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楊世有 玉林市 537000
[前言] 水葫蘆喜歡在向陽、平靜的水面,或潮濕肥沃的邊坡生長。在日照時間長、溫度高的條件下生長較快,受冰凍后葉莖枯黃。每年4月底5月初在歷年的老根上發芽,至年底霜凍后休眠。人民檢察院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存在涉嫌違法的行為向相關行政機關發送公益訴訟檢察建議書,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履職盡責。依托“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助推水浮蓮整治,立足檢察機關職能保護環境可持續發展,聚焦保護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開展督促履職、督促起訴專項工作,嚴守、守住生態保護紅線、底線,著力打造廣西檢察工作新亮點。 [摘要]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我國為了有效解決飼養生豬飼料不足的困境,從國(境)外引進了一種繁殖力極強的水上浮生植物——水浮蓮(學名水葫蘆、鳳眼蓮),如今這種浮生植物已經泛濫成災,被稱為“綠色生態污染元兇”。 [關鍵詞] 水上浮生植物 生態污染 河長+檢察長 公益檢察建議 一、水體生態污染的起因和治理依據 1.1 原因 造成水體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水體污染物的來源主要有工業廢水、生活污水、農業污水、工業及礦山廢渣、大氣中污染物、天然污染物等。而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各類水體污染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中,水葫蘆這一外來入侵物種大面積泛濫也是元兇之一。 1.2 依據 環保總局、中科院《中國第一批外來入侵物種名單》(2013年1月10日)中,鳳眼蓮,中文異名鳳眼藍、水葫蘆,被列入中國第一批外來入侵物種名單。引入擴散原因及危害:1901年從日本引入臺灣作花卉,20世紀50年代作為豬飼料推廣后大量逸生,堵塞河道,影響航運、排灌和水產養殖;破壞水生態系統,威脅本地生物多樣性;吸附重金屬等有毒物質,死亡后沉入水底,構成對水質的二次污染;覆蓋水面,影響生活用水;滋生蚊蠅。農業部《國家重點管理外來入侵物種名錄(第一批)》(2012年2月1日公告)中,水葫蘆(鳳眼蓮)被國家重點管理外來入侵物種名錄(第一批)。 二、水葫蘆泛濫導致的危害性 2.1 導致生態破壞 水葫蘆的危害之一就是會導致生態的破壞,因為它的繁殖能力很強,如果生存的環境適合水葫蘆的生長,那么它將會大量的繁殖,并且成為優勢的物種,影響其他生物的生長,長久下去,該地區的生態多樣性便會被破壞,而使其物種單一。一個地區的生態平衡非常重要,各物種相互影響,相互抑制,才能保持平衡。而水葫蘆的瘋狂生長,在很大的程度上會打破該地區的平衡,剝奪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間,使得某些物種瀕臨滅絕。 2.2 影響其他生物的生長 當水葫蘆在生長的很旺盛的時候,會長滿整個水域,覆蓋整個水面,將水面染成綠色。此時,會影響水中和大氣的氣體的交換,以及光線的傳遞,并會增CO2的濃度,影響水生生物。 2.3 會堵塞河道 瘋狂生長的水葫蘆是會堵塞水道的。因為水葫蘆的植株大量的繁殖,植株不斷的變多,很快就會覆蓋整個河道,在嚴重的時候,水葫蘆生長的密集程度甚至可以讓人在上面行走,影響水運。此外,水葫蘆的生長甚至會影響水廠自來水的生產,因為過度繁殖的水葫蘆會堵塞自來水的生產設備。 2.4 侵害公益 如不及時治理,水葫蘆有進一步擴散的風險,不僅會導致漁業養殖遭受大量經濟損失,行洪和農田灌溉不便,還將影響水域生態安全和生物多樣性,侵害社會公共利益。 