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如律令”原為漢代公文結尾的常用格式,也用“如律令”的格式。后來,我國以道教為主的宗教借用為咒語和符箓文字,用于末尾。其使用的目的就是勒令所謂的鬼神,按照符令執行。 (漢代公文) 如律令歷史淵源 我國的道教雖然發源比較早,歷學上普遍認為是先秦時期,但是真正定型的時間為漢代。也就是說,在先秦時期,道教為學派,即百家之中的道家。道教的教團組織到了漢代才正式形成。因此,道教文化自然也就受漢朝時期的主流文化的影響,保留了漢朝文化的基因。 如律令就是來源于漢朝時期的行政公文的格式。 《史記·三王世家》:“御史大夫湯下丞相,丞相下中二千石,二千石下郡太守、諸侯相,丞書從事下當用者。如律令。” 如律令之意,就是依據法令執行,語氣要輕緩一些,而急急如律令之意,則是比如律令在時間上要緊急,意思為立即或馬上按法令執行。用在道教的符箓上,就是符到馬上奉行。南宋趙彥衛撰寫的《云麓漫鈔》一書,對急急如律令的歷史淵源,在此書中的卷七解釋得非常清楚: “急急如律令,漢之公移常語,猶今云'符到奉行’。張天師漢人,故承用之,而道家遂得祖述。” 民間對“急急如律令”的說法 大約在唐宋時期,民間將“急急如律令”與神話傳說聯系起來,認為“律令”是一個神的名字,屬于雷部。傳說律令跑得特別快。如清代顧張思所著的一部辭書,書名為《土風錄》,書中對“律令”一詞解釋為: “令,音伶,律令,雷部神名,善走,用之欲其速。” (古代驛傳騎手) 這樣一來,“急急如律令”的意思就是像律令的速度一樣快。這樣的說法在民間,甚至在道教內部的影響非常深遠,成為了一種主流說法。 從歷史的真實歷史淵源來說,當然是受漢代公文影響,并沿用漢代的公文這一說法最靠譜。 “急急如律令”的使用 一般人認為,“急急如律令”使用是道教的專用詞,其實不然。只能說,“急急如律令”首先使用的是道教,后被民間的法教也廣泛使用。 法教是什么呢?法教是我國民間的原始宗教,其起源早于道教,脫胎于古代的巫儺文化,但因其成分復雜,教派繁雜,沒有形成統一的教義和組織,在民間一直以師徒相授,口口相傳,以講究實用為目的。 法教之名只是一個總稱,歷史上從古至今一直活躍于民間。既保持了原始祖先的崇拜的巫儺特色,又認可道教之神,同時還融合了釋教和儒教,以及民間的一些其他原始宗教。 因此,道教和法教同時使用“急急如律令”咒語和符箓文字,使其影響在我國民間非常大,尤其是過去法教比較盛行的南方地區民間,影響更深。 “急急如律令”的使用,一般在“急急如律令”的中間或者前面,加上神的尊稱,如道教常用的方式是: “急如高上神霄玉清真王律令”、“急急如元始度人律令”“急急如長生大帝律令”等。 道教一般神名放在中間位置。而法教的用法就比較復雜,有的按道教方法使用,有的則把神名加在“急急如律令”前面,如“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等。 “急急如律令”的使用上,自古以來就有嚴格規矩,道教之人未得師父傳授,法教之人沒有“過法”,不可隨意念誦,民間之人就更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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