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后我國省級行政區劃的演變 經過多次調整,我國省級行政區目前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和2個特別行政區。 在不久的將來,我國省級行政區或將再次調整,主要是臺灣回歸后的行政地位如何確定: (一)若和平回歸:實行“一國兩制”,將成立臺灣特別行政區; (二)非和平回歸條件下,或許出現下面幾種情形: (1)保留現在省級區劃中的臺灣省; (2)設立臺灣自治區; (3)設立臺灣直轄市; (4)進行拆分:北部設立臺北直轄市,中部設立臺中高山族自治區,臺南設立臺灣省。 不管哪種情形,我輩定能看到臺灣第4次回歸的那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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