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畢業論文,有啥特別之處?” “我主要論述打的重要性,以打為主,以打促防,社會安定。”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就是因為過多地強調打擊,為打,不擇手段,致使發生了那么多的冤假錯案,這么深刻的歷史教訓,難道不應該吸取嗎?” 這是大學畢業論文答辯時,教授與我的一段對話。 我堅持認為打擊更為重要,防范是其次,而教授的觀點卻恰恰相反,防范的重要性遠遠大于打擊。 答辯結果可想而知,我的論文被判定為60分,也就是剛剛“及格”,沒給我評“不及格”,算是教授對我最大的寬容吧。 待到派出所工作后,我發現,上級下發的月度指標任務中,基本都是圍繞打,比如,每個月打擊處理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多少起,每個月行政拘留多少人,刑事拘留多少人。 打,也是派出所民警、所長,公安局局長最為津津樂道的事。打的數據更能直接反饋到月度考核排名上,更為直接體現出工作成效。 “我們所里這周打擊處理了幾人,其中破獲的某某案件更是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和批示。” 以此為榮,以此為耀。 ![]() 警察是具有暴力性質的維護社會秩序、保衛國家安全的國家行政力量。這里,突出強調了一個詞——暴力!對于老民警來說:打,就是警察的主要職責;打,才能產生畏懼;打,才能更好促使社會安寧。 自從他們入警的那天起,師傅就教他們如何抓人,如何破案,打擊是公安民警的天職。 他們就像按流程一樣,“打擊”工作了幾十年,已經非常熟練,非常硬化。 當然,打,也是最能出成績的。 往往那些升任領導崗位的民警,都是刑偵打擊出身,一個個身經百戰,浴血奮戰,“危難時刻顯身手,崢嶸歲月,熱血鑄就”,毫不夸張。 但是,過多地強調打擊,過多唯打擊論英雄,致使發生了一些急功近利的事,也造就了一些冤假錯案,給當事人及其家庭帶來了無可挽回的傷害。 ![]() “防患于未然”,雖然只有五個字,然而,真正做起來卻并不是那么容易,思想觀念的扭轉才是關鍵其實,從長遠發展來看,防范是應該置于打擊之上的,治未病更勝于治已病,也只有防得好才能少出事,甚至不出事。 所以,派出所主防也是呼聲最高的一種機制,從互聯網上也能看來,多地已經落地見效。 局里有一名新提拔的副處級領導,他原先是刑偵大隊長,現在是到副處級派出所所長,從正科到副處,提升的是級別,然而不變的卻是打擊思維。 刑偵是以打擊為主的,初來乍到派出所的他,仍然堅持以老一套的打擊為主,即使是做派出所主防的工作匯報,依然是三句不離老本行,“打擊”就是他的“口頭禪”。 半年難以改變,然而,就是過了兩年,依然改變不了他頭腦中那種“打擊”的觀念。 每個所長都想進步,都想通過打擊來顯示自己的能耐,從內心無法接受防范,畢竟,對他們來說,防范就是凈干些沒用的工作。 防范,不同于打擊,這是個長期性工程,是需要日積月累的辛勤付出,是以轄區內發案數下降、群眾安全感上升為評判標準的,這是個耐心活,考驗的是延遲滿足,而不是即時滿足。 不徹底扭轉傳統的打擊與提拔相掛鉤的理念,不取消派出所繁重的打擊考核指標任務,就難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派出所主防。 其實,應該把“主打”的任務交給刑偵等專業打擊警種,讓派出所騰出更多人員和精力真正做好“主防”,基層防范到位了,也就會降低發案率,將一些可能由矛盾糾紛引發的刑案、命案扼殺于萌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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