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是基層基礎,只有基礎堅固,國家大廈才能穩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轉型發展,社區的居民需求快速分化,人口流動性水平日益增加,需要不斷探索社區治理新模式,推動城市治理的重心和配套資源向街道社區下沉,努力提升社區治理能力和水平。 優化黨建引領下的基層治理體系。為社區治理充分賦能,各類資源充分向社區下沉,將各類問題化解于一線。積極探索形成市-區-街鎮-社區多級聯動的黨建工作體系,形成基層治理合力。不斷強化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充分發揮其整合功能,形成居委會為主、居民為主體、多方參與良性互動的社區治理新結構,達到強化社區凝聚力的目標,穩固黨的基層政權。 激發居民參與社區自治的內生動力。建立健全社區民主協商機制,有效推進社區自治制度的規范化建設,堅持“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由眾人商量”。不斷夯實居民選舉、居民代表會議、居務公開等自治制度,創新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新機制,鼓勵居民在更有感知度、更小治理單元內開展自治活動。如積極開展居民矛盾協調、社區居民自我服務等自治活動,可支持不同年齡段的居民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借助新技術和網絡平臺積極和居民進行互動交流,吸引大家通過網絡渠道參與社區公共事務討論,有效推動居民自治。 激發社區治理中的社會活力。在基層黨組織的支持和帶動下,推動各類社區社會組織充分發揮治理主體的作用。探索社區共建共治共享可持續發展的新路徑,推廣優化社區在職黨員報到制度、青年志愿者團隊孵化制度等,鼓勵引導社區在職黨員和志愿者參與社區治理。與共建單位簽訂共建協議,制定共建方案,明確共建事項,打破行政壁壘,壓實聯盟單位黨建責任,打造“體系健全、責任明確”的黨建“綜合體”,增強了各組織單位主人翁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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