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倩 摘 要: 韓非提出“務法不務德”的理論,被學界普遍認為是“非道德主義者”,因而飽受爭議。實際上,韓非僅僅是反對腐儒的德化,并非完全否定道德的社會價值。 關鍵詞: 韓非 務法不務德 非道德主義者 法治與德治之爭,是先秦百家爭鳴尤其是儒法之爭的重心所在。儒家主張“德治”“仁政”,重視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系,強調道德對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法家與此相反,它反對以道德治理國家,班固講“無教化,去仁愛,專任刑法”(《漢書·藝文志》),提倡“法治”,至韓非而發展到極致,提出“務法不務德”的主張。因此,韓非自古以來就被指為“刻薄寡恩”,諸多學者都認為他屬于“非道德主義”者,其思想理論一直飽受爭議。對此,本文不敢茍同。 一、韓非為什么提出“務法不務德” 儒家推行“仁政”,強調“為政以德”,即用道德和禮法規范人們的行為。雖然儒家并沒有否認法治的作用,孟子說“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離婁》),但從德治與法治的關系來說,儒家是重德治而輕法治的,這是因為,儒家認為,僅僅依靠法治無法達到道德的完善這一人生最高目標,因此需要“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論語·為政》),只有通過推行德政,才能建立高尚的道德,可見德治最重要。與儒家的看法不同,韓非認為,人性是自利的,它無法成為道德和德治的依據,于是,他明確提出“務法不務德”的主張。其理由如下: 1.仁政效率低下 “恃自直之箭,百世無矢;恃自圓之木,千世無輪”。(《韓非子·顯學》)自直之箭,自圓之木,雖不多見,為什么人有車可坐,有矢可射?這是因為,人們懂得用“隱栝之道”對木材進行加工。韓非舉例說:“舜救敗,期年已一過,三年已三過。舜有盡,壽有盡,天下過無已者;以有盡逐無已,所止者寡矣?!保ā俄n非子·難一》)舜去糾正弊病,一年糾正一個錯,三年糾正三個錯。像舜這樣的人才有限,舜的壽命也是有限的,可是,天下的過錯卻沒有盡頭,以有限克服無限,其效果畢竟輕微。這表明德治是勞而功緩,法治則不然,“賞罰,使天下必行之。令曰:'中程者賞,弗中程者誅。令朝至暮變,暮至朝變,十日而海內畢矣,奚待期年?”(《韓非子·難一》)在韓非看來,獎賞和懲罰能使人們的行為合乎規范。 2.德治不合時宜 在當時道德淪喪之亂世,僅僅提倡仁義教化,對于治國來說可能無濟于事。儒家尚德,言必稱堯舜,法先王。韓非指出,儒家德治思想只適用于上古,而不能適用于當今?!肮湃素接诘拢惺乐鹩谥?,當今爭于力……當大爭之世,而循揖讓之軌,非圣人之治也。”(《韓非子·八說》)歷史是變化發展的,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上古民眾不爭,是因為人民少而財有余,所以不用厚賞重罰,民眾自然治理得好。到了韓非生活的時代,時勢完全不同,紛爭禍亂源于人多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上古時期民眾無法自治,爭斗不可避免。儒家想用上古之德治理教化今世之民,顯然不合時宜。因此,韓非提出:“圣人不期修古,不法???,論世之事,因為之備?!保ā俄n非子·五蠹》)假如仍然以先王之德治理當下亂民,而不知變通之理,就像守株待兔那樣可笑。 3.施善不得善 儒家的倫理道德以血緣親情為基礎,這與法家的法治思想不相容。韓非認為,人情雖有親疏遠近,而法治則求公正公平。《韓非子》記載了這樣一則故事:楚國有個叫直躬的人,他的父親偷了人家的羊,他便到令尹那兒告發,令尹卻要殺掉他,認為他對君主雖算正直而對父親卻屬不孝,結果判了他死罪。對儒家來說,竊羊這件事固然對他人造成危害,但兒子去告發父親,就會破壞父子之間的人倫關系,其危害比竊羊更嚴重,因為儒家提倡的是父子相隱。韓非還舉了另外一個例子:魯國有個人跟隨國君去打仗,屢戰屢逃;孔子向他詢問原因,他說:“我家中有年老的父親,我死后就沒人養活他了?!笨鬃诱J為這是孝子,便推舉他做丁官。韓非認為,孔子獎賞逃兵.魯國人作戰就要輕易地投降逃跑,儒家倫理有悖于國家公利。儒家的仁孝倫理與法治原則時有沖突,以儒家道德行世,有害于法治的公平正義。 儒家認為,富者施予貧者是一種應然的德行,但韓非反對這種看似公平實則不公的行為。有人用力多且節儉,自然能夠自足完備;有人奢侈而怠惰,因此貧窮而不能自足。如果讓富者施予貧者,那就是打擊用力和節儉的人,不利于鼓勵人們積極進取。