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歐盟于2019年12月底正式公布了新一般安全法規Regulation (EU) 2019/2144(簡稱新GSR),新GSR旨在加強對車內乘員和弱勢道路使用者的保護,減少交通事故率和人員傷亡。新GSR要求2024年7月6日起開始實施先進駕駛員分心警告系統(Advanced Driver Distraction Warning, ADDW),新車型必須配備符合技術法規要求的ADDW系統,該系統應能幫助司機集中注意在駕駛任務上,并當司機分心時給予警告。ADDW生效時間越來越接近,但是歐盟一直未發布任何ADDW法規或草案,終于在2022年7月,歐盟委員會發布了針對ADDW系統的最新研究報告,為進一步法規制定奠定初步基礎。 ADDW系統 目前,歐盟專家組對ADDW系統的技術要求和法規擬定項做了初步分析,指出了系統必要的功能、檢測指標和驗證測試等基本要求和待研究的方向,本文將作簡單梳理,限于篇幅,此簡析分上下兩篇。 相關定義 先進駕駛員分心警告系統(Advanced Driver Distraction Warning, ADDW系統)旨在幫助司機集中注意在駕駛任務上,并在司機分心時通過人機交互界面(Human Machine Interface, HMI)給予警告,這要求系統在駕駛全程對司機的視覺注意保持檢測。 駕駛員分心(誘發行為) 系統監測的分心行為有兩種,一是長時間注視非駕駛區域2s~3s及以上(Type1);二是視線在駕駛區域與分心區域上頻繁切換(Type2)。 關注區域 制造商需規定系統判定依據的司機視野,包括“駕駛任務相關視野”(forward field of view, forward FoV)(如后視鏡、儀表組和路面等)以及與駕駛任務無關的“干擾視野”(distracted FoV)。需要注意的是,車速和駕駛環境對兩種視野有很大影響,因此不同車速或環境下的forward FoV范圍有待規定。 技術要求 監測分心的指標 專家組建議系統主要通過攝像頭監測司機眼動和與車輛、環境相關的二級指標來判斷司機分心與否,由于會出現眼睛被遮擋或視線信息不足的情況,應當監測頭、面部轉動和俯仰角度來輔助判斷。
判定分心的閾限 判定依據因分心類型各異,具體如下表所示。其中,Type1是報告參考的大多數ADDW系統采用的定義,也是建議法規強制性要求的基礎類型;而Type2更接近真實情況,但對技術要求更高,需要考察系統技術發展來決定2024年是否將type2類定為強制性。
欲了解更多ADDW,敬請關注第二篇ADDW系統技術解析 往期文章鏈接 全球法規研究與整車認證部門 泰測全球法規研究與整車認證部門致力于全球汽車準入研究與整車認證服務。 基于泰測數字化平臺,提供一系列海外準入合規服務,服務模塊包括:汽車準入咨詢、多國家地區產品準入解決方案、技術校核、法規解讀與法規跟蹤、法規培訓與技術答疑等服務。 泰測整車認證專家已獲得M/N/O/T/L/NRMM類車輛的所有EU/UN法規授權,可在中國本地完成包括工廠審核、實驗室審核、目擊測試、CoP審核及報告簽署等認證工作,授權交通部包括荷蘭(e/E4)、瑞典(e/E5)、盧森堡(e/E13)、愛爾蘭(e/E24)、塞浦路斯(e/E49)。 在全球汽車合規與認證領域,泰測是長城汽車、吉利汽車、上汽集團、比亞迪、小鵬汽車、蔚來汽車、RIMAC、Smart等國內外頂級主機廠,及華為、寧德時代、蜂巢能源、弗迪科技等系統及零部件供應商的長期合作伙伴。 法規追蹤請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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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新用戶74969uxn > 《AD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