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ADS智庫 | 首圖來源:網絡 | 文編:六耳 全文 9000+ 字,預計閱讀 45-60 分鐘 ![]() ![]() ![]() 此標準共分 7 章,主要技術內容是: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縮略語;汽車網關網絡拓撲結構(包含 CAN、以太網和混合網關);技術要求(包括硬件信息安全、通信信息安全、固件信息安全和數據信息安全要求);試驗方法(包括硬件信息安全、通信信息安全、固件信息安全和數據信息安全試驗)。汽車網關拓撲結構實例圖如下: ![]() ![]() ![]() ![]() 此標準已于 2022 年 1 月 1 日開始實施,新申請型式批準的車型應滿足除 B 級數據元素和數據提取要求之外的要求,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新申請型式批準的車型應滿足此標準的全部要去;而對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前已獲型式批準的車型,僅需記錄縱向 delta-V、最大記錄縱向 delta-V、達到最大記錄縱向 delta-V 時間、行車制動開啟或關閉、車輛速度和車輛識別代號,若記錄縱向加速度可不記錄縱向 delta-V、最大記錄縱向 delta-V、達到最大記錄縱向 delta-V 時間,且應通過碰撞試驗、駕駛操作數據試驗、臺架試驗中任一方法驗證有效性,其他不做要求。此標準規定了 M1 類車輛的汽車事件數據記錄系統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要求、外觀和標識、車輛型式的擴展和說明書。此標準適用于安裝了汽車事件數據記錄系統的 M1 類車輛。
此標準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開始實施,此標準規定了汽車盲區監測(BSD)系統的一般要求、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此標準適用于安裝有盲區監測系統的 M 和 N 類車輛,不適用于汽車列車、鉸接式客車和專用作業車。 此標準將駕駛員注意力監測系統(Driver Attention Monitoring System,DAMS)定義為:實時監測駕駛員狀態并在確認其注意力分散時發出提示信息(光學、聲學、觸覺中至少 2 種)的系統。當系統無故障時,其能在車輛啟動后自動開啟并進入待機狀態,也可由駕駛員手動開啟和關閉。此標準規定了 5 種系統監測行為及提示信息條件,DAMS 應至少實現“閉眼、頭部姿態異常、接打手持電話”行為監測,若系統支持“打哈欠、抽煙”行為監測功能,也要滿足相應要求。企業應分別開展真人測試和仿人機器人測試來綜合評估 DAMS 性能。 此標準共分 6 章,主要技術內容是: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要求(包含一般要求(系統狀態轉換機制及功能安全要求等)、性能要求(車道偏離距離、車輛縱向減速度、橫向加速度等));實驗條件(包含試驗環境要求、試驗道路要求、試驗車輛要求、試驗儀器要求);試驗方法(包含直道車道偏離抑制試驗、彎道車道偏離抑制試驗、車道居中控制試驗)。 8. GB/T 41796-2022 商用車輛車道保持輔助系統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此標準已于 2023 年 5 月 1 日開始實施,此標準規定了商用車車道保持輔助(LKA)系統的術語和定義、符號、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此標準適用于安裝有車道保持輔助(LKA)系統的 M2、M3 和 N 類車輛。 此標準將車道保持輔助(LKA)定義為:實時監測車輛與車道邊線的相對位置,持續或在必要情況下控制車輛橫向運動,使車輛保持在原車道內行駛。系統激活車速范圍: 此標準共分 6 章,主要技術內容是: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符號;技術要求(包含一般要求(系統狀態轉換機制、預警及警告信號要求、功能安全要求等)、性能要求(直道/彎道車道保持性能要求、動作執行提示性能要求、駕駛員干預性能要求、系統具備車道偏離預警功能時的性能要求));試驗方法(包含車輛條件、系統設置、環境條件、場地條件、試驗設備要求、直道車道保持試驗、彎道車道保持試驗、駕駛員干預性能試驗)。 