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左宗棠收復新疆的時候,俄國還占領著伊犁。伊犁地區,是新疆的北大門。入侵我伊犁地區,俄國蓄謀已久。 1、崇厚的賣國條約同治十年(1871年)俄國趁阿古柏匪幫侵入新疆之機,出兵強占我國伊犁地區,并宣稱“永遠”占領這一地區。 但侵占伊犁不久,俄國電令其駐華公使致函清政府,清清政府提出解決伊犁問題的辦法。 清政府接到俄方來函后,誤以為俄國有交還伊犁之意;同時也認為,俄國肯定要以此為由,向中國提出更多的侵略要求。 因此,清政府一面命令署伊犁將軍榮全馳赴伊犁,會見俄國七河省省長科爾帕科夫斯基,交涉收回伊犁,以免其日后“肆意要求,難于收拾”;一面由奕訢出面復函俄國駐華公使:“…伊犁地方,久經回匪盤踞。重承貴國篤念友睦,派兵代為收復。本王大臣實深感慰。…為此專函先行布謝。” 但是由于俄國貪得無厭,最終致使交涉陷入僵局。 光緒二年(1876年)春至次年冬,以左宗棠為統帥的西征大軍殲滅了阿古柏匪幫,收復了天山南北的廣大地域,打破了俄國以“新疆未靖”為借口企圖永久霸占伊犁的美夢,收回伊犁再次提上清政府的議事日程。 從光緒三年初開始,清政府多次與俄國駐華公使和土爾克斯坦總督交涉,要求俄國履行諾言,歸還伊犁。可是,俄國方面提出種種借口,多方推諉,不愿交還伊犁。清政府于是決定派崇厚出使俄國,直接交涉交還伊犁的問題。 光緒四年底,崇厚抵達俄國首都圣彼得堡,于光緒五年正月初開始同俄國政府談判。到八月十八日,在俄國的壓力和訛詐下,崇厚與俄國簽訂了《里瓦幾亞條約》,與此同時,還簽訂了《璦琿專條》、《陸路通商章程》、《兵費及恤款專條》等三個附約。 《里瓦幾亞條約》及其附約的主要內容有:
清廷在伊犁交涉期間所持的軟弱妥協態度,對崇厚影響很大,成為他敢于大膽賣國的依據。 依照《里瓦幾亞條約》,中國的損失主要是賠款、擴大俄國在華通商特權和割讓領土等。 在這三個方面,清政府都曾向崇厚交過底。例如關于賠款問題,崇厚出使以前,清政府就向俄國駐華公使作過“俄國代收伊犁,傷人費餉”,“中國素重報施,此款誼應籌及”的表示。 當崇厚向清廷奏報說他已答應向俄國賠償“商欠并代收代守兵費”時,清廷并未反對,只是命他議清數目,不要讓俄國勒索過多。 關于西路通商問題,在崇厚出使俄國以前的中俄西路通商交涉中,清政府就向俄國表示:“俟新疆一律肅請、伊犁交收后”,即與俄“商辦”西路通商問題。 崇厚抵俄后,清政府又指示說,在通商方面,可以對俄國“略予通融”。 關于割地問題,崇厚在談判的初期階段,曾于光緒五年三月七日電奏清廷:
清政府明確指示崇厚,可以割讓塔城地區的部分領土。 當然,清政府從未準許崇厚放手賣國。光緒五年四月,當清廷得知俄國在通商方面提出的要求過高,已經超出中國所能接受的程度后,曾經指示崇厚:“通商一事,辦理亦不能漫無限制”,要他“妥為辦理”。 六月,清廷在收到崇厚寄來的伊犁、塔城和喀什噶爾地區的分界圖后,曾立即電告他說:“若照來函,有礙回疆(指新疆)全局”。 并明確指出,俄國提出割占伊犁西邊霍爾果斯河以西土地和伊犁南境特克斯河流域的方案是“斷不可許”之事。指示崇厚:“利害所關,必當權其輕重。未可因急于索還伊犁,轉貽后患”。 2、曾紀澤改約光緒五年(1879年)八月底,崇厚擅自與俄簽約的消息傳到北京,引起清政府的極大震驚。總理衙門在審查了條約的主要條款以后,覺得條約不能批準;但同時又不敢拒絕批準。 為此,清廷決定把條約交給負責邊防、海防的左宗棠、李鴻章、沈葆禎、金順、錫倫等疆臣閱看,命他們提出意見,以便決策。 結果,除李鴻章主張批準外,其他幾位均主張拒絕,其中尤以左宗棠最為堅決。王公大臣和京城內外大小官員進行了長達一個多月的討論,大多數主張拒絕批準條約,請求嚴懲崇厚。 在這樣的形勢下,清廷在光緒六年正月十日決定拒絕條約,并照會俄國政府,將另派曾紀澤重新談判收回伊犁事宜。正月二十三日,清廷將崇厚定罪斬監候,同時命令邊疆和沿海加強防務,以防俄國“伺隙起釁”。 清廷作出上述決策的目的,并非是要徹底否定《里瓦幾亞條約》中所有的不平等條款,也不是準備用武力驅逐伊犁的俄軍,其主導思想還是要以妥協解決問題,只不過想對《里瓦幾亞條約》進行一些修改,刪掉其中對中國傷害過大的條款,收回一部分主權而已。 