒。 面對日益有利的戰爭形勢,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和毛澤東以敏銳的洞察力,不失時機地作出打大殲滅戰、攻占大城市、殲滅國民黨軍重兵集團的重大決策。 1948年9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 會議決定戰爭第三年人民解放軍全部在長江以北和華北、東北作戰。中央軍委還確定了第三年的作戰計劃,規定全軍殲敵115個旅(師)左右,并對各戰略區殲敵數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根據中共中央、中央軍委的指示,自1948年9月開始,人民解放軍先后在東北、華東、中原、華北和西北戰場上,發起規模空前的秋季攻勢,并因勢利導將這一攻勢引向就地殲滅國民黨軍重兵集團的戰略決戰。 1948年9月16~24日,華東野戰軍采取“攻城打援分工協作”的方針和部署,首先發起濟南戰役,攻克國民黨軍10萬兵力守備并有堅固設防的大城市濟南,揭開了戰略決戰的序幕。 2、為何說大決戰的時機已經到來?(1)大規模運動戰、陣地戰能力的提高全國解放戰爭前期,由于敵強我弱、敵大我小的基本特點,決定人民解放軍只能“以殲滅敵軍有生力量為主要目標,不以保守或奪取地方為主要目標”;只能遂行一定規模的殲滅戰,一次殲滅國民黨軍一路或一部,而不能全殲其重兵集團;只能以運動戰為主要作戰形式,以陣地戰為輔助作戰形式;只能打一定規模或相當規模的運動戰,而不能打大規模的運動戰,更不能打大規模的陣地戰。 當人民解放軍轉入戰略進攻,特別是進入戰略決戰階段以后,情況發生了變化。 一方面,人民解放軍由于自身的發展壯大,已經逐步具備了攻克大中城市,殲滅國民黨軍重兵集團,打大規模運動戰和大規模陣地戰的物質條件和作戰能力。 ![]() 誠如朱德所說:
另一方面,國民黨軍由于在戰場上連連失利,不得不收縮兵力,扼守戰略要點和交通干線,在一個戰場上往往集中數十萬人的重兵集團據守大中城市及其周圍地區,同時組成擁有10萬人以上兵力的若干個機動作戰兵團,加強應援。 國民黨軍企圖以此使解放軍對戰略要點“啃不爛”,對增援兵團“吃不掉”而陷于被動。 為適應戰爭形勢發展的客觀要求,在戰略決戰階段,人民解放軍在繼續給予運動戰以重要地位的同時,由過去那種以運動戰為主,以陣地攻堅戰為輔的作戰形式,轉變為以運動戰與陣地(城市)攻堅戰并重,把殲滅國民黨軍重兵集團與奪取大中城市和廣大地方緊密結合起來,在作戰實踐中創造了大規模運動戰與陣地戰的豐富經驗。 運動戰主要有兩種情況:
運動戰,最重要的是乘國民黨軍運動混亂之際,用急襲方法,大膽插入其各軍之間,務必不使其結成一團,然后各個殲滅之;其次,打國民黨軍首腦,使其失去指揮,陷于更大混亂的狀態。 陣地戰也有兩種情況:
陣地戰,不是依靠急襲方法,而是“必須用強攻方法(即大分割、小分割、偵察、近迫作業、集中兵力火力、步炮協同等)方能解決”。 必須適時進行作戰形式的轉換。 ![]() 大規模戰役的一個顯著特點是,沒有單一的固定不變的作戰形式,通常是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適時加以轉換。 徐州守軍和張家口守軍是放棄城市轉入運動的,這就要求指揮員對駐止之國民黨軍須有防其撤逃的思想準備,同時還要對其撤逃的方向、路線作出盡可能準確的判斷,并預先在此方向上部署必要的兵力,如此方可立于主動。 碾莊、雙堆集、陳官莊、新保安等作戰,都是以大規模的運動戰開始,以大規模的陣地戰告終的。 毛澤東反復強調,要根據敵情的變化適時進行作戰形式的轉換,要求戰役指揮員善于觀察和掌握戰場情況,把握住由打運動中之敵轉為以攻堅手段圍殲依托工事進行頑抗之敵的時機,適時改變戰術。 若時機轉換過早,可能喪失殲敵于運動中的良機;轉換過遲,則又可能在敵陣地前增加傷亡,從而影響戰役進程。 (2)大兵團聯合作戰能力的提高大規模戰略性戰役的特點之一是雙方參戰兵力龐大,一般都達數十萬人乃至上百萬人,特別像淮海和平津戰役都是由兩個野戰軍或兩個戰區部隊聯合進行的。如此巨大規模的戰役,能在中央軍委的統一號令下,有條不紊、步調一致地進行,說明人民解放軍大兵團聯合作戰的能力空前提高。 其主要經驗是: 第一,最大限度地集中兵力于決定性的方向與地區。 戰略決戰階段,人民解放軍在總體上說來尚未處于完全的優勢,國民黨軍在總兵力上仍稍多于解放軍,而且在幾個主要戰場上仍擁有幾十萬人的重兵集團,其戰斗力雖已明顯下降,攻擊能力不強,但依托工事還有一定程度的防御能力。 ![]() 因此,為遂行戰略決戰,中央軍委集中了除西北野戰軍(擔任戰略鉗制任務)以外幾乎全部武裝力量使用于決戰戰場。在三大戰役中,除遼沈戰役由東北野戰軍獨立進行外,其余兩個戰役都是兩個野戰軍(軍區)的聯合作戰。 這不是簡單的兩個力量的相加,而是充分發揮整體作戰的威力,鄧小平曾引用毛澤東的話指出,兩個野戰軍聯合作戰,“不只是增加一倍兩倍的力量,數量變,質量變,這是一個質的變化”。 第二,照顧戰爭全局,組織戰略協同。 作為戰爭指導者,照顧戰爭全局,組織適時有效的戰略協同,是實施正確指導的一個重要問題。在戰略決戰過程中,中央軍委和毛澤東始終“把自己的注意力擺在照顧戰爭的全局上面”,除確定每個戰役的作戰方針、兵力部署、后勤保障等重大關鍵問題外,就是著力協調各戰場的作戰行動。 為保障遼沈戰役順利進行,中央軍委令華北部隊發起察綏戰役,牽制華北國民黨軍不使其出關增援。 為保障華東野戰軍攻殲黃百韜兵團的準備與展開,令中原野戰軍主力首先舉行鄭州戰役,吸引徐州之敵西顧;并令中原野戰軍一部以積極行動牽制白崇禧集團,不使其增援淮海戰場。 淮海戰役擴大規模后,又令東北、華北兩軍適時發起平津戰役,抑留傅作義集團于平津地區,不使其抽兵加強到淮海戰場上去。 為穩定平津守軍,不使蔣介石迅速決策海運平津地區兵力南下,令淮海戰場在殲滅黃維兵團后,對杜聿明集團暫不作最后殲滅之部署。 此外,戰略決戰期間,中央軍委還指示西北野戰軍連續發動攻勢,以積極的作戰行動牽制胡宗南集團不使他調,從戰略上配合三大戰役的順利進行。 第三,諸兵種密切協同配合。 大兵團作戰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參戰部隊多,兵種多,因而組織各兵團各兵種協同作戰對指揮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部隊在戰前都進行了協同動作演練,區分了任務,明確了協同要領,并制訂了周密的協同計劃。 戰斗中,步兵、炮兵、坦克兵、工兵在統一號令下,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從而保證了戰役戰斗的順利進行。天津戰役,是人民解放軍諸兵種(當時主要是步兵、炮兵、工兵和少量坦克)協同攻堅作戰規模最大、內容最豐富的一次,由于諸兵種協同作戰搞得好,在總攻時,10個突破口有9個一舉成功。 ![]() 這是天津戰役勝利的一條重要經驗,中央軍委曾向全軍作了通報。 第四,高度集中的統一指揮與機斷行事相結合。 一方面,戰略決戰階段的戰役都是大規模的戰略性戰役,參戰兵力之大,參戰單位之多,都是空前的,因此必須實行高度的集中統一指揮。 三大戰役是由毛澤東為統帥的中共中央、中央軍委直接指揮的,這就為奪取戰役勝利提供了重要的保證。 另一方面,大規模戰役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戰況發展迅速,情況復雜多變。因此,毛澤東反復強調在總的戰略意圖下,當情況緊急時,前線指揮員有臨機處置、機斷行事之權,使其能因時因地因情制宜。 如遼沈戰役攻克錦州后,毛澤東判斷廖耀湘兵團可能退回沈陽,認為若如此,東北野戰軍可迅速攻下錦西、葫蘆島,然后以主力回擊沈陽。 在廖兵團仍不變更其西進計劃,而東北野戰軍首長立即提出誘該敵深入于遼西地區打大殲滅戰的建議時,毛澤東當即批準這一計劃。 關于確定淮海戰役第二階段的殲敵目標時,也是總前委根據戰場情況的變化,適時提出以殲滅黃維兵團為上策,毛澤東復電表示完全同意,并指示總前委:
