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桂英,安徽績溪上莊人,一九0八年出生于湖北武昌。幼年時期在武昌讀書。抗日戰爭爆發后,母親病故,她回到皖南游擊區績溪老家,在家鄉接受了游擊隊的教育,逐步懂得了抗日救國的道理。 一九三九年秋,胡桂英與當地游擊干部江繼三結婚(江繼三一九四二年十月在敵人“清剿”中犧牲)。婚后,胡桂英居住在竦坑,竦坑地處皖南歙縣東北部,是一個游擊隊活動頻繁的地區。 胡桂英直接受丈夫和游擊隊的影響,覺悟迅速提高,于一九四0年參加革命,擔任游擊隊的交通聯絡工作。 她的家在一個山莊上,單門獨戶,是游擊隊的可靠聯絡點。她自己動手,在屋內水缸底下挖了一個能容十多人的大地窖,除供隊員在緊急時隱身外,還為游擊隊儲藏錢糧和物資。 一九四二年二月,國民黨對我游擊根據地進行大規模“清剿”,實行所謂“三分軍事,七分政治”的手段,利用日寇的“三光政策”,聲稱三個月之內消滅游擊隊。 五月的一天,國民黨歙縣縣黨部出動自衛隊五百余人,包圍了竦坑,逮捕了胡桂英。 當日,胡桂英被帶到偽竦坑鄉公所,遭殘酷刑訊,敵人逼她交出地下游擊隊負責人及地下黨的名單,胡桂英回答:“不知道!” 敵人又給她上高杠重刑,強制她雙膝跪在被燒紅的磚頭上,用辣椒粉熏鼻子,辣椒水灌鼻子等酷刑,胡桂英被折磨得死去活來。 她面對敵人,毫無懼色地說:“你們要怎么樣就怎么樣,要殺就殺。” 敵人在偽鄉公所不能使胡桂英屈服,又將她押至縣黨部,胡桂英繼續遭受多次的重刑,渾身皮開肉綻,手指和腳趾都被夾碎。任憑敵人怎樣殘酷審訊,她的回答仍然是:“不知道!” 胡桂英表現了寧死不屈,視死如歸的崇高革命氣節。第三天,敵人將她押回竦坑,在一棵楊樹下殺害了她,時年三十五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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