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來回顧一下自然數的加法,“桌子上原來有3本書,又拿來了2本,現在桌子上有多少本書?”我們是把一部分數量3本,與另一部分數量2本進行合并,得到總數量5本,可以用分成圖來表示: 于是得到算式3+2=5(本)。 如果把題目改為“桌子上原來有3本書,又拿來了幾本后,現在桌子上有5書,問拿來了幾本書?”已經知道了合并后的總數量5本及一部分數量3本,求的是另一部分的數量。也就是要從總數量里面去掉其中的一部分數量,得到另一部分的數量,可以用減法來表示,用減號“-”來表示這種運算。 于是得到,從總數量“5”里面去掉其中的一部分數量“3”,得另一部分的數量是“2”,即5-3=2。 這時的分成圖為: 根據分成圖可以得到算式5-3=( )或3+( )=5,雖然形式不同,但是都表示求另一部分的數量,也體現出減法是加法的逆運算。 讓我們回到前面的問題“小紅買了一些巧克力糖,已經吃了3塊,還剩下6塊。問小紅原來買了多少塊巧克力糖?”吃掉的3塊和剩下的6塊都是部分數量,要求的是原來糖的總數量。可得分成圖: 列算式為3+6=( )或( )=3+6。為什么有的孩子列算式9-3=6呢?現在我們就明白了,其實減法可以看成是加法的另一種表示方法,即( )-3=6,只不過孩子把總數量“9”算了出來,得到了那樣的算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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