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21歲女知青,夜間獨自去廁所,卻神秘失蹤。連隊展開大規模的搜索行動,甚至將整座山都翻了遍,卻依舊沒有找到她。直到2009年,老知青們再次相聚時,想到了一條新的線索。 1970年,上海知青朱梅華,來到云南西雙版納插隊。 在那里,她每天與其他知青們,一起勤奮地開荒,種植橡膠樹。 然而,這個熱帶雨林地區,異常炎熱,各種毒蟲肆虐,對于朱梅華來說,這種艱苦的條件非常不適應。 經過三年的堅持,朱梅華終于等到回上海探親的機會。 然而,她緊緊依偎在媽媽的懷里,淚水無法止住地流淌:“我不想再回那個地方了,回去之后,我怕再也回不來了!?!?br> 女兒的哭訴,讓父母的心情也變得沉重起來,然而,他們作為干部,只能忍痛勸她按時歸隊。 在朱梅華臨走之時,媽媽送給了她一塊表,希望這個禮物,能給她帶來一些安慰和勇氣。 然而,媽媽沒有想到,女兒的這句話竟然成了事實。 1974年4月2日的晚上,細雨紛紛,朱梅華帶著一盒火柴,獨自走向離宿舍約50米的廁所。 然而,等了半個小時后,室友李桂花發覺朱梅華還未回來,她高聲呼喊著讓她回來休息,但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與此同時,雨勢不斷加大,使得李桂花誤以為,朱梅華已經回到附近的宿舍休息了,因此沒有外出尋找她。 然而,第二天早上,李桂花去宿舍找朱梅華時,其他都知青表示,他們沒有見過朱梅華。 這時,李桂花才真正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她感到內心一陣恐慌,立刻報告連隊的領導,詳細描述了朱梅華失蹤的情況。 連隊領導在聽到這一消息后,立即通知了當地警方,組織了專案組,展開大規模的搜索行動,甚至將整座山都翻了遍,卻依舊沒有找到她。 僅在廁所附近的分岔路口處,找到了朱梅華的一雙鞋。 專案組也排除了朱梅華私自跑回家,或想不開自殺等情況。 最后,他們想到的唯一可能性是他殺。 可到底兇手是誰呢? 直到半年后,因連隊指導員蔣井杉,玷污自己的侄女,被妻子告發。 這才給朱梅華失蹤案帶來了新的希望。 在審問時,蔣井杉的妻子透露了一個驚人的秘密。 她聲稱,在朱梅華失蹤的那個晚上,她剛從親戚家回來,親眼看到丈夫拿著一把鋤頭從室外回來,鞋子上沾滿了泥巴,并目擊他把一塊手表塞進了墻縫里。 然而,專案組在朱梅華的遺物里,的確沒有找到她的手表。 進一步調查中,他們發現,蔣井杉住的宿舍窗戶上有幾個破洞,透過這些破洞,他完全可以直接看到對面女知青的動靜。 而且,他的宿舍后門可直接通往廁所。 專案組還通過對其他知青的詢問得知,他經常會無緣無故,對與朱梅華關系較近的男知青,進行當面批評。 然而,當時因為蔣井杉是專案組的成員,他的排查被忽視了。 如今,各種猜測都指向蔣井杉可能是兇手。這對專案組來說無疑是一個重要的突破,他們對此感到既興奮又焦慮。 他們興奮是因為,長時間的辛勤努力終于得到了回報,而且有可能接近真相。 然而,他們也感到焦慮,因為他們需要進一步的直接證據,來確認蔣井杉是否確實是兇手。他們明白,單憑猜測和指向性線索,還不足以得出定論。 于是,他們立刻對蔣井杉進行提審。 然而,令人沒想到的是,蔣井杉竟然承認自己就是兇手。 據他交代,那天晚上,他誘騙朱梅華到自己家,并強奸了她。由于擔心朱梅華會告發他,他心生惡念并將其殺害,將尸體埋藏在豬圈里。 然而,專案組在豬圈中并未找到尸體。在進一步的詢問中,蔣井杉改口稱尸體被埋在山上,然而,搜索行動仍然沒有結果。 最后,蔣井杉完全改口并聲稱自己無罪,他宣稱之前的供詞是被刑訊逼供出來的。 由于缺乏直接證據,最終,只能以猥褻罪,判處蔣井杉有期徒刑7年。 至此,朱梅華失蹤案再次陷入僵局,再也沒有新線索出現。 30多年來,與朱梅華失蹤一案有關的嫌疑人已經老去,甚至死亡。 然而,當年參加專案組的知青們,一直沒有放棄尋找她。 2009年,在老知青們的聚會上,他們又盡力回憶查找過程的遺漏點。 然而,他們想到了一條新的線索。 在回想當時發現朱梅華鞋子的場景時,他們開始感到奇怪。 鞋子的擺放方式似乎太過整齊,左腳在前,右腳在后,鞋面朝上,似乎故意被擺放好,引領他們朝鞋子的指向,搜尋朱梅華。 而忽略了當時分岔路口的另一條道路,該路通向一片沼澤地。 知青們回憶,當時的確沒有想到要搜索沼澤地,因為沼澤地存在著巨大的風險,一旦進入其中,尸骨無存的危險性不言而喻。 同年,他們立刻向云南警方申請重啟調查。 警方也很重視這個案件,又重新對原有的線索進行排摸,對新的疑點進行調查。 但可惜的是,依然沒有任何結果。 另外,他們表示對于沼澤地的搜索,的確存在客觀上的難度。 如今,距離朱梅華失蹤,已經接近50年,然而,案件的真相仍然被籠罩在迷霧之中。 我們期盼,希望仍然存在,未來的發展可能會給予案件一個答案,讓朱梅華的家人和親友找到安慰和正義。 |
|
來自: 昵稱32226502 >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