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一書開篇記載,孟軻前去拜見梁惠王,后者開門見山就問:“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對此,孟軻回答說:“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在孟夫子看來,仁義是比利益更為重要的東西,仁義能使人與人之間相親相愛,而利益卻會導致國君、大夫與庶人互相迫害。這是繼承了孔子“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的傳統思想。 后世的儒者在面對義利之辨時,都自覺維護孔孟的主張。《鹽鐵論》記載,當賢良文學們指責桑弘羊搜刮斂財時,都說他“違于義而競于財”,導致民風敗壞。“義利之辨”成為儒家學說與中國古代政治的重要問題。 ![]() 孔孟開啟義利之辨 王安石是不是言利之臣?西漢的“鹽鐵論”是義利之辨的一個高峰,北宋的熙寧變法則是另一個高峰。 宋神宗熙寧元年,王安石應詔受命,入京為官。當年十一月,河朔地區發生災情,為了救災賑民,執政大臣請求南郊祭天時不要像往常那樣賜皇親國戚、貴臣大夫予金帛,以此來節省開支、緩解財政壓力。宋神宗便命眾學士談論,司馬光、王皀與王安石同時進殿,各抒己見。 司馬光認為執政的建議可采納,并且說:“救災節用,當自貴近始。”國家要想解決出現已久的財政問題,就應當壯士斷腕,敢于拿貴臣開刀,消除恩萌泛濫的歷史遺留問題。 王安石則不以為然,他認為為了百姓而苦了皇上和眾臣,這是執政大臣無能的表現,并舉了一個例子來說明——《舊唐書》記載,當年唐朝有個慣例,每天皇上都會將皇宮內廚的食物賜予宰相,其分量足夠十幾個人吃。常袞當上宰相后,請求取消這個慣例,當時輿論都認為“厚祿重賜, 所以優賢崇國政也”,常袞要真心為國家節省開支,那么他直接辭職,省掉那豐厚的宰相俸祿就是,何必惺惺作態地要跟幾碗飯過不去?接著王安石提出見解說:“國用不足,以未得善理財者故也。”言外之意是執政大臣沒有理財的才能,這才導致國用不足。 對此,司馬光說:“善理財者不過頭會箕斂爾。”他認為由國家出面進行的理財活動,不過是貴人們打著的官府厚斂于民而已。 王安石則說:“不然。善理財者,不加賦而國用足。”指明官府的利益未必與民眾沖突,官府可以通過其他手段,不增加稅收也能豐實國庫。 ![]() 王安石和司馬光 司馬光反駁說:“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財貨百物,不在民則在官,彼設法奪民,其害乃甚于加賦。”官府并不是生產者階級,官員也不從事生產勞動,官府的財源主要是老百姓繳納的賦稅。除了賦稅以外,官府的其他財源都是通過權力和壟斷得來的;比如禁止百姓經營鹽鐵、茶葉、釀酒、外貿等暴利行業,雖名曰“不加賦而國用足”,實際上還是分割走了百姓的蛋糕。又如幣制改革,朝廷強制推行以貨幣地租取代實物地租、以紙鈔取代銅錢的政策,名義上沒有搜刮百姓,實際上卻是把天下貨幣全部聚攏到官府的手中。 宋神宗知道司馬光說得在理,但王安石的理念又符合自己的利益,所以他回答說:“朕意與光同,然姑以不允答之。”命王安石以常袞之事督責執政,執政遂不敢再提取消賜金帛之事。 接著第二年春天,宋神宗就開始重用王安石,任命其為參知政事,開始“變風俗,立法度”。王安石新官上任,第一件事就是著手理財,說:“今欲理財,當修泉府之法,以收利權。”在宋神宗的支持下,創立了三司條例司。王安石想要援引好友劉恕入司共事,劉恕委婉地說:“天子方屬公以大政,宜恢張堯、舜之道以佐明主,不應以利為先。”因“義利之辨”上的理念不同,王安石最終與其絕交。 ![]() 王安石的理財主張符合宋神宗的利益,故而得到重用 王安石變法究竟是理財還是斂財?熙寧二年,變法的相關政策陸續出臺。七月,朝廷就恢復了昔日桑弘羊推行過的均輸法。 在《鹽鐵論》中,桑弘羊聲稱均輸法可以方便遠方郡國輸送貢品進入京師,杜絕商賈牟利;賢良文學則反駁說此法自實行以來完全走了樣,成為官吏斂財的手段,并且出現“行奸賣平,農民重苦,女工再稅”等問題。 當時,在三司條例司中任職的蘇轍就提出了異議,認為重設均輸未必能增加國用,之后此法果然不了了之。 九月,王安石又推出青苗法,由官府貸款給農民購買青苗來種植,待收成后再以百分之二十的利息還款。如果遇到災情,官府還允許百姓暫緩還貸。這樣百姓就不必向民間的“兼并之家”借錢,再無催逼之慮;而官府也可以通過放貸收息的做法,增加財政收入。 當王安石與呂惠卿將草案出示于同僚時,立即遭到蘇轍的反對,他認為制度設計自然很理想,但執行起來會是另一回事。朝廷允許官府向百姓放貸收息,這本身就會誘發腐敗,促使官吏們拿著錢去跟富戶勾結,或者在擔保上做文章,設置各種門檻以謀利,令普通百姓難以貸到錢;即使錢順利貸給了百姓,也無法保證他們會拿這筆錢去買青苗耕種而不是肆意揮霍。