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制度產生前的原始社會組織形式原始社會的發展史共分為三個階段:原始群時代、血緣家族時期和氏族公社時期。原始群是從人猿最初分化開始,在形成中人向完全形成的人過渡中人類祖先藉以生存的群體,它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社會組織。完全形成的人出現后,人類開始進入原始公社時期,但在現代人出現以前的舊石器時代早期,氏族制度仍未產生,取代原始群的是前氏族公社時期的血緣家族,"是第一個'社會組織形式'。"血緣家族衍生于原始群,并隨著生產技術的發展而過渡到更高一級的社會組織形式——氏族公社。 1.原始群時代生活在3000萬年前的漸新世時期的埃及猿和原上猿被世界公認為人和猿的共同遠祖。從這個共同遠祖逐漸分為兩支:一支為猿科,通過森林古猿,演化成了現代大猿類黑猩猩和大猩猩;另一支為人科,通過臘瑪古猿、南方古猿、直立人、智人進化到現代人。從人猿的最初分化到完全形成的人出現以前,人類走過了從猿到人的漫長過渡時期,這就是原始群時代。恩格斯稱之為"人類的童年",即蒙昧時代的低級階段,時間大約在一千四五百萬年前至300萬年或350萬年前。我們稱這一過渡時期的人為形成中人,至今我們知道的最早的形成中人是生活在大約1400萬年到800萬年前的臘瑪古猿,它是人類最早的祖先,人猿的最初分化從此開始,原始群時代也從此開始。 形成中人的代表除臘瑪古猿外,還有南方古猿,從這兩種古猿的考古資料中,我們可以推測出當時形成中人的原始群狀況。臘瑪古猿的化石最早發現于巴勒斯坦和印度交界的西瓦立克山區,在亞、非、歐都有發現,我國曾于1920年在云南祿豐石灰壩發現了舉世罕見的臘瑪古猿第一個比較完整的頭骨化石,對研究原始群時代的形成中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考古發現表明,臘瑪古猿較為近似人類,沒有發現肢骨,說明臘瑪古猿已能初步用兩足直立行走。南方古猿在從猿到人的進化中則比臘瑪古猿更進了一步。南方古猿化石在東非和南非均有大量發現,在亞洲也有零星發現。考古發現的南方古猿枕骨大孔的位置與現代人很接近,盆骨、腿骨也與人近似,這些都表明他們已能直立行走,只是不如現代人平穩而已。他們都已從猿分化出來,逐漸向人類演化。 臘瑪古猿和南方古猿都已開始學會狩獵和使用天然工具,但還不會制造工具,也不知道用火,這正是他們區別于完全形成的人的本質所在。形成中人只有結成群,依靠集體的力量對付險惡的自然環境,才能獲得生存和發展。 為了在發展過程中脫離動物狀態,他們必須以群的聯合力量和集體行動來彌補個體自衛能力的不足。他們只有團結在群體中,彼此協作,共同勞動,才能戰勝困難,得以生存,免于被自然淘汰的命運。同樣,在獲取食物和性生活等方面,形成中人已開始抑制純粹的動物私欲和本能。 原始群時代早期,形成中人的生活水平極為低下,生活毫無保障。到原始群時代末期,隨著勞動技術的進步和經驗的積累,獲取食物的手段增多,情況比以前更有了些好轉。從現有的臘瑪古猿和南方古猿化石來看,形成中人還只是居住在非洲和亞洲南部森林密布的有限地區范圍內。過著群團生活實行雜亂的性交;沒有任何家族;在這里只有母權能夠起某種作用。具體地說,形成中人男女之間實行的是雜亂的性交關系,同輩之間和上下輩之間都可互為夫妻。婚姻規則還未產生,沒有任何家族,也沒有真正的社會組織。 由于實行雜交的男女關系,子女不可能認識父親,只有母子關系存在,甚至很密切。在這種情況下,原始群中便可能只有母權能夠起某些作用了。這一時期的人類在共同的勞動與生活中,為了有效地使用天然工具,加強原始群內成員間的彼此聯系與合作來進行防衛和獲取食物,彼此之間的初步交往已成為必要,與初步意識的產生一起,形成中人產生了簡單的語言。 到原始群時代末期,人口的增殖引起原始群的內部分化,一個原始群逐漸分化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更小群體,構成各自獨立的經濟集團,向原始社會的更高階段邁進。 恩格斯曾經說過:"人們最初怎樣脫離動物界,他們就怎樣進入歷史。"原始群時代是從猿到人的過渡時代,是人類的童年,無疑也是開創人類早期社會發展史的起點。它既反映了人與自然史的關系,又架起了自然史向人類史過渡的橋梁,從而揭開了人類歷史的序幕。 