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反復提到的一個字,就是禮。 禮就是規矩。合乎規矩的行為,就要給予“知禮”、“守禮”的表揚;違反了規矩,就是“非禮”、“不禮”,就要受到批評。 前701年(魯桓公二年),宋國太宰華督弒殺宋殤公擁立宋莊公,后賄賂魯、齊、陳、鄭,得以執政宋國。魯桓公將宋國賄賂的郜鼎置于太廟。鼎是國家象征,郜鼎是宋國滅郜國所得。臧哀伯勸諫:“君王要向后人昭示美德,現在公然將悖禮所得之郜鼎放入太廟以供祭祀,如何讓百官有敬畏之心?”魯桓公不聽,納郜鼎入太廟。 魯桓公納鼎就是非禮,是不守規矩。 前609年(魯文公十八年),莒(音:舉)國太子仆弒殺莒紀公,攜帶莒國寶玉(璽印類國家重器)投奔魯國。魯宣公(初即位尚未改元)打算接納太子仆,卻遭到執政卿季文子的堅決反對,并于當天就將其驅逐出境。隨后季文子派人向魯宣公做了解釋:“太子仆弒君盜寶,孝敬忠信皆無,所行非事君之禮。人是國賊,器是贓物,人和寶玉一樣都不能留。”魯宣公照辦。 魯宣公辭玉就是知禮,是守規矩。 魯國自詡奉周禮最謹,以“周禮盡在魯矣”自居,平時最喜歡做的,就是對其他諸侯進行道德點評,但為什么輪到自己,也會做違禮之事呢?或者說,魯國君臣最懂什么是規矩,為什么魯桓公就敢于不守規矩,而魯宣公卻不敢呢? 這一切都是源于自身的權力。 魯桓公是魯惠公的嫡子,魯惠公死時因其年幼,暫時安排其庶兄魯隱公攝政。魯隱公貪戀權力,當國十一年無意還政,魯桓公等不及,指使大臣將其殺死后即位。所以,魯桓公接管政權的過程雖然血腥,但是得位歸于正統,立即得到了群臣擁護。 這就是魯桓公拒絕勸諫、不守規矩的底氣:他擁有權力。 魯宣公則不同。 魯文公的嫡夫人哀姜生下公子惡和公子視,次妃敬嬴生下公子俀(音:腿)。魯文公寵愛敬嬴,而敬嬴私通權臣襄仲。魯文公死后,襄仲殺死公子惡和公子視,讓公子俀即位,稱魯宣公。魯宣公的即位,是各方勢力博弈的結果。所以魯宣公得位不正,不得不聽命于權臣。 魯宣公明白,在襄仲、季文子等權臣眼里,他是可上可下的人物,所以必須要接受勸諫。 無規矩不成方圓。掌握規矩者掌握方圓,而規矩服從權力。魯桓公大權在手,就可以蔑視規矩,不聽大臣勸諫;魯宣公沒有權力,就要聽從權臣的勸諫,不敢不守規矩。 當權者制定規矩,卑微者遵守規矩。 當權者最希望看到的,就是人人都遵守自己制定的規矩。當權者最不能忍受的,是別人拿規矩來約束自己。所以進階轉換身份成為當權者,就成了人們努力奮斗的目標。 秦末一句“王侯將相,寧有種乎”,讓多少人熱血噴張,但人們忽略了這句話并沒有答案,直到后晉安重榮做出了回答:“天子寧有種耶?兵強馬壯者為之耳。” 拳頭才是硬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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