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大媽280萬撿漏買到北京一套價值500萬房子,鄰居一句話,嚇得她堅決退房…… . 2014年,張女士的兒子準備結婚了。因為兒子兒媳都在北京工作,她決定在北京城區買一套房子方便兒子兒媳上班。 于是,張女士就找到了一家房產中介公司,最終她看中了一套在地鐵站附近的房子。 第二天,房產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帶著張女士和她的女兒見到了房屋的主人金慧。 . 從和房主的交談中,張女士感覺對方通情達理。本來價值500萬的房子最終以280萬的價格成交了,當天晚上他們就簽了購房合同。 . 2014年4月初,張女士終于拿到了印著她名字的房產證。之后,張女士開始找裝修公司裝修房子。不料,裝修隊的工人在鏟墻皮的時候,發現內墻皮的顏色是黑色的。張女士的腦海中閃過一個念頭:難道這房子曾經發生過火災? . 想到這里,張女士不禁心里感到很不舒服,她趕緊向鄰居打聽,可鄰居們一聽到張女士的問話,表現出躲躲閃閃,欲言又止的樣子。 . 后來,張女士懇求鄰居告訴她實情,鄰居才說出這套房子的確發生過火災,并且在那場火災中還燒死了一個人。 . 張女士不寒而栗,這也太嚇人了吧!她急忙讓女兒上網查證,結果證實了鄰居說的話。 . 這場火災就發生在2013年的4月底,距離他們看房的時候還不到一年的時間,張女士感覺自己被騙了。明明房子里發生過火災,可金慧卻只字未提,故意隱瞞了這件事。 . 于是,張女士就去問金慧。可金慧卻表現得很無辜,表示自己沒什么過錯。那就是一次意外的事故,有人一氧化碳中毒不幸去世。 . 張女士說,當時自己已經告訴金慧是給兒子買的婚房,在場的房產中介的工作人員也可以為他們作證,可金慧卻沒有告知房子發生火災的事情。既然房子發生過火災,又死過人,根本就不能用作婚房。 . 金慧一再否認張女士的說法,她認為家里發生火災是個人隱私問題,沒必要跟外人說。 . 另外,發生火災時,鄰居都知道,網上也有報道,這已經算是公開的事情,她并沒有刻意隱瞞。 . 而張女士認為自己為兒子買一套婚房而遇到這種事情感到很晦氣。她也不愿意兒子住到那個房子里。于是,她把金慧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購房合同。 . 最終,法院認為,買賣房子時,金慧沒有如實告知張女士該房子里曾經發生過火災,出現死亡事故,違反了誠信原則已構成了欺詐。 . 最終,法院判決金慧返還張女士全部購房款和裝修款,共計290萬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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