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有這么一句老話:一個媽生出來的孩子,都會鬧成仇人。 我跟你雖然是親兄弟姐妹,但我不喜歡你,而你也討厭我,那你我雙方就會反目成仇,互相算計,最后搞得家宅不寧。 一個媽生出來的孩子,本就是血濃于水的兄弟姐妹,為什么還會反目成仇呢? 只能說,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在某些利益或者情緒面前,所有人都會改變正常的態度,而變得反常起來。 血緣關系,看似起到了束縛的作用,實際上在成年人眼中,那是毫無束縛力的。如果這些人還是薄情者,那他們就會擺脫血脈親情的影響。 要想他們和諧相處,父母就該有所作為了。兒女斗來斗去,就是因為父母不作為,看著他們窩里斗,還無動于衷。 父母還在的時候,他們只會小打小鬧。等父母走了,他們就會翻臉不認人,大打大鬧。那時候,就真的“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了。 人過六十,如果不想子女反目成仇,父母該要有這三手準備了。 一、盡量一碗水端平,不要輕易偏心某個孩子。 有三個兒女的家庭,老大往往吃苦最多,獲益最少;老二被夾在中間,很難做人;老三比較好過,受到父母的寵愛。 從古至今,“愛老幺”這種行為,貌似成為了一種傳統。最小的孩子最受寵愛,最大的孩子容易被忽視。因此,老大、老二和老三,就會爭斗不休。 老大認為,憑什么我先出生,就要多受一些苦,憑什么老三不用受苦。而老二也覺得,憑什么老大是長子,分家產最多,老三被父母寵愛,就我最倒霉? 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受苦受累,父母不公平,那矛盾又怎么可能不爆發呢? 父母“愛老幺”這種做法,看似沒問題,可實際上會給他帶來麻煩。不如一碗水端平,讓每個孩子都心滿意足。 哪怕做不到絕對的公平,也不能偏心某個孩子。否則,越是被寵愛的那個孩子,越會成為其他孩子眼中的“公敵”。 二、歸去之前,最好把“家產”分清楚了。 人到晚年的父母,其實活得很矛盾。 就拿“分家產”這件事來說,分家產比較早,又怕兒女不照顧父母,拋棄父母。而分家產比較晚,甚至忘了分家產,一旦父母走了,子女就會爭個你死我活。 身為父母的我們,總是覺得爭家產的子女,才是搞亂家庭的罪魁禍首。可實際上,哪怕子女不想爭,他們的身邊人,都會勸他們爭。 兒子的妻子,會勸他爭家產;女兒的丈夫,也會勸她撈點錢。哪怕是親家或者親戚,也會慫恿我們的子女爭來爭去。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出現,父母就該在離去之前,把家產分清楚。這種“分”,是要有法律效應的,而不是隨隨便便的分。 唯有父母把家庭的利益分配均勻了,盡量滿足了人的貪婪心理,還以法律條文為保障,才能換來家庭的安寧。 三、要及時“處理”好,跟兒女的身邊人的關系。 上文說過,慫恿兒女反目成仇的,一般都是他們的身邊人,比如說他們的伴侶,或者我們的兒女親家,以及一眾親戚。 我們家的家產,跟這些人又沒有關系,為什么他們非要插足其中呢?關鍵在于,人這種生物,那是不安分的,也是想“看熱鬧”的。 就像我們的親戚,看到我們的家庭混亂了,全家人都倒霉了,他們就會特別高興。因此,他們做出“慫恿”或者“挑撥離間”的事兒,也并不稀奇。 身為家中的長輩,我們該“處理好”跟這些人的關系了。該絕交的,要絕交,該減少往來的,要減少往來,不要跟這些人有什么利益上的糾紛。 長輩跟親戚少往來,兒女自然也會跟親戚減少往來。 同時,父母也要及時提醒兒女,不要太過于相信身邊人的話,唯有保持家庭關系的和諧,全家人才能混得長久。 寫到最后 父母離開了,子女窩里斗,反目成仇,那不僅是影視劇當中的片段,更是生活中的常態。所謂“影片來源于生活”就是這個道理。 就像古時候的皇位,皇帝的每個兒子都要來爭一爭。因為他們都覺得自己有機會登上皇位,掌握大權。 而在普通家庭當中,兒女所重視的,不過是家中的財產而已。說得狹隘一點,有些兒女還重視父母對每個子女的態度。 如此,父母盡量做到一碗水端平,少偏心,那子女之間的感情,就不會有太多的矛盾。 這一碗水端平,還要體現在“分家產”這件事上。把家產分均勻了,各方都沒有怨言了。那飯已煮熟,木已成舟,事后他們就無話可說,也無法挑起矛盾了。 家庭和諧的關鍵,既跟后輩有關,也跟父母的態度以及所作所為有關。 文/舒山有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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