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腕是指依腕運筆,運指則是指以指運筆,二者同為運筆技法。 在怎樣看待運腕與運指的問題上,書法史上有過一場不小的爭論,叫“運腕運指之爭”。這場爭論由來已久,影響及今。 相傳東晉王羲之在《筆法論十二章》中提到“豌腳兆斡,上捺下撚,始終轉折,悉令和韻。”撚即捻。要想使筆管以自身為軸旋轉一個角度,運指最為便捷,如果不用指,就需要腕、肘或臂在更大的范圍內活動。這里一個捻字,說明了王羲之是不反對運指的。 唐代顏真卿在《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中談到他問張旭“攻書之妙”時張旭答曰:“妙在執筆,令其圓暢,勿使拘攣。”這里雖未正面提到腕與指的問題,但仍可明白,如只強調運腕而否定運指,則難免“拘攣”而無法使其“圓暢”的。唐人盧攜曾提出“凡用筆,以大指節外置筆,令動轉自在”,執筆“拳心須虛、虛則轉側圓順”的觀點。 北宋蘇軾在《論書》中說:“仆以為知書不在于筆牢,浩然聽筆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為得之。”“把筆無定法,要使虛而寬。歐陽文忠公謂余,當使指運而腕不知,此語最妙。”顯而易見,蘇軾十分重視運筆中指的作用。 北宋另一位書法家黃庭堅認為:“心能轉腕.手能轉筆,書字便如人意。”他把心、腕、指合為一體的認識無疑更為客觀貼切。 應當說,運腕運指的問題到此已有結論,可是,南宋姜夔提出:“大抵要執之欲緊,運之欲活,不可以指運筆,當以腕運筆。執之在手,手不主運;運之在腕,腕不主執。”第一次明確地提出單獨“運腕”的主張,并主張堅決摒棄運指,書法史上的運筆之爭大概就是從這里開始的(見潘景年《“運腕運指”說》)。此后,明代豐坊主張運腕而排斥運指。清末康有為在《廣藝舟雙楫》中也認為包世臣論書“以其要歸于運指”是“粗謬可笑”,“故亟正之”。 近代沈尹默在《書法論叢》中也對包世臣等人的運指主張提出了批評,并聲明:“這個問題關系書法者甚大,所以不能緘默不言。”潘天壽在《中國書法簡論》中有這樣一段話:“關于執筆的方法,自來各家的議論是非常雜亂的,其中最荒謬的是兩件事:一件是所謂撥鐙法的攪不清,一件是'運指說’的行不通。” 鄧散木在《怎樣臨貼》中強調:“首先要注意的是,寫字必須以手腕運筆而不可用手指運筆。”等等。以上諸家書藝精湛,蜚聲中外,且德高望重,令后學景仰之至,然其主運腕而排斥運指之說卻有待商量。 我們認為:廣義地講,正確的運筆方法應當是腕與指的互相配合,互為補充,是腕指并用,甚或是身、心、腕、指的諧調一致的動作。 如果非要對運腕與運指說出個孰主孰次來,回答是,可能會因人、因筆、因書體等因素的不同而略有差異,即便強調運腕為主,也決不應主到完全排斥運指的地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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