韓非力求確立公平原則,主張以自足自力為德,抨擊儒家所謂的仁愛,并不能禁錮現實之惡,反而破壞了自食其力的公平原則,“夫施與貧困者,此世之所謂仁義;哀憐百姓,不忍誅罰者,此世之所謂惠愛也。夫有施與貧困,則無功者得賞;不忍誅罰,則暴亂者不止。國有無功得賞者,則民不外務當敵斬首,內不急力田疾作,皆欲行貨財,事富貴,為私善,立名譽,以取尊官厚俸。故奸私之臣愈眾,而暴亂之徒愈勝,不亡何時?”(《韓非子·奸劫弒臣》)由此觀之,仁愛只能助長貪鄙、懶惰之徒,使整個社會陷入善惡不分、是非不定的境地。如果實行法治,則可以規范人們的行為,避免這種不合理的現象發生,“故圣人陳其所畏以禁其邪,設其所惡以防其奸,是以國安而暴亂不起。吾以是明仁義惠愛之不足用,而嚴刑重罰之可以治國也”(《韓非子·姦劫弒臣》)。 4.仁愛教化不具有普遍性 韓非并非完全否認道德教化,但他認為,人性的弱點難有根本的改觀。韓非也承認社會上存在君子,但慨嘆依靠人之自覺為善的君子數量實在是太少了,一國之內寥寥無幾。他以孔子為例:“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內,海內說其仁、美其義而為服役者七十人。蓋貴仁者寡,能義者難也。故以天下之大,而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義者一人?!保ā俄n非子·五蠹》)即便孔子具有完滿的理想人格,聽之者也只有72人,更多的人無益于受教?!扒沂乐^賢者,貞信之行也……今貞信之士不盈于十?!保ā俄n非子·五蠹》)期望人人自覺地向善,這是不切實際的,而通過制法使人不敢為惡,百姓無不聽從不敢為非,因而可在普天之下生效?!胺蚴ト酥螄?,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恃人之為吾善,境內不什數:用人不得為非,一國可使齊。為治者用眾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保ā俄n非子·顯學》)圣人治理國家,不是依賴人們自覺的善行,需要維持那種人們不敢為惡的局面。如果依靠人的自覺行善,舉國找不出多少人來;假如形成不敢為惡的局面,則可以使全國發生效力。治理國家就要采用多數人普遍遵守的措施,不能采用只有少數人才能做到的辦法,這是基于國家主義的立場,總之,韓非主張任法而不任德。 正是基于幾點認識,韓非對儒家的仁政主張進行了全方位批駁,并提出了“務法不務德”、法治至上的主張,提出了在英明君主所統治的國家里,應該廢除書籍所記載的文獻經典,而用法令作為教育內容;應該摒棄先王的陳詞濫調,而用執法的官吏做老師;應該制止私養的刺客的強悍,而把上陣殺敵當做勇敢。這樣,國境內的民眾,那些游說的人一定會把自己的言論納入法令的軌道,做事的人一定會把自己的力量集中到有實際功效的農業生產上,施展勇力的人一定會把自己的勇敢全部用在從軍殺敵上,這才對國家發展真正有利。 二、韓非并非“非道德主義者” 所謂“非道德主義”,《倫理學小辭典》中對它的定義是:“一種摒棄道德規范,否認道德的存在及其社會作用的倫理學理論和思潮。”[1]韓非子的思想似乎具備非道德主義的特征。然而,“非道德”并不等于“不道德”,他雖然指出人性的實質在于利害關系,并非肯認或鼓勵私欲的膨脹,而只是反對腐儒所謂的“圣王”和“德化”之論,亦非完全否定倫理道德本身及其社會價值。 1.重視國家利益 韓非雖然承認人有自為之心,但并不贊同人們為了追求個人的私利可以毫不顧及社會國家的利益,以致“私利行而公利滅矣”(《韓非子·五蠹》)。韓非認為,世人所重者為“私德”,而非“公德”,“公”“私”相對而存,矛盾由此產生?!胺蛄⒚査詾樽鹨?,今有賤名輕實者,世謂之高。設爵位所以為賤貴基也,而簡上不求見者,世謂之賢。威利所以行令也,而無利輕威者,世謂之重。法令所以為治也,而不從法令為私善者,世謂之忠。官爵所以勸民也,而好名義不進仕者,世謂之烈士。刑罰所以擅威也,而輕法不避刑戮死亡之罪者,世謂之勇夫”。(《韓非子·詭使》)韓非認為,現在讓臣子聽從君主,是君主的當務之急。但那些忠厚老實、純樸誠信、做事專心的行為,卻被說成是貧陋無禮。嚴格遵守法度,認真聽從政令,卻被說成是愚笨。尊敬君主,害怕犯罪,卻被說成是膽小。言論適合時宜又有分寸,行為符合法治又恰如其分,卻被說成是沒有出息。對君主沒有二心而不從事私學,聽從官吏而遵循教化,卻被說成是淺薄。反而有些人不接受君主的召喚,卻被稱為正直;不接受君主的賞賜,卻被稱為清廉;不接受君主的制約,卻被稱為平等。有令不聽從,卻被稱為勇敢;對君主毫無益處,卻被稱為厚道;缺乏上進精神,為人與世無爭,卻被稱為仁義;為人持重而妄自尊大,卻被稱為長者;私立學派,結幫成群,卻被稱為師徒道統;安于現狀,無所事事,卻被稱為善于思考問題;損害道義,追逐私利,卻被稱為機靈;兇險浮躁,反復無常,卻被稱為聰明;輕視爵位俸祿,不服從君主統治的,卻被稱為俊杰。