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研究棋壇西漢時期的一件舊案:劉啟用棋盤擊殺劉賢案。在搜羅資料時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原來歷來是很多人都“辦過此案”的,但是在“辦理此案”時,即在分析,描繪,定性案件時,大家都不怎么理會兇手到底是用什么兇器來殺人的。這當然是很大的一個紕漏,實際上古往今來,在殺人案中,兇手到底是用什么兇器來殺人,是非常重要的。 而從棋文化的發展角度看,太子劉啟擊殺吳國太子劉賢的兇器十分特殊,居然是一個棋盤!而現在對這是什么棋盤,正莫衷一是,理解錯的人比比皆是。這當然要撥亂反正,更要較真,筆者觀點是:誰家孩子誰家帶,可千萬別冤枉了高雅的圍棋,讓圍棋盤帶著千年殺人污點!
請看截圖,從圖2到圖4,這些作品都把劉啟擊殺劉賢的棋盤當作圍棋盤了。這是錯的:劉啟擊殺劉賢的棋盤并非是圍棋盤,而是六博棋盤(參看圖1和圖5)。六博棋跟圍棋是沒什么關系的,跟象棋有一定的關系:普遍認為它就是象棋的前身。 更重要的是,六博棋具有賭博性質。這也是筆者較真,不希望由圍棋來背這個“千年圍棋盤兇殺案”的鍋的原因。不是說圍棋就沒人賭,論賭,什么東西都可以用于賭的,但從本質上說,圍棋是純粹依靠實力的對抗,因此它的賭不是賭運氣,譬如下彩棋的雙方,是建立在對彼此水平的判斷上的,而非像六博那樣帶有強烈的概率性質的,簡言之,六博棋有點像今天某種形式的打撲克、打麻將等,帶有很大的運氣成分。 玩帶有運氣成分的項目,往往要附帶獎懲,否則玩來索然無味。也因此在玩的過程容易引發爭吵。從六博的故事中,往往還提到雙方以飲酒作為獎懲。這一頭是飲酒助興,那一頭是飲酒懲罰,如是下一次六博棋,到底喝了多少酒,到底有多少酒精上了頭,那真的是鬼知道了。醉醺醺的腦瓜嗡嗡作響,身體自然容易沖動——包括千年前劉啟和劉賢那次下六博棋,若兩人不下六博棋而改下圍棋,不喝酒而改喝茶,那么雙方就不會那么沖動從而釀成慘禍了。也如是,慘烈的七國之亂或者就不會發生,中國歷史就會重寫!(圖:網絡影視和美術作品截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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