光緒六年(1880年)六月,清談判代表曾紀澤到達彼得堡。 由于1876~1877年第二次俄土戰爭后俄國的經濟困難,加上1878年柏林會議后俄國在國際上的孤立地位,它已無力再進行一次遠距離的戰爭;俄國政府還害怕國內爆發革命,同時也擔心戰爭對貿易帶來的不利后果可能促使歐、美站在中國一邊,因而有所克制。 此外,俄國內自由派和保守派的報刊以及一批漢學家,都主張采取和平的辦法解決與中國的爭端。 所以,俄國政府愿意和平解決,但是還未能從困境中找到一個體面的出路。 經過近幾個月的毫無效果的談判,到光緒六年(1880年)十一月中旬,俄國聽說左宗棠被召入京,擔心他的入京將會對俄不利,從而使俄國失去已經到手的侵略權益,遂決定放棄部分要求,以便盡快結束改約談判,“及早定議,免生枝節”。 十一月二十六日,俄國向曾紀澤遞交了兩份照會和一份節略,作為改約的最后方案,強迫中國接受。 十一月二十八日,曾紀澤將三份文件電達清廷。清廷很快接受了俄國的最后改約方案。 十二月十日,清廷電諭曾紀澤:“照此定約畫押”。 光緒七年(1881年)正月二十六日,《中俄伊犁條約》(即《中俄改定條約》)及其附約《中俄修訂陸路通商章程》、賠款《專條》、《俄商前往中國貿易過界卡倫單》最終簽訂。 依照該條約以及以后根據該條約簽訂的5個勘界子約的規定,中國又一次給予俄國的侵略利益主要有:
《中俄伊犁條約》簽訂后,清廷采納左宗棠的建議,于光緒十年(1884年)將新疆改為行省,并任命收復新疆中功績卓著的年輕將領劉錦棠為第一任新疆巡撫。這一制度革新成了中國邊疆史上的一個里程碑。 3、新疆建省的艱難歷程首先提出新疆建省的,是著名學者龔自珍。 嘉慶二十五.(1820年),張格爾入侵新疆南部,清廷內外出現了對乾隆統一西域的種種非難。龔自珍著文《西域置行省議》,歌頌了乾隆帝統一西域的偉大功績。 后來,他又在《御試安邊綏遠疏》中,針對平定張格爾事件后某些昏聵官僚“退保九邊”的主張,明確指出新疆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千萬年而無尺寸可議棄之地”,鄭重提出了在西域建立行省的主張,并具體建議在伊犁設置總督,在烏魯木齊設置巡撫,天山南北兩路共設34個府、州。 龔自珍是當時的著名學者,可是在官場上,只是一個進士出身的小京官,人微言輕。 他在西域建省的主張,沒有引起當權者的注意。由張格爾入侵西陲所引起的震動,不僅觸動了龔自珍,也同樣觸動著邊疆的官員。 道光十一年(1831年),揚威將軍長齡率兵征剿入侵南疆的張格爾之兄玉素普,事平之后,長齡奏請在南疆各城設立同知、巡檢等文職官員。 雖然未嘗明言設置郡縣,但與郡縣并無本質差異。 長齡是清廷信賴的蒙古族高級官員,所提建議仍然被道光帝否決,理由是乾隆帝統一西域以來已60多年,在此期間從未提出要設文官。 如果必須添設文職,早先一定已經籌及,哪會等到今天? 統治者只知遵循祖制,墨守成規。而建立行省將涉及到新疆統治體制的重大改革,已經開始走下坡路的清王朝,是沒有勇氣進行這種改革的。 4、新疆建省決策過程然而,自同治三年(1864年)新疆各族反清斗爭,以及同治四年阿古柏的入侵,造成了新疆十多年的動亂,加速了新疆農村社會的動蕩與崩潰。 及清政府收復新疆,它所面臨的是:“屋舍蕩然”、“榛莽叢雜”、滿目焦土,“靡有孑遺”,人民亟待救濟;王公、伯克的景況也好不了多少。 只有哈密郡王“所部回眾尚多,差堪自立”,其它各處的王公、伯克早已“家產蕩盡”,“卯糧寅支,負債既深,拮據萬狀”。維吾爾族的王公、伯克,在農民起義過程中遭到了一次重大的打擊。 率領清軍南征北戰、征戰各地的湘軍總統劉錦棠,向清廷奏報道:“舊制…蕩然無存,萬難再圖規復。” 新疆的現狀,迫使統治者考慮如何才能迅速恢復統治秩序的問題。 光緒三年(1877年),清軍在新疆節節勝利的時候,朝廷給陜甘總督左宗棠發出諭旨,要他對新疆今后的工作作出通盤籌劃。 不出一個月,左宗棠便上奏《遵旨統籌全局折》,正式提出了在新疆建立行省的建議。 左宗棠在奏折中說:
最后他提出:
