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 現行的“二十四節氣”來自于三百多年前訂立的“定氣法”(1645年起沿用至今),“定氣法”是根據太陽在回歸黃道上的位置來確定節氣的方法,即在一個為360度圓周的“黃道”(一年當中太陽在天球上的視路徑)上,劃分為24等份,每15°為1等份,以春分點為0度起點(排序上仍把立春列為首位),按黃經度數編排。 也就是視太陽從黃經0度出發(此刻太陽垂直照射在赤道上),每當前進15度為一個節氣,運行一周又回到春分點,為一回歸年。黃道圓周360度,太陽在黃道上每運行15度為一個“節氣”,每“節氣”的“度數”均等、“時間”不均等。廿四個節氣是24個時間點,“點”具體落在哪天,是天體運動的自然結果。 “定氣法”劃分的節氣,始于立春,終于大寒。每個節氣,都表示著氣候、物候、時候,這“三候”的不同變化。 擴展資料:十二月建是依據二十四節氣而來的節氣月。以北斗七星斗柄所指的方位作為確定月份的標準,稱為斗建(月建)。斗柄順時針旋轉一圈為一周期,謂之一“歲”。每歲之中,斗柄旋轉而依次指為十二辰,稱為“十二月建”。 十二月建分別為: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 “十二月建”的劃分是以節令為準,即以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分別作為寅月、卯月、辰月、巳月、午月、未月、申月、酉月、戌月、亥月、子月、丑月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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