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都是流行土葬,而近些年雖然城市里都是推行火葬了,但是農村地區依然很多人堅持土葬,即便是先火化了,也會再土葬。 當人去世以后,土葬的話都會在墓地立一塊墓碑。這不只是我國才有的習俗,在國外也是如此。因為這塊墓碑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有了它才能方便后代來找到它,從而便于祭拜。不然時間一長,可能就真的找不到自己先人埋葬的地方了,那也就意味著連自己的根在哪里都已經忘記了。 所以給墳墓立碑是非常重要的,并且從古至今關于立碑也是有很多規矩的,也就是說墳墓立碑是不可以亂立的。老話說“墓碑四不立,立后人丁散”,它說的是什么意思?到底是哪四種人不能立墓碑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新墳三年不立碑。 這個估計很多人都是有所耳聞的,大家可不要被一些影視劇給帶偏了,像一些影視劇中人一下葬就已經立好墓碑了,但現在生活中這種情況是極少發生的。因為古人傳下來的規矩就是“新墳三年不立碑”,也就是說去世的人在三年以內是不能立碑的。 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在古代的墓碑基本都是石頭雕刻的,一塊就有數百斤重。而墓碑又是立在墳墓前面,或者是后面。新挖的墳墓就會把地下挖空了,之后雖然回填了。 但地面都已經挖松動了,如果把一塊幾百斤的墓碑立在那里,就容易傾斜,或者是發生倒塌。這在古人看來是不祥的預兆,對子孫后代是不利的。而等到三年以后就土地經過風吹雨淋的,已經自然沉降踏實了,這個時候立碑就不會出現傾斜、倒塌的情況了。 第二,夭殤的人也不能立碑。 在一些文學作品,或者是影視作品中,也能聽到夭折這個詞語。古人對死是有著不同的說法,比如皇帝去世稱之為“駕崩”;比皇帝低一級的諸侯們去世,稱之為“薨”,士大夫去世稱之為“卒”,而有功名在身的一般官員去世后稱為“逝”,最底層的窮苦勞動人民去世才叫做“死”。 同時不同年紀去世也有說法,比如嬰幼兒,或者是孩童去世就叫夭折,而青少年死叫殤。所謂“夭殤”的意思是說一個人還沒有成年,或者是未成人還沒有婚配成立家庭就去世了。 古人認為這樣的人還沒有資格參與到家庭傳承的規則之中,所以他們去世以后不僅不能進祖墳,當然也就不能立碑了。聽說在有些地方以前還有不到60歲去世的人也不能立碑,因為60歲是一個甲子。 第三,橫死之人也不能立碑。 橫死,也就是說因為一些突然的意外事故死亡的,比如上吊自殺,或者是跳河等非正常死亡的人。以前就是有著這樣嚴格的規定的,在有些地方這樣的人甚至還不能進祖墳,而是要另外找地方安葬,并且在安葬以后也是不能立墓碑的,不然對家人和后代不吉利。 其實筆者猜測,古人會有這樣的規定,多數還是認為這些橫死的人多多少少是有點不吉利,畢竟他們不是自然死亡的。如果是上吊,喝藥等,那肯定家里人也會在村里被人議論紛紛。如果還給立碑的話,那大家也就都知道了,這樣每當有人經過了,就會對其指指點點,這也是對逝者的一種不尊敬。 第四種是沒有后代的也不能立碑。 老話說得好: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在過去傳宗接代是非常重要的使命,如果一個人沒有了后代,那他就沒有資格去見祖先的。 而之所以這樣的人不立碑,也是因為墓碑都是后人立的,并且是為了方便后人祭拜才立的。既然他都已經沒有了后代,那立碑給誰拜呢? 所以這樣的人立碑也沒有什么意義了。其實在古代的時候,一般如果自己沒有后代了,多數會去抱養一個孩子,比如是自己兄弟,或者是親人的孩子,然后養大成人后,就靠他來養老送終了。 寫在后面俗話說“墓碑四不立,立后人丁散”,就是在提醒我們立墓碑的講究很多,不能隨便想立就立,這樣不僅不尊重死者,可能還會招惹來一些不必要的閑話和麻煩。畢竟在以前的封建思想比較嚴重,事情做得不對確實很容易招惹一些風言風語。 但如今時代不同了,觀念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筆者看來墓碑立或者是不立,這都是一種孝道文化,只要我們從心里真正尊重這種文化,這些講究和規矩也就只是一個框架罷了。而且盡孝要趁早,當父母還健在的時候,多盡孝比什么都重要,你們說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