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理說:父債子償,這種說法真的是正確的嘛,父親欠了錢,如果去世了,就需要身邊的子女去償還,但子女都不知道有這樣的事情,對他們是否公平呢? ![]() 這種事情都是真實發生在我們周圍的,子女都不知道父親在外做什么,更何況是欠債的事情。 ![]() 突然地催收電話在浙江的陳女士就遇見了這種被銀行討債的事情,而陳女士的一句:“你咋證明他是我爸”,問的銀行啞口無言。具體發生什么事情呢?原來陳女士的父親突然因病去世了,在工作時突發急病,走的很急。 在家人悲痛欲絕時,陳女士跟母親忍著悲痛為父親處理身后事,而這時陳女士的母親卻接到了一通讓人意想不到的電話。這通電話弄得陳女士一家很是霧里雨里的,在悲痛欲絕時又帶來一個打擊。 ![]() 原來是在處理父親的相關事宜時,一通銀行的電話打給陳女士的母親;“你好,請問是陳先生的家屬嗎?我們這邊是銀行的,”“我是他妻子,請問有什么事情嗎?” “是這樣的女士,我們銀行查詢到陳先生之前辦理過一張信用卡,現已逾期了,我們來告知一下”“啊!我不知道有這樣的事情啊,他也沒告訴我啊!” “那我們就不知道了,我來告知您一下,這個信用卡額度是六萬,現已消費五萬八,并且已經逾期了,因據了解,陳先生已過世,需由直系親屬代為歸款,而您是他的妻子,我們這邊銀行需告知你們盡快還款。” 面對這種情況,陳女士母女倆很是無語,對于父親在外的欠款母女倆都不清楚,這時卻被銀行要求立即還款。 在思考片刻后,陳女士表示:“他欠的錢我們都不知道,況且不應該是人走債消嗎?”“但你們是直系親屬,這筆債務自然有你們償還。”“你說這個是什么意思,你今天打電話來,我們才知道還有這種事情。” ![]() “況且你們說的簡單,事實是我們根本不清楚欠款的事情,再者說你們怎么證明他就是我爸欠的,等你們可以證明是我爸再說吧!” 之后陳女士很是氣憤的掛斷了電話,很明確的表示自己的態度。陳女士的回答讓銀行的人鴉雀無聲,因為這種現象他們只在自己面對客戶時見過,在銀行取個錢,都需要客戶來證明親屬關系,這下把銀行的人給難住了。 在后來,銀行還是想跟陳女士她們溝通一下,并想盡快解決事情。不管是電話轟炸,還是短信通知都沒有得到回應,陳女士根本不想搭理他們。對于這件事情陳女士一點都不慌張,她固然堅持自己的態度。 ![]() 親人之間的陌生關系父親對于陳女士來說,是一個既陌生又熟悉的人。在陳女士的印象中父親一直是個很忙碌的人,但是具體在忙什么,陳女士并沒有過問。 原來在陳女士很小的時候,父親跟母親兩人的關系就有些破裂了,經常吵架,而孩子卻嚇得躲在衣柜中不敢出來,兩人察覺到女兒的不對勁,但是為了孩子,兩人并沒有選擇離婚,而是選擇分開居住。 ![]() 陳女士自然就跟著母親在一起,父親常年在奔波,雖時常回家,但也只是一家人坐在一起吃個飯而已,時間很是有限。 在長大成年后,陳女士有了自己的生活,很少與父親聯系,在陳女士眼中,只要父母身體健康,少聯系點也沒有關系,所以對父親的日常生活了解少之又少。 據陳女士的母親稱,老陳一直是個忙碌的人,他不甘于平凡的生活,一直在嘗試做生意,并做過很多樣的生意,但無奈老陳沒有經營頭腦,生意一直都做的很平淡。 人到中年后,就越發的想掙錢,一邊想證明自己不是那么沒用,另一方還想給妻女留下些財富。越是不成功,人就越想得到成功。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做生意的料,而老陳就是那個沒天賦的。 老陳在生意失敗后,不僅沒得到什么有用的經驗,反而是欠了一屁股的外債,讓其苦不堪言,負債累累。不甘于自己失敗的老陳,接二連三的還在嘗試不同的生意,無奈還是以失敗結尾,錢包更是千瘡百孔。 ![]() 大筆的債務逼得老陳沒有辦法,就在自己的朋友中四處借錢。在老陳走投無路時,一個朋友給老陳介紹了一個特殊的方法,就是正規銀行給辦理的信用卡。 老陳在朋友的介紹下,了解到銀行可以辦理信用卡,信用卡在申請時就可以給很高的額度,不管當月用了多少,要是沒有還款能力時,還可以本月用了下月還,也可以分期還款。 這種東西對于當時的老陳來說,可以說是救星一樣,讓他很是心動。在朋友的介紹下,成功辦理了信用卡,額度就有六萬,這個金額讓老陳很是滿意。 在之后的日子中,老陳將辦理的信用卡成功激活,并用在了償還之前的欠款上。每個月的生活都會東拼西湊的,還好每個月都能將信用卡按時還款。但沒想到有一天,在工作中的老陳因突發急病,去世了。那他在外的一些欠款就沒有辦法即使償還了,導致逾期。 ![]() 因老陳長時間的沒有跟自己的妻女在一起居住,在加上不管是那個家庭從來都是報喜不報憂的,自然老陳在外的一些事情,他們都不清楚的。所以在面對銀行的討債時,兩人并沒有很慌張,都是實話實說,因為真的不知情。 ![]() 雙方對簿公堂事情還在繼續,銀行這邊聯系不上陳女士母女倆,他們覺得對方的態度惡劣,溝通無效,甚至不想還錢,一怒將其告上了法庭。 當陳女士他們收到法院傳喚時,才知道銀行想要對簿公堂,但是他們卻絲毫不慌張,他們堅定的認為自己是不需要還這筆債務的。而面對這種“父債子償”的情況,法院將會怎樣判決呢? ![]() 對簿公堂之上,講究的就只有證據了,都是依照證據說話。