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的人認為認罪認罰沒有必要請律師,我不敢斷然否定這種觀點,:但我可以給你八個認罪認罰后找律師的理由: ![]()
1、認罪認罰并不是對案件完全沒有異議。實踐中存在有人想說而不敢說的情形,這些人害怕失去從寬處罰情節。但有了律師就不一樣,律師可以依據事實和法律發表獨立于當事人的觀點,讓當事人的委屈通過律師予以表達。 2、當事人雖然是事發當事人,但其看到的僅是案件的一部分,并不了解同案犯及其他相關證據,而律師能夠看到整個案件的卷宗,更客觀全面了解案情。 3、認罪認罰并不是對案件完全沒有異議。實踐中存在有人想說而不敢說的情形,這些人害怕失去從寬處罰情節。但有了律師就不一樣,律師可以依據事實和法律發表獨立于當事人的觀點,讓當事人的委屈通過律師予以表達。 4、當事人雖然是事發當事人,但其看到的僅是案件的一部分,并不了解同案犯及其他相關證據,而律師能夠看到整個案件的卷宗,更客觀全面了解案情。 ![]()
5、當事人活動受限,而律師可以方便地與家屬、當事人及承辦人溝通。 6、當事人對定罪量刑專業知識欠缺,與承辦人員層次不屬同一個量級,不可能順暢平等地與承辦人量刑協商。 7、律師對于案件的理解和辯點的挖掘是當事人不可取代的,把挖掘對當事人有利的觀點的任務交給案多人少的承辦人是不現實的,因為他們即便有心幫忙,也沒時間和精力。 8、刑事案件牽涉個人的人身自由,且對家庭及未來影響較大,許多當事人在刑拘之后,缺乏權利爭取意識,本可爭取不起訴,往往滿足于緩刑,內心權利意識需要負責的、專業的律師來喚醒。 ![]()
總之,我搜南陽律師張勃認為即便認罪認罰也要請實力強大、業務精湛、溝通能力強,責任心爆滿的專業律師,否則不要幻想有什么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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