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方開挖工程 (1)土方開挖分兩次到位,預留 0.3M 用人工開挖清底,以免鏟齒擾動樁頭,開挖時,樁頭位置應事前設好標記,以免鏟齒破壞樁頭,梁基槽、集水坑、水池待清底完成放線后利用人工開挖。 (2)基坑監測: 1)、主要監測內容為:周邊坡頂位移、周圍建筑等周邊建構筑物的變形; 2)、周邊 20 米范圍內、建筑物均應設置沉降觀測點,每個項目不少于 2個點;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可適當增加。 3)、基坑監測預警值為;a、支護結構最大水平位移大于開挖深度的 1/200,水平位移連續 3 天不小于2 ㎜/d,且不能收斂;b、地面沉降達 30mm;c、邊坡底部或周圍土體出現可能導致剪切破壞的跡象; 4)、監測結果應及時反饋,以便調整設計及施工方案,確保基坑及周邊環境的安全。 在土方開挖過程中,為防止土質滑坡,應盡可能減輕場地上的集中荷載,同時不得在雨天施工。如果一旦發現土方滑坡及圍護結構水平位移出現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施工,根據實際情況可采用坑內堆土、砂袋等方法解決。并報告建設、設計、監理等相關單位,及時反饋有關監測結果,以便及時調整方案。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后,并確保能保證安全施工時方可繼續施工。 5)土方開挖的注意點: 1、勘察現場,了解現場地形、地貌、地下埋設物、地下阻礙物及運輸道路情況,將施工區域的障礙物拆除、清理。先用白灰粉撒出各棟基礎的外界線,采用 W50 反鏟挖掘機挖掘。 2、為防止超挖和保持邊坡坡度正確,機械開挖至接近設計坑底標高或邊坡邊界,預留30-50CM 厚覆蓋土層等待基礎施工時用人工開挖和修坡。并應特別注意機械挖土時不能碰撞管樁,防止損壞管樁。 3、挖土時注意檢查坑底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匯報,并進行探查處理。 4、棄土應及時運出,如需臨時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腳至坑邊距離不小于 5M。 5、為防止坑底擾動,基坑挖至設計標高后應盡量減少暴露時間,及時通知勘察和設計部門進行驗槽以便進行基礎工程的施工。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1)方案編制審查 施工單位應編制有針對性的模板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過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于市場上供應的?48×3.5鋼管很難達到標準壁厚,計算時,鋼管的壁厚應按實際檢測結果計算。 (2)作業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搭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防護用品要佩戴齊全,模板安裝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形成交底文件。 (3)構配件質量控制 鋼管和扣件在使用前要嚴格檢查質量,合格后方可使用。鋼管、扣件應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檢驗檢測合格報告等資料, 鋼管表面應平直光滑,不能有裂縫、孔洞等問題,扣件不能有裂縫、變形、螺栓滑絲等問題。 (4)檢查與驗收 1)主要檢查內容:構配件質量;立桿基礎;立桿間距;水平桿步距;掃地桿設置;可調支托伸出長度;立桿自由端長度;剪刀撐設置;操作平臺上臨時堆放的施工荷載等。 2)施工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應在搭設過程中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整改。 3)監理單位在搭設過程中應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應當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安全監督部門報告。 4)建設單位應對搭設過程進行日常檢查,發現不符合方案和規范要求的,應要求監理單位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必要時,應下發工作聯系單要求限期整改。 5)模板安裝完畢后,施工單位由方案編制人、工程技術負責人對其安裝質量進行自檢、自查,模板工程在澆注混凝土前,必須組織方案編制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對其搭設質量進行檢查驗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澆注混凝土。 6)混凝土澆注時,施工單位必須派專人對模板支撐系統的荷載及變形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工,作業人員馬上離開現場。險情排除后,經技術責任人檢查同意后方可繼續施工。 (5)模板支撐的拆除 1)模板的拆除措施應經技術主管部門或技術負責人批準,拆除模板的時間待預砼強度達到設計強度100%后(后澆帶相關部位模板拆除要求應以后澆帶砼強度達到設計強度100%方可拆模),報監理單位總監批準后方可拆除。 2)拆除模板支撐時,應設置警戒區域,拉好警戒繩,掛有明顯標志牌,并安排專人負責警戒,禁止非作業人員入內。 3)拆除模板必須設置警戒區域并派專人看護。 4)拆除時不要用力過猛過急,拆下來的木料要及時運走、整理。 5)拆模程序一般應是后支的先拆,先支的后拆,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后拆除承重部分。 