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推進安全生產培訓“走過場”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提升培訓考試質量,近日,寧夏應急管理廳將各地查處的第三批安全生產培訓“走過場”專項整治典型案例集中曝光。 案例1 2022年7月29日,銀川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銀川市遠鵬職業培訓學校檢查時,發現該學校存在以下問題:1.未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大綱培訓學時規定組織培訓,存在壓縮培訓學時的情況;2.培訓檔案管理不規范。 該學校上述行為1違反了《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對該學校作出處人民幣壹萬元(¥10000)罰款的行政處罰;行為2違反了《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之規定,依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該學校作出處人民幣壹萬元(¥10000)罰款的行政處罰。上述兩項違法行為合并作出處人民幣貳萬元(¥20000)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2 2022年7月29日,銀川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寧夏佰信達職業培訓學校檢查時,發現該學校培訓檔案管理不規范。 該學校上述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之規定,依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該學校作出處人民幣壹萬元(¥10000)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3 2022年7月29日,銀川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寧夏福海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檢查時,發現該學校在特種作業實操培訓中存在以線上培訓代替部分實操培訓的行為,未按照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 該學校上述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對該學校作出處人民幣壹萬元(¥10000)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4 2022年7月5日,中衛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中衛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服務中心(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機構未按照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 該培訓機構上述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對該學校作出處人民幣叁仟叁佰元(¥3300)罰款的行政處罰。 來源:寧夏應急管理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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