三、遏制水葫蘆泛濫治理措施 3.1 生物控制法 (1)利用河蟹對水葫蘆新根、新莖的喜食性,在水葫蘆較多的池塘水體投放一定量的扣蟹或大眼幼體,能有效控制水葫蘆的生長,又可提高蟹的產量和成活率。 (2)利用象鼻蟲成、幼蟲均植食性在晚春或初夏,最低氣溫穩定回升到13℃以上時,每667米2釋放水葫蘆象甲成蟲1500~2000頭。雖然象鼻蟲不會咬人、也沒有異味,但是象鼻蟲主要危害花木果樹,幼蟲能鉆入植物的根、莖、葉或谷粒、豆類中蛀食,是經濟作物上的大害蟲。 3.2 化學防治法 (1)除草劑防除抑制法。利用除草劑百草枯、甲4氯鈉、乙草胺對水葫蘆葉片、葉柄、防除,對其自然高度進行生長抑制。 (2)使用20%使它隆乳油兌水噴霧,使用41%農達水劑、滅草煙、百草枯或36%草甘、氯磺可溶性粉劑兌水2噴細霧,使藥液黏附在水花生莖葉上;但要盡量避免直接噴到水面上而導致魚類死亡。 3.3 柵欄物理隔離法 建立攔污閘,把水葫蘆攔截,不讓它們到處漂流,可以防止其它水資源污染。 3.4 人工打撈法 組織船只或人工進行打撈,對打撈上岸的水葫蘆及時進行清理。 3.5 變廢為寶加工利用處理,綜合治理法 將水葫蘆回收,充到沼氣池中發酵,產生沼氣,用作燃料使用,可以變廢為寶,充分利用資源。 3.6 委托第三方資質單位開展調查報告活動,助力科學制定防、治相結合 3.7 使用衛星遙感技術監控,確保早發現早處理 3.8 建立公益訴訟線索收集和智能推送平臺,接受群眾監督隨手拍 3.9 檢察院向水利局、河長辦、屬地鎮政府或者有管轄權的單位機關發送檢察建議敦促落實到位 3.10 舉辦利益各方和社會團體及政府聽證會群策群力參與治理,制定長效機制 四、結束語 在我國率先開展生物入侵研究的中科院解炎博士直言,這種“外來物種有益論”正是人類數千年文明史上生物入侵現象愈演愈烈的“罪魁禍首”之一。不容否認,有人類以來,物種的引進確實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世界面貌,也很難想象中國沒有引入土豆、西紅柿將會怎樣,但我們不能因此對物種引入的“雙刃劍”效應視而不見:外來物種的“入侵”,可能造成災難性后果。面對將“有益論”作為盲目引進擋箭牌的做法,關鍵是要算出一筆明明白白的生態帳和經濟帳。需要持續跟蹤監督落實問題的整改,確保有害外來入侵物種防治工作科學、高效、有序進行;加強外來物種入侵危害的宣傳,提升行政機關、鄉鎮及人民群眾對生物安全、農業生產安全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認識。 各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把關系人民群眾切實利益的事情做實做好,檢察機關向相關行政執法機關和屬地政府發出水體污染防治和外來入侵物種水葫蘆的綜合治理的檢察建議,要求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加強執法聯動,屬地政府積極配合,共同解決水庫水污染和外來物種泛濫問題。 五、作者簡介 楊世有 1975.09- 漢族、工學學士、玉林市北流市人,玉林市優秀建造師(市廳級)、廣西優秀建造師(省部級);建筑工程專業建造師、公路工程專業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師;土木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廣西公共資源(建設工程類)招標投標評標專家庫特聘專家;福綿區人民檢察院聽證員、玉林市人民檢察院聽證員;廣西首屆(2018-2021)人大工作先進個人。
參考文獻 [1]李萬群.3種除草劑對水葫蘆防除效果的研究.[J].湛江師范學院,2013 [2]李維.青海省檢察機關督促履職保護生態.[J].正義網-檢察日報,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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