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扣式腳手架是一種新型腳手架,是繼碗扣式腳手架之后的升級換代產品。又稱菊花盤式腳手架、插盤式腳手架、輪盤式腳手架、扣盤式腳手架。 1. 基本要求 盤扣式腳手架型號分類 盤扣腳手架的型號,根據《建筑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安全技術規程》JGJ231-2021,主要分為A型和B型兩類。 A型:就是市場上常說的60系列的,也就是說,立桿直徑是60mm,主要用于重型支撐,如橋梁工程中。 B型:也就是48系列的,立桿直徑48mm,主要用于房建與裝飾裝修,舞臺燈光架等領域。 ![]() 3.0.1根據立桿外徑大小,腳手架可分為標準型(B型)和重型(Z型)。腳手架構件、材料及其制作質量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構件》JG/T 503的規定。 3.0.4腳手架結構設計應根據腳手架種類、搭設高度和荷載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級。腳手架安全等級的劃分應符合表3.0.4的規定。 ![]() 6.1.3腳手架搭設步距不應超過2m。 6.1.5當標準型(B型)立桿荷載設計值大于40kN,或重型(Z型)立桿荷載設計值大于65kN時,腳手架頂層步距應比標準步距縮小0.5m。 ![]() ![]() 2.盤扣式腳手架安裝步驟 第一步:測量放線-確定可調底座安放位置 ![]() 第二步:按放線位置準確放置可調底座 ![]() 第三步:調整可調底座的調節螺母,使調節螺母在同一水平面上。模板支架可調底座調節絲桿外露長度不應大于300mm。 ![]() 第四步:安裝起步桿 將起步桿套筒部份朝上套入調整底座上面,起步桿下緣需完全置入可調螺母受力平面的凹槽內。 ![]() 第五步:安裝掃地桿 將橫桿頭套入圓盤小孔位置使橫桿頭前端抵住主架圓管,再以斜楔貫穿小孔敲緊固定。插銷連接應保證錘擊自鎖后不拔脫,抗拔力不得小于3kN。 ,作為掃地桿的最底層水平桿離地高度不應大于550mm ![]() 掃地桿安裝要求: ![]() 掃地桿水平調節: ![]() 第六步:將立桿長端插入起步桿的套管中。以檢查孔位置查看平主架是否插至套筒底部。 ![]() 第七步:安裝第二層橫桿 ![]() 第八步:安裝第一層斜桿: 將「斜桿」全部依順時針或全部依逆時針方向組搭,如下圖。將「斜桿」套入圓盤大孔位置,使斜桿頭前端抵住主架圓管,再以斜楔貫穿大孔敲緊固定。 注意!斜桿具有方向性,方向相反即無法搭接。 ![]() 第九步:安裝第三層橫桿 ![]() 第十步:安裝第二層斜桿: 如下圖所示,依步驟6組搭方式,和第一層相同方向搭接第二層「斜桿」。 ※若第一層為逆時針方向組裝,則第二層以上的斜桿同樣需以逆時針方向組裝。 ![]() 第十一步: 安裝U型頂托,將U型頂托牙管插入主架管中,調整螺母至所需高度。 ![]() 3.安裝要求 U型頂托安裝要求:模板支架可調托座伸出頂層水平桿或雙槽鋼托梁的懸臂長度嚴禁超過650mm,且絲桿外露長度嚴禁超過400mm,可調托座插入立桿或雙槽鋼托梁長度不得小于150mm。 ![]() ![]() 6.2.2對標準步距為1.5m 的支撐架,應根據支撐架搭設高度、支撐架型號及立桿軸向力設計值進行豎向斜桿布置,豎向斜桿布置型式選用應符合表6.2.2的要求。 6.2.3當支撐架搭設高度大于16m時,頂層步距內應每跨布置豎向斜桿。 ![]() ![]() 6.2.4支撐架可調托撐伸出頂層水平桿或雙槽托梁中心線的懸臂長度(圖6.2.4)不應超過650mm,且絲桿外露長度不應超過400mm,可調托撐插入立桿或雙槽托梁長度不得小于150mm。 ![]() 6.2.5支撐架可調底座絲桿插入立桿長度不得小于150mm,絲桿外露長度不宜大于300mm,作為掃地桿的最底層水平桿中心線高度離可調底座的底板高度不應大于550mm。 ![]() 6.2.6當支撐架搭設高度超過8m、有既有建筑結構時,應沿高度每間隔4~6個步距與周圍已建成的結構進行可靠拉結。 6.2.7支撐架應沿高度每間隔4~6 個標準步距應設置水平剪刀撐,并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中鋼管水平剪刀撐的相關規定。 ![]() 6.3.2當搭設雙排外作業架時或搭設高度24m及以上時,應根據使用要求選擇架體幾何尺寸,相鄰水平桿步距不宜大于2m。 6.3.3―雙排外作業架首層立桿宜采用不同長度的立桿交錯布置,立桿底部宜配置可調底座或墊板。 ![]() 6.3.5雙排作業架的外側立面上應設置豎向斜桿,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腳手架的轉角處、開口型腳手架端部應由架體底部至頂部連續設置斜桿; 2應每隔不大于4跨設置一道豎向或斜向連續斜桿;當架體搭設高度在24m 以上時,應每隔不大于3跨設置一道豎向斜桿; 3豎向斜桿應在雙排作業架外側相鄰立桿間由底至頂連續設置(圖6.3.5) ![]() 4.檢查與驗收 ![]() 1.模板支架應根據下列情況按進度分階段進行檢查和驗收: (1)基礎完工后及模板支架搭設前; (2)超過8m的高支模架每搭設完成6m高度后; (3)搭設高度達到設計高度后和混凝土澆筑前; (4)停用一個月以上,恢復使用前; (5)遇6級以上強風、大雨及凍結地區解凍后。 2.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作業架應進行檢查和驗收: (1)基礎完工后及作業架搭設前; (2)首段高度達到6m時; (3)架體隨施工進度逐層升高時; (4)搭設高度達到設計高度后; (5)停用一個月以上,恢復使用前; (6)遇6級以上強風、大雨及凍結的地基土解凍后。 3.對支撐架應重點檢查和驗收下列 內容: (1)基礎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平整堅 實,立桿與基礎間應無松動、懸空現象, 底座、支墊應符合規定; (2)搭設的架體應符合設計要求,搭設方法和斜桿、鋼管剪刀撐等設 置應符合本規程規定; (3)可調托座和可調底座伸出水平桿的 懸臂長度應符合設計限定要求; (4)水平桿扣接頭、斜桿扣接頭與連接盤的插銷 應擊緊至。 4.對作業架應重點檢查和驗收下列內容: (1)搭設的架體應符合設計要求,斜桿和 鋼管剪刀撐設置應符合本規程規定; (2)立桿基礎不應有不均勻沉降,立桿可調底座與 基礎面的接觸不應有松動和懸空現象; (3)連墻件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應與主體結構、 架體可靠連接; (4)外側安全立網、內側層間水平網的張掛及防護 欄的設置應齊全、牢固; (5)周轉使用的支架構配件使用前應作外觀檢查, 并應作記錄; (6)搭設的施工記錄和質量檢查記錄應及時、齊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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