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聲明:本文為真實案例,旨在以案普法,無低俗等不良引導。】 在大多數心中,性侵對象一般為女性,女性與男性力量懸殊,被視為弱勢群體,但是實際上,男性在社會中受到的性侵犯,也并不少見,據統計,男生被性侵的概率是女生的兩倍。性侵案,不僅女生飽受折磨,承擔身體、心理遭受的不同程度的傷害,也有不少男性也深陷其中、苦苦掙扎。 而且男性被性侵,卻沒有人真正地關注在意,甚至在男性鼓起勇氣將自己的痛處公布于眾,換來的卻是嘲諷,“他怎么身在福中不知福,小伙艷福不淺......”等等,殊不知作為受害者,男性心理承受的壓力并不比女性少。 張某在一次參加完飯局回家途中,竟在電梯里被一名醉酒女子猥褻,違背了張某的意愿強迫與其發生了關系,張某受到很大傷害那么針對這一情況,張某是否能為自己討回公道,男性被性侵是否能以強奸罪論呢? ?——【·案情陳述·】——? 張某高校畢業之后,進入了一家當地名氣不小的公司就職,憑借踏實肯干、處事圓滑的精神,張某經過兩年努力在公司混的風生水起,同時還有個善解人意的女朋友,可謂是愛情事業雙豐收,真正的人生贏家。 但是卻沒想到自己的一次疏忽,竟然被女人被迫占盡便宜,心理受到極大創傷,本來約定好年末結婚可能會因此沒戲,與女友之間的感情面臨很大考驗。 張某女友因為工作的關系調離本地,兩人暫時兩地分居,但是距離并沒有沖淡二人的情感,張某的生活極為簡單,一門心思都撲在工作上,下班就回家與女友視頻報備今日的行程。 兩人約定好等各自的事業穩定就開始準備結婚事宜,愛情長跑終于有了結果。 張某也一直為之努力著,工作中拼命表現,最近公司在競標總經理一職,忙的是焦頭爛額,張某與對手公平競爭略勝一籌,拿下了總經理職位。 在公司慶功宴上,因為升職加薪的快樂,以及離結婚更進一步,所以開心之余就多喝了兩杯,待慶功會結束后,張某踉踉蹌蹌打車回家,雖身體有點不受控制地搖擺,但是腦子還是很清醒的。 可是等張某到達電梯,準備關電梯門之時,最后一刻沖進來個長發女人,張某平時也時常碰到她醉醺醺回家,雖兩人同住在二十多層,但是沒打過招呼。 女人小琳三十多歲的年紀,因為之前受過愛情的創傷,所以事業就是她的全部,是個實實在在的女強人,但是再要強的女人其實也有最敏感脆弱的時候,因為事業的不順利以及剛被家人催婚,小琳借酒消愁將自己灌的爛醉。 當她搖搖晃晃抬頭看見張某的養模時,瞬間被迷得五迷三道,不知道是酒壯慫人膽,還是小琳以為在睡夢中,她沒有片刻猶豫地將張某抵在墻角,并伸開雙手擋住張某的去路,張某被這驕架勢嚇到了,自己從未見過如此彪悍的女人。 張某極力反抗,可是哪知由于忙于工作缺乏鍛煉,而小琳可是健身達人,運動瘋狂愛好者,對付張某也是小意思,張某的反抗并沒有讓小琳停手,反而更加肆意大膽,用手上下游走在張某的隱私部位。 張某忍無可忍,自己的心中只有女友一人,何況實在這種情形下,雖有過幾面之緣,但對于張某來說,這女人只是陌生人,張某口吐臟話,罵其是神經病,可小琳卻更加來勁了,絲毫不顧及張某的感受,竟憑借自己超大力氣,脫去張某的褲子,強迫與其發生了實質關系。 完事后,被占了便宜的張某立馬尋求警方幫助,說自己剛才被一女士強奸了,警察抵達之后,經過調查取證,張某說的是事實,張某哭訴自己的人生都被她毀了,希望警方能夠秉公處理,定她個強奸罪。 然而女性強迫與男性發生關系,不屬于強奸。 ?——【·以案釋法·】——? 本案中小琳的行為是否構成強奸罪?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強奸罪保護對象是婦女與兒童,若性別互換,男性被女生強迫發生關系,并不能認定為犯罪,本案中小琳是女性,她強迫張某與自己發生關系,在法律上不構成強奸,所以張某請求定她強奸罪是不現實的。 不過自從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對《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進行修改后,強制猥褻罪的侵害客體從“婦女”擴大到了能夠包括男性的“他人”,因此強奸男性可以在我國現行刑法中定性為“猥褻”,所以也是會構成刑事犯罪的。 本案中小琳構成猥褻罪
本案中小琳趁酒醉對張某實施侵害,不顧當事人的意愿,期間張某極力反抗,但小琳視而不見,強迫與他發生關系,構成了猥褻罪。 最終法院判決小琳兩年的有期徒刑,小琳為自己酒后沖動付出了應有的代價,也希望張某能夠漸漸從這件事的陰霾中走出來,迎接新生活。 ?——【·結語·】——? 男性被性侵的案件不在少數,可是他們卻比女性更加難以啟齒,即便自揭傷疤說出來,卻會被一些人稱小題大做,得了便宜還賣乖,這種心理是不對的,會對受害者造成更大的傷害,性侵違背本人意愿,不論性別是男是女,都會造成嚴重傷害, 男性被性侵的案件不在少數,可是他們卻比女性更加難以啟齒,即便自揭傷疤說出來,卻會被一些人稱小題大做,得了便宜還賣乖,這種心理是不對的,會對受害者造成更大的傷害,性侵違背本人意愿,不論性別是男是女,都會造成嚴重傷害,希望大家可以重視,尊重關系受害者,莫要再讓張某的悲劇重現!*文章來源:今日頭條作者:法律小記,感謝作者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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