凡此種種,表明世人標榜之德行乃與韓非認同之德行存在很大差異。 2.制惡而興善 韓非并非否認完全否認道德自身的作用。韓非也追求善,只是在求善方法上與儒家存在差異。人性皆狹自為心,僅靠人自覺修養絕難以求善,他認為,利之所在民歸之,名之所章士死之,人情有好惡,故重賞罰以懲惡揚善。人們的道德行為不能依靠道德教化的途徑去建立,法治才是確立人們道德行為的重要手段,因此他反對儒家通過仁義教化求善然后制惡,提出先制惡然后以求善。 韓非認為仁愛不足以懲惡,人之德行無法通過教化獲得,如果使人向善不為惡必須與利害結合起來,就要以威刑作為工具,通過賞罰使人們的行為合乎倫理。韓非舉例加以論證:“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為改,鄉人譙之弗為動,師長教之弗為變……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懼,變其節,易其行矣。”(《韓非子·五蠹》)有一個不才之子,父母訓斥他不改;師長教誨他不聽;相鄰諷罵他不為所動,后官府對他繩之以法,他深為恐懼而后改其行。由此可觀之,民嬌于愛而聽于威,倫理教化難以使其有德,以法約之可正其行。因此,韓非強調威刑,通過制惡以求善。 “古之善守者,以其所重禁其所輕,以其所難止其所易。故君子與小人俱正,盜跖與曾、史俱廉?!保ā俄n非子·守道》)這就是說,古代善于守道的君主,用重刑禁止輕罪,用人們不敢違反的法令制止人們容易犯的罪行,所以君子和小人都安分守法,盜跖和曾參、史鰌都一樣廉潔。韓非意在通過法律約束懲治壞人,維護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從而達到求善的目的。 3.因利而興德 韓非并非否認道德,但他認為道德的基礎在于經濟。富國強兵是一種現實原則,法家的思想興趣和價值追求即在于此。韓非并非一味任法,而是主張刑德并用。如何禁惡,提出威刑;如何興善,需要賞利。滿足人的欲望并加以利用,從而養德。韓非對德行的理解基于其國家主義立場,與富國強兵的實利主義精神相結合,在他看來,耕種與軍功即是有德的行為,符合治國之道。百姓耕種,可以富裕;百姓為國征戰,可以封功授爵。百姓富足安樂,則邪惡暴亂就不會出現了。呂思勉說:“法家之治,雖若嚴酷,而其意實主于利民”[2]。 4.韓非個人道德理想之踐行 韓非作為法家,其理想追求是建立一個君賢民富國強的國家,并且身體力行,銳意改革,不畏懼可能出現的危險,這種人生理想的追求和立身操守值得稱許?!疤秘G公謂韓子曰'臣聞服禮辭讓,全之術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今先生立法術,設度數,臣竊以為危于身而殆于軀……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竊為先生無取焉。”(《韓非子·問田》)韓非答道:“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齊民萌之度,甚為易處也。然所以費先生之教,而行賤巨之所取者,竊以為立法術,設度數,所以利民萌便眾庶之道也。故不憚亂主闇上之患禍,而必思以齊民萌之資利者,仁智之行也。憚亂主闇上之患禍,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見民萌之資利者,貪鄙之為也。臣不忍鄉貪鄙之為,不敢傷仁智之行。先王有幸臣之意,然有大傷臣之實。”(《韓非子·問田》) 在那個禮崩樂壞,爭霸求統一的時代里,法家的地位比儒家更突出,因為他們是政治的實踐者,而韓非并非媚主之人,亦非酷吏。值此奸臣當道、忠良難進之時代,如韓非之“法術之士”面臨著極為危險的形勢。儒家以仁義之說教育人心,改良社會固然值得欽佩,而法家能直面現實,不畏強權,舍生取義的歷史使命感尤為崇高。有此道德理想者焉能稱為“非道德主義”者哉?僅此而言,即可證韓非絕非寡情之人,恰恰相反,在韓非洞察世事的冷峻面目之下,包藏著一顆濟世濟民之心?!肮势渲螄?,正明法,陳嚴刑,將以救群生之亂,去天下之禍,使強不凌弱,眾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長,邊境不侵,君臣相親,父子相保,而無死亡系虜之患,此亦功之至厚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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