他從行政建置必須因時因地而變易,說到保衛西北邊疆的重要意義,最后歸結到新疆建省是客觀形勢的要求。 半年多以后,南疆全部收復。他再一次向清廷提出新疆建省事宜。 新疆建省,涉及統治體制的重大改革,將會產生何種結果,清廷不得不慎重考慮。 所以,對左宗棠的兩次奏請,一直遲遲不作答復。 光緒四年九月,清廷才在一份上諭中提出了一連串的問題:
同年十月,左宗棠復奏《復陳新疆情形折》。 文中認為:
加之南疆初復,經過招納流亡、修治水利,農民已被安置在各地墾種,“即以目前論之,亦非無可治之民”。 更何況,收復各城所建立的善后局,已經接管了許多從前是王公、伯克權力范圍以內的民政事務。
他還提醒清廷必須抓住時機,“失今不圖,未免可惜”。 左宗棠的兩番議論,從維護清廷的統治利益出發,論證了新疆建省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緊迫性,終于引起朝廷的重視。 同年12月,清廷在一份上諭中說:
既稱改設郡縣,又說尚難遽定,只不過表示了同意建省的意向,而一切都得等收回伊犁之后再作決定。 5、清廷為何遲遲不同意建省?清廷在新疆建省問題上的猶豫不決,舉棋不定,反映了滿洲親貴對于統治權力逐漸衰退和轉移的不滿。 按照清代制度,實行軍府制的各邊疆地區,將軍、參贊、領隊及辦事大臣等缺,都由滿洲貴族官僚擔任,漢員不準涉足染指。 而建立行省的地區,都是滿漢兼用,且以漢員為主。 經過太平天國為代表的全國農民起義高潮之后,支撐清王朝的并非當年叱咤風云的八旗兵,而是漢族地主官僚招募的湘軍、楚軍、淮軍等。 即使僻遠如新疆,驅逐敵寇的也是從內陸出關的湘軍、豫軍、蜀軍等。 隨著新疆各城的光復,軍隊中的官員與幕僚都參與了善后局的工作,事實上掌握著新疆各地的統治權。 這些情況都迫使清政府不得不作出比較現實的決策。 因此,伊犁收回后的光緒八年,當新任陜甘總督譚鐘麟、新任督辦新疆軍務的湘軍總統劉錦棠、以及業已調任兩江總督的左宗棠先后啟奏朝廷,將新疆建省問題的討論,從一般性議論推進到實質性的討論具體方案階段。 6、巡撫還是總督?清制,各省地方政府長官稱巡撫,總攬一省軍民要政;地方最高長官稱總督,轄一省或二三省不等。 左宗棠原先所擬方案,與龔自珍所議新疆總督、巡撫并設是相同的。 新疆如設總督,就不再隸屬于陜甘總督。如僅設巡撫,則仍受陜甘總督節制。 光緒八年三月,譚鐘麟所提新疆建省事宜云:
否定左宗柴所提新疆先簡督撫的意見,奏請先設道府州縣,將“遞設督撫”之事放在“如果地方日增富庶”之后,事實上是將新疆建省一事推遲了,至少是自己不愿放棄對新疆事務的管轄。 3個月之后,劉錦棠在奏折中提出了自己的新疆建省方案。 省會設巡撫一員,駐烏魯木齊,受陜甘總督節制。 省下設三道:
伊犁仍設將軍,統管伊犁、塔城兩處邊防,不再總統全疆軍務;塔城增設副都統一員。 顯然,劉錦棠關于新疆僅設巡撫、不設總督,仍隸于陜甘總督的奏折,是為了照顧譚鐘麟;各地均設道府而伊、塔不設道,雖與左宗棠原議相同,但未嘗不是為了處理好與滿洲親貴、現任伊犁將軍金順的關系。 此后金順去職,伊、塔隨即設道,便是明證。 繼劉錦棠之后,左宗棠亦上書清廷,仍以新疆應督撫并設、分轄南北為請。 然而,朝廷最后批準的是劉錦棠的方案。 光緒九年,劉錦棠奉旨委任了南疆各道、府、廳、州、縣的各級官吏,十月籌備皆妥,戶部奏請添設新疆巡撫、布政使。 不久,劉錦棠被任命為首任新疆巡撫,甘肅布政使魏光燾調任新疆布政使。 至此,新疆建省完成。 由于俄國割占了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幾十余萬平方公里的領土,新疆的行政中心不得不從伊犁東移,省會設于迪化(今烏魯木齊)。 新疆建省的意義不僅在于加強了清在新疆的統治,而且推行了田賦、屯田、采礦等諸項頗有成效的改革,社會經濟開始穩步發展。 此外,由于新疆經濟亟待恢復,需要大量人力,建省后清政府取消了內陸人民移居新疆的人為障礙,內陸漢族大量遷入新疆。 移民遷居新疆不僅促進了經濟的恢復,而且充實了邊疆的防衛力量。 (正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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