9. GB/T 41630-2022 智能泊車輔助系統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此標準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開始實施,此文件規定了智能泊車輔助系統的一般要求、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此文件適用于裝備有智能泊車輔助系統的 M1 類車輛。 此標準將智能泊車輔助系統(intelligent Parking Assist System,IPAS)定義為:在車輛泊車時,自動檢測泊車空間并為駕駛員提供泊車指示和/或方向控制等輔助功能的系統。 此標準共分 6 章,主要技術內容是: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一般要求(包含自檢、系統狀態轉換及信息提示、功能安全、電磁兼容);性能要求(包含停車位搜索、泊車輔助、試驗判據);試驗方法(包含試驗環境要求、試驗項目、停車位布置要求)。 10. GB/T 41798-2022 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場地試驗方法及要求 此標準已于 2023 年 5 月 1 日開始實施,此文件作為自動駕駛功能試驗方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僅針對場地試驗提出相應的試驗場景、試驗方法和通過要求,利用場地試驗過程中交通參與者行為及目標物軌跡可控、場景可復現等特點,驗證自動駕駛功能面對典型場景的應對能力。后續將與道路試驗、仿真試驗等相關標準結合,形成可滿足自動駕駛功能需求的完整試驗相關標準體系。此文件規定了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進行場地試驗時的一般要求、試驗過程及通過條件、試驗方法。此文件適用于具備自動駕駛功能的 M 類、N 類車輛。 試驗車輛應根據設計運行條件確定一個或多個行駛區域并完成該行駛區域下的試驗項目。若試驗車輛涉及特殊應用場景,應作為相應行駛區域的補充試驗項目。行駛區域與試驗項目對照關系見下表: 此標準共分 6 章,主要技術內容是: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一般要求(包含試驗場地及試驗環境、試驗設備及數據采集、試驗通過條件);試驗過程及通過條件(包含過程管理、試驗通過條件);試驗方法(包含交通信號識別及相應、道路交通基礎設施與障礙物識別及響應、行人與非機動車識別及響應、自動緊急避險、停車、動態駕駛任務干預及接管、最小風險策略)。 11. GB/T 41901.1-2022 道路車輛網聯車輛方法論:通用信息 此標準已于 2023 年 5 月 1 日開始實施,此標準采用了 ISO 20077-1:2017 標準,此文件旨在規范網聯車輛的概念和指導網聯車輛的開發,由 2 個部分構成。本文件是道路車輛網聯車輛方法論的第 1 部分:通用信息。目的在于規范網聯車輛的基本定義和概念。此文件規定了網聯車輛的通用信息,此文件適用于 M、N 類車輛。 此文件將網聯車輛(Extended Vehicle)定義為:滿足車輛制造廠的規范要求,但是超出了道路車輛的物理范圍,由道路車輛、外部接口、網聯附件以及通過外部接口產生的數據通信組成的車輛系統。 此標準共分 5 章,主要技術內容是: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縮略語;網聯車輛通用信息(包含網聯車輛概念、網聯車輛的設計限制)。 12. GB/T 41901.2-2022 道路車輛網聯車輛方法論:設計導則 此標準已于 2023 年 5 月 1 日開始實施,此文件旨在規范網聯車輛的概念和指導網聯車輛的開發,此標準采用了 ISO 20077-2:2018 標準,此文件由 2 個部分構成。本文件是道路車輛網聯車輛方法論的第 2 部分:設計導則。目的在于指導車輛制造廠開展網聯車輛的設計過程。此文件規定了網聯車輛設計導則的規則與基本原則,此文件適用于 M、N 類車輛。 GB/T 41901.2 規定了一組通用的規則和基本原則的體系,各車輛制造廠可據此制定出自己的應用方法或流程,適用于網聯車輛的制造設計流程,GB/T 41901.2 由 3 部分組成,如下: GB/T 41901.2 的內容和使用 參考文獻/文章 <- 推 薦 閱 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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