到時候錢收不回來,官府必然要加大懲罰力度,出臺更多嚴刑峻法,這樣不僅沒搞到錢,還因爛賬問題加劇官民矛盾。最終蘇轍因與呂惠卿議論不和,被逐出三司條例司,青苗法照常推行。 ![]() 蘇轍屢次對變法提出異議 這時司馬光借邇英閣說書的機會,向宋神宗說明青苗法的弊端,認為普通富戶放貸尚且會逼迫平民破產賣身,更何況是強大的官府。呂惠卿則辯解說貸不貸款都是自愿的,官府并未逼迫百姓。司馬光反駁說愚民無知,不知道借貸的利害,官府非但沒有教化百姓,反而親自放貸,以利誘民;如果最后逼得百姓破產為盜,為害的還是國家本身。神宗不置可否。 青苗法推出后,官吏為迎合王安石,“務以多散為功”,極力向百姓放貸。結果富民不愿貸、貧民爭相貸,然而貧民信用差,于是朝廷便將平民的信用分為五等,一等戶能貸一萬五千,五等戶也能貸五千,又推出“貧富相兼、十人為保”的政策,務求把錢都貸出去。之后韓琦上奏,向宋神宗反映了官府強力推廣官貸,乃至于強迫百姓貸款之事。神宗一時猶豫,想要擺除青苗法,王安石為此謝病求去。神宗便命兩名宦官去視察民情,宦官回來后聲稱老百姓都說青苗法好,此事遂寢。 司馬光爭青苗法不得,便上交辭呈,預言說青苗法實行以后,官吏都會積極放貸,為此不惜讓貧民與富民相結為擔保。貧戶一旦經營不善,還不起款,就會攜家帶口逃走;官府找不到人,就會督責富戶代為還款,導致“十年之外,貧者既盡,富者亦貧。”百姓既已清貧,官府雖一時斂得財富,但十年之后又能繼續向誰放貸呢? ![]() 爭議極大的青苗法最終依然推行 熙寧三年,王安石又推出募役法,按照平民的富裕程度分為五等,每等都要向官府輸送一定數量的“免役錢”,名為“使民出錢募人充役”;又規定不需要服役的官戶、女戶、僧侶、尼姑、單丁、未成年人也都得輸送“助役錢”。服役的人數先由官府進行估算,然后再分配到各州各戶,規定出“免役錢”和“助役錢”的數額。那些不愿意服役的富戶就可以通過繳納錢糧的辦法來免除勞役、兵役。這會大大增加官府的收入,所以率先在人口眾多的開封府進行試點。結果百姓嘩然,東明縣的數百名平民還集體圍堵開封府衙。 當時言利之臣們都厚顏無恥地說募役法是王安石救時惠民的第一好政策,以此來蠱惑宋神宗。然而司馬光依然抗辯說,募役法既不惠及最上等的富戶,也不惠及最下等的貧戶;上等戶本來有一段時間可以更互充役,有時休息,如今朝廷卻一律責令他們交“免役錢”,無疑是增加了負擔。至于女戶、僧侶、尼姑、單丁、未成年人等,他們以前并不需要服役,如今卻莫名其妙地要出“助役錢”,實際上就是把他們列入了要服役的范圍里。而且無論免役還是助役官府都只收錢,而不要貨物。這樣百姓必須得先把生產出來的東西拿市場上售出,獲取貨幣后才繳納給官府,于是歲豐之時百姓要賤賣谷物以換錢,歲欠之時又得伐樹、殺牛、賣田以換錢,“民何以生乎?” ![]() 不分男女老少貧富貴賤,要么服役、要么交錢 理財與斂財存在本質的區別熙寧七年,經過六年變法之后,天下騷動,韓琦、富弼、司馬光、呂晦、范純仁、蘇軾、蘇轍、程顥等名臣皆盡罷去;呂惠卿、曾布等巧佞之臣紛紛超遷,天下怨之。 皇太后見王安石得罪人太多,便對宋神宗說:“欲保全之,不若暫出之于外。”宋神宗卻說:“群臣惟安石為國家當事”,因為只有王安石是站在朝廷的角度,千方百計地為朝廷搞錢,所以得到神宗的信任。 然而皇弟趙顥卻憂心忡忡地對神宗說:“太后之言,不可不思。”神宗大怒說:“是我敗壞天下邪!汝自為之。”眾皆不歡而散。最后太后哭著對神宗說:“安石亂天下,奈何?”宋神宗為此而猶豫,恰逢此時,王安石曾經舉薦的鄭俠給朝廷上了一幅流民圖,指責時政之失。神宗覽圖后,長吁短嘆,寢不能寐,次日便罷掉了十八項新政。王安石為此請辭求去,呂惠卿等又勸轉神宗,說:“陛下數年忘寢與食,成此美政,天下放被其賜,一旦用狂父之言,罷廢殆盡,豈不惜哉!”神宗立即收回成命,一切新法如故,只暫罷方田均稅法。 王安石改任江寧府后,“傳法沙門”韓絳和“護法善神”呂惠卿繼續奉行變法。一天,神宗召見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國,問他說:“卿兄秉政,外論謂何?”王安國答曰:“恨知人不明,聚斂太急爾。”意指熙寧變法的理財實際上就是斂財,神宗為此不悅,呂惠卿趁機驅逐王安國。 南宋儒學事功派代表人葉適在《財計篇》中說:“理財與聚斂異,今之言理財者,聚斂而已。”真正的理財是“以天下之財與天下共理之”,大禹、周公開河引渠、勸課農桑、鼓勵社會生產、均平天下貨物,使人人都能夠過得豐衣足食,雖未暴富、至少小康;而后世的理財實際上卻是官府斂財而已,其本質不過是“自理之諸民而供上用”,其絕妙的地方在于“取之巧而民不知,上有余而下不困”,其缺陷在于只是緩解了一時之弊,卻造成無窮惡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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