2.血緣家族時期大約在300萬年或350萬年前,完全形成的人出現,標志著從猿到人的過渡時期從此結束,早期人類社會的發展由原始群時代轉入原始公社時代,從蒙昧時代低級階段進入到蒙昧時代中級階段。由于氏族制度在舊石器時代中期才開始萌芽、產生,所以我們常把從原始群結束到氏族公社產生前的舊石器時代早期這一原始公社的前期階段稱為前氏族公社時期。這一階段產生了原始社會第一個真正的社會組織——血緣家族,故又稱血緣家族時期,年代是從早更新世約300萬年前到中更新世約二三十萬年前為止。 完全形成的人以直立人為代表。根據所發現的直立人化石情況,直立人又按時間先后分為早期直立人和晚期直立人兩個階段。 早期直立人生活在早更新世距今約300萬年到200萬年或150萬年前,已具有人的基本特征。他們已經能夠制造簡單的礫石工具,進行有組織的集體勞動,發展到了真正的人類。早期直立人化石主要發現于亞、非兩洲,有坦桑尼亞的能人、中國的元謀人,以及肯尼亞庫比福勒的ER1470號、ER1590號和埃塞俄比亞哈達爾的AL199-1號、AL200-1號等化石材料。晚期直立人生活在距今200萬年或150萬年至二三十萬年前,能夠近似現代人那樣地完全用兩足直立行走,腦量繼續增大,石器的制造有了一定進步,并已學會了用火。晚期直立人的化石材料比早期直立人的化石材料更為豐富。在亞洲,有我國的藍田人、北京人和1980年發現的安徽和縣的龍潭洞人,還有印尼的爪哇人;在非洲,有坦桑尼亞的OH9號直立人、李基直立人、肯尼亞庫比福勒的ER3733號直立人、阿爾及利亞和摩洛哥的毛里坦人,還有南非斯瓦特克朗司的"遠人";在歐洲,主要有德國的海德堡人和法國的阿拉戈人。 在社會結構方面,直立人開始擁有了自己的社會組織。血緣家族的出現,是原始群時代結束和真正進入人類歷史的重要標志。血緣家族是從原始群的分化直接產生的,一個血緣家族就是一個分化出來的經濟小集團,是社會最基本的組織細胞。血緣家族內部實行的是族內群婚制,婚姻關系是按輩份劃分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為夫妻;其子女,即父親和母親,也是如此;同樣,后者的子女,又構成第三個共同夫妻圈。而他們的子女,又構成第四個圈子。這種婚姻形式與原始群時代形成中人的雜婚有所不同,排除了上下輩之間的通婚,沒有了祖先和晚輩之間,父母和子女之間互為夫妻的情況,而所有的兄弟姊妹,包括從兄弟姊妹及血統更遠的兄弟姊妹之間則都可互相通婚。此時,婚姻規定逐步產生,規定了公社內部哪些人可以通婚,哪些人禁止婚配,這是直立人生活經驗積累、思維能力增長和自覺不自覺地避免自然淘汰的結果。 如前所述,血緣家族公社時期的直立人已經能夠制造簡單石器工具和使用火,在北京人的居洞中就發現數以萬計的石器工具和一些骨角器,還發現北京人居洞中灰燼成堆,有的厚達6米,顯然說明他們已有長期用火的經驗。 采集和狩獵成了人們獲取食物的主要手段和生產活動的主要內容,出現了簡單的兩性分工。狩獵一般由男子承擔,北京人已能捕殺鹿類等較大的哺乳動物,西方的阿舍利人則更能獵取大象等大型獸類;此時,女子通常從事采集或照顧孩子。在生產力仍極其低下的情況下,男女間這種簡單的勞動分工,并沒有造成血緣家族內部的分裂和不平等。雖有分工,但群體的經濟是共有的,人們集體勞動,共同消費,過著原始集體主義的公社生活,不存在私有或人剝削人的現象,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這一時期的人類居住生活條件都較低下,北京人居住在洞穴里,而年代比北京人晚的法國、西班牙的阿舍利人則住在高原或海邊臺地上用石頭或木料蓋起的房子里,每個遺址住有30人左右的人群團體。由于經常性的食物缺乏,人們不得不隨時準備從一個地方遷移到另一個地方,根本談不上過定居生活。 總之,血緣家族的出現,迎來了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社會組織形式。原始群時代從猿到人的過渡,只是揭開了人類歷史的序幕;而在血緣家族公社時期,人類社會組織的出現,才標志著人類社會歷史的真正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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