而一切的訴訟主張的都以實際證據為主,證據更是雙方論述以及反駁對方觀點的依據,同時還要協助相關的法律法規。 法院在進行事實結論時,也要依靠證據認定是否屬實,進而選擇適應法律。陳女士他們在面對庭審時,依然很堅信自己的觀點,也相信法律會給出一個最公正的判決。 在這個審判中,銀行向法院提供了老陳的申請記錄,以及申請時填寫的相關資料,老陳逾期的欠款明細,同時還有能夠證明老陳跟陳女士母女倆的妻女證明,另外并沒有提供更多有效證據。 其主張:“陳女士他們是老陳的直系親屬,這筆錢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且陳女士是陳先生的財產繼承人,因而也需要承擔陳先生生前的一切債務!”面對這種無理的回答,陳女士十分反對,她有著自己的認知。 她強烈的認為:“在我爸生前我們根本不知道他的生活具體是什么,更不知道他有欠錢的事情,只是我爸突發急病走了,在處理后事才得知這一切。” ![]() “你們認為這些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而我是我爸的繼承人,就需要我來承擔,但我爸去世前早就沒有任何財產來給我繼承,但債務就需要我來歸還,這你們覺得合理嗎?” “想要我們歸還欠款,那為何不讓你們銀行來拿出證明,需證明他就是我爸,證明我們就是有關系,這樣我也能心服口服的去償還欠款!” 面對陳女士的回答,法院內笑聲一片,人們都貌似覺得這是一句玩笑話而已,父女關系還需要什么來證明,又好像有些蠻不講理。 為什么會蠻不講理呢?在他們銀行辦理業務時,就會讓那些老人的子女來證明自己跟本人的關系,要不然就以不是本人到場無法辦理。 即使說明本人因各種原因無法到場,銀行還是堅持自己的說法,并要求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跟本人的親子關系。而后來提供各種證據后,他們也會駁斥對方,更是找各種借口非得要求本人來辦理業務,這種更應該是蠻不講理吧! 在法律面前,講究的就是證據,更講究“誰主張、誰舉證”。不管是原告還是被告只要擁有足夠的證據,法庭都會給出一個合理的判決。 ![]() 當銀行的判決出來后,讓人感到震驚,同時也能給人們敲響一個警鐘。原來銀行被一審法庭駁回請求。判決陳女士他們無需償還這筆債務。 但銀行很是不服,接著提起了上訴,結果二審法庭也認為一審法庭的判決是正確的,接著駁回請求,最終,銀行敗訴,陳女士他們不需要償還這筆欠款。 人們都有一個相同疑問,真的是因為陳女士那句“想要我還錢,得先證明他是我爸”,這句話嗎? ![]() 四、相關的法律法規 而實際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擔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在此次案件中,事實很明顯,陳女士的父親生前的欠款五萬八千元,第一是個人債務,陳先生跟陳女士的母親他們的婚姻名存實亡,且婚姻存續關系已跟正常夫妻不同,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同時在使用信用卡時,并沒有告知其伴侶。 ![]() 第二是陳先生的欠款沒有一分錢是用到這個家庭的日常開銷中,跟家庭沒有任何關系;第三是陳先生在外的欠款并沒有跟陳女士他們有過溝通,導致家里人并不知道實情。 而銀行提供的證據中僅抓住一個重點,且就是陳女士為陳先生的女兒,有權力繼承陳先生的財產,繼為財產繼承人。 財產繼承人就必須還錢嗎? 在有關財產的相關法律中,《民典法》第1161條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務及債務。 在本次案件中,陳女士從小與父親就不在一起生活,與父親的關系更談不上親近,雖然有著血緣關系,但奈何沒有實際的生活過,導致陳女士忽略了父親。 ![]() 在相關法律中也有著明確的衡量標準,并不是有血緣關系的子女就必須承擔父母的債務,還是要以實際承擔的遺產來清算。 現以老陳的實際遺產清算,估算其價值,才可以為其繳納稅務或者還清欠款。 但事實是,陳女士的父親不光沒有任何的遺產給母女倆留下,反而留下了一大堆親人不知道的外債,并且欠的每一分錢都沒有用到過人家娘倆身上,卻讓人家來償還一筆突如其來的債務,這樣一點也不公正。 最終在這場官司中,陳女士贏得了勝利,銀行的訴訟被駁回。這樣的判決才是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同時還能給每個不懂法的公民敲響了警鐘,不是所有的父債都可以讓子來償。 ![]() 在現社會中,有很多人都不了解法,導致受到很多不公平的待遇,而每一個真實案例的發生,都能給人們帶來一個警告。 現實生活中,每個公民都應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任由別人誣陷,該有的就有,不該要的一點也不能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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