平津戰役中不打塘沽改打天津的決心,也是依據戰場實際情況,中央軍委和平津前線指揮員反復磋商后確立的。 ![]() 事實說明,善于發揮前線指揮員的主觀能動性,使戰略指揮和戰役指揮兩個主動性、創造性相結合,是達成戰略目的不可缺少的條件,也是人民解放軍克敵制勝的重要原因。 3、大決戰的統率機構——總前委人民解放軍進一步發展戰略進攻,特別是進入戰略決戰階段后,遂行的戰役都是大規模的戰略性戰役,往往需要兩個野戰軍以上的部隊在一個戰場協同作戰,參戰兵力之眾,參戰單位之多,都是空前的。 毛澤東曾多次指出,遂行大規模的作戰,必須實行高度集中統一的指揮,必須建立統一的指揮機構,以協調和指揮各部隊的作戰行動,并對中共中央、中央軍委負責。 三大戰役,除遼沈戰役是由東北野戰軍單獨進行外,淮海戰役和平津戰役都是兩個野戰軍或兩個戰區部隊聯合作戰,因此,均成立了黨的總前委,以統籌整個戰役乃至戰地與作戰有關的一切事宜。 淮海戰役是由華東野戰軍和中原野戰軍及華東、中原軍區部隊聯合進行的,總兵力約60萬人,其戰役規模、戰區范圍越打越大,后勤支前任務浩大繁重,必須統籌兼顧,集中指揮。 為此,中央軍委、毛澤東于1948年11月16日致電華東、中原野戰軍及中共中央華東局、中原局、華北局:
統籌的領導,由劉伯承、陳毅、鄧小平、粟裕、譚震林“五同志組成一個總前委,可能時開五人會議討論重要問題,經常由劉陳鄧三人為常委臨機處置一切,小平同志為總前委書記。” 淮海前線總前委的成立,不僅在淮海戰役中,而且在隨后舉行的渡江戰役中,對于確保兩大野戰軍的統一行動,調度各有關解放區的支前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 平津戰役是由東北野戰軍與華北軍區部隊聯合進行的,參戰部隊達百萬之眾。 為統一戰場指揮,中央軍委于1948年12月11日致電華北局和華北軍區、東北野戰軍領導人,指出:
1949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又決定,為著統一領導奪取平、津,并于爾后一個時期內(大約有3個月)管理平、津、唐及其附近區域一切工作起見,以林彪、羅榮桓、聶榮臻組成平津前線總前委,林彪為書記。 中央規定:
此外,太原戰役的后期,為集中統一指揮華北軍區部隊、西北野戰軍和陜甘寧晉綏聯防軍區部隊一部及第四野戰軍一部,中央軍委于1949年4月2日成立了太原前線總前委。 成立黨的總前委這一重大措施,不僅從組織上保證了中共中央、中央軍委的方針、指示能及時迅速地貫徹執行,而且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調動戰區的一切力量,保證戰役的各項需要,對于保障大規模戰役的勝利起了重大作用。 ![]() 1948年9月~1949年1月,是全國解放戰爭的戰略決戰階段。 人民解放軍連續進行了遼沈、淮海、平津三大戰略性戰役,殲滅國民黨軍154萬余人。國民黨軍5大戰略集團中的東北、徐州、華北3個主要集團已不復存在。蔣介石賴以支撐內戰的全部精銳部隊,其中包括號稱“五大主力”中的新編第1、第6軍和第5、第18軍都被殲滅了(整編第74師于1947年5月在孟良崮戰役中被殲)。 1949年1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分析全國軍事形勢時指出:
(正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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