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閱讀:黃璞琳有關競爭法的文章與資料(六) —————— 醫療美容服務虛假宣傳常見情形 黃璞琳整理 2022年10月1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發布《醫療美容行業虛假宣傳和價格違法行為治理工作指引》,列舉了8類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查處的醫療美容行業虛假宣傳情形: 一是利用會議、講座、電話、健康咨詢、上門推銷等途徑,對醫療美容機構資質榮譽、醫生資質資歷、醫療美容產品及美容功效等內容,通過展示、演示、說明、解釋或者推介等方式,進行虛假商業宣傳。 二是在經營場所內或宣講會、推介會、展銷會、展覽會等場合,對醫療美容機構資質榮譽、醫生資質資歷、醫療美容產品及美容功效等內容,通過展示、演示、說明、解釋或者推介等方式,進行虛假商業宣傳。 三是利用網站、自媒體等網絡手段,對醫療美容機構資質榮譽、醫生資質資歷、醫療美容產品及美容功效等內容,通過展示、演示、說明、解釋或者推介等方式,進行虛假商業宣傳。 四是通過虛假交易、組織虛假交易、虛構經營數據信息、虛假預定、虛假搶購等營銷方式,進行虛假商業宣傳。 五是通過編造用戶評價、利誘用戶作出指定好評等方式,或者利用虛構收藏量、關注量、點贊量等流量數據方式,進行虛假商業宣傳。 六是通過平臺推薦、網絡文案、“種草筆記”等方式偽造“口碑”,或者利用直播帶貨、炮制話題、制造虛假輿論熱點等方式,實施虛假營銷互動。 七是在醫療美容產品包裝、標簽或說明書中,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標注內容之處的其他信息,進行虛假標注宣傳。 八是幫助他人實施上述虛假宣傳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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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米走6696 > 《商標&廣告&不正當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