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媽媽,快看,你們這邊的墳全都種在了田里面!” 我一聽,心內(nèi)一驚,頓生感動:聽說過,種花,種草,種樹。種墳!多別致的稱呼。的確,人如草木,都是自然之子。
? 將自家離世的親人以墳的形式種在自家田里,就像種一棵莊稼。寒來暑往,斗轉(zhuǎn)星移,十年,五十年,一百年……這樣一棵棵的“大莊稼”也會一茬茬地如花草般零落成塵,塌陷在大地的懷里,成為風霜雪雨的一部分。從有到無。 ? 人,從無形化為有形,又以墳的形式,從有形湮滅成歲月的風塵。輪回成虛無。虛無即永恒。 既然如此,對墳墓又何必苦心經(jīng)營?樸素豈不更好?順應自然的榮枯豈不更好?誠然,古今中外,陵墓、碑文自成一種文化。但,對我們普通人來講,從我們這一輩出發(fā),往上推50年,100年,我們能記住的先輩有幾位?我們靠什么記住他們,是墳墓,碑文,是家風傳承?如今他們的墳墓又在哪里呢?
墳墓,只是證明曾經(jīng)存在的一種標志。而且,是挺脆弱的一種形式。說到底,修墳,其實,是后人對逝者愧疚、遺憾的一種彌補;是寄托哀思的一個有形的對象。有作秀成分,又有自我反省的因子,是一種道德約束。它是可以以另一種形式存在的。比如,種樹,比如靠后人的記憶和行動即言傳身教。在這里,生,是死的延續(xù)。
從歷史的長河來看,個體的生,是片斷性的,死,也是零碎的。但,因為血脈的延續(xù),生死是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生,要盡力;死,不必介懷。
如果,有一天,我的大限到了,我希望有人能在我的骨灰上種出一棵蘭草,長在清谷溪邊。我也希望類似這樣的草木能散落扎根在不同的土地上。或者大可以辟一片荒土作為家族墓地,某個人喜歡什么樹,他/她死后,就在其骨灰上種上什么樹。這就是種墳。設想,許多年之后,一個家族的墓地就是一大片蔥郁的多彩樹林,他們根根相扣,枝葉相依,這該是多么美的景觀。
? 在這里,死,是另一種形式的生。依附于另一種生命,長成另一種姿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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