三、塔式起重機 (1)塔式起重機安裝安全管理措施 1)、塔式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編制專項安裝方案,安裝人員須持證上崗。 2)、認真勘察地形及進場路線。 3)、認真做好對塔機的防腐除銹及潤滑工作。 4)、上崗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交底、持正上崗。 5)、安裝期間,嚴禁喝酒,工作精力集中,不得打鬧開玩笑。 6)、嚴禁向下拋物件,使用的工具要抓緊,防止下來傷人和傷設備。 7)、不得在吊物下、起重臂下等危險區域停留。 8)、非施工人員末經現場指揮人員同意,不得進入作業區域,以防事故發生。 9)、檢查各金屬結構的焊縫及疲勞狀況(主要受力部位)。 10)、檢查繩索、電器設備、制動器的安全可靠性。 11)、設置安全警戒區域,并由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12)、起板過程應由專人負責指揮,禁止多頭指揮。 13)、起板前須檢查確認繩進滑輪槽,各部位置正確到位,夾軌器夾緊,增加的壓重部位,結合部的緊固等情況應可靠。 14)、起板前,須檢查起重臂頭部與塔身的固定是否接觸,各部繩索、滑輪是否都在位。 15)、起板結束應進行試運轉及檢查調整各部位的緊固及間隙情況,以確保起板后的正常運行。 (2)塔式起重裝置加節安全管理措施 1)、風力在 4 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作業時突遇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將塔身固定。 2)、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3)、頂升操作的人員必須是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的專業人員,并分工明確,專人指揮,非操作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之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 4)、頂升作業時,必須使塔機處于頂升平衡狀態,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旋轉臂桿及其他作業。 5)、頂升發生故障,必須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進行頂升。 6)、頂升完畢應檢查各連接螺栓有未按規定的預緊力矩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作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3)塔式起重裝置運行操作安全管理措施 1)、塔吊整體安裝或每次爬升后,均須經規定程序驗收通過后才可使用。 2)、起重機必須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裝置。 3)、工作前應檢查鋼絲繩、安全裝置、制動裝置傳動機構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應予修整,經試運轉確認無問題后才能施工。 4)、操作工應持證上崗,應由持證的指揮工實施指揮。 5)、禁止越級調速和高速時突然停車。 6)、當機構出現不正常時,應及時停車,將重物放下,切斷電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繼續工作,禁止在工作過程中調整或修檢。 7)、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程。 8)、爬升操作時,應按說明書規定步驟進行。 9)、工作完畢后應把吊鉤吊起,小車收進,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配電箱,關閉司機門窗。 (4)塔式起重機拆除安全管理措施 1)、塔式起重機的拆除須編制專項拆卸方案,拆卸人員須持證上崗。 2)、設置安全警戒區域,并由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3)、檢查各工作機構的潤滑及緊固情況。 4)、檢查各金屬結構的疲勞狀況和連接狀況, 5)、檢查起重、變幅機構的剎車裝置,必要時進行調整。 6)、檢查塔機的吊索及輔助吊索具的可靠性。 7)、轉臺后部增加規定的壓重或攀繩,并夾緊所有夾軌鉗。 8)、放起重臂時必須先將吊鉤放到地面。 9)、準備傾倒塔身時,必須將起重臂頭部與塔身固定牢靠,塔身下方不得站人。 10)、塔身放倒后,必須分段墊實后再進行解體。 11)、運輸時注意托架車的調整緊固及塔機轉臺支腿的綁扎固定,防止自行脫出,鉤物傷人;將基礎吊放平,以免運輸中超高。 12)、塔機拆除過程中應有專人負責指揮,禁止多頭指揮。 四、腳手架工程 (1)腳手架搭設安全管理措施 1)一般要求 1、建筑登高作業(架子工),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架子工的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技工帶領、指導下,非架子工未經同意不得單獨進行作業。 2、架子工必須經過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或高度近視以及不適合于登高作業的,不得從事登高架設工作。 3、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著裝靈便(緊身緊袖),在高處(2m以上)作業時,必須佩帶安全帶與已搭好的立、橫桿掛牢,穿防滑鞋。作業時精神要集中,團結協作、互相相應、統一指揮,不得翻爬腳手,嚴禁打鬧玩笑、酒后上班。 4、班組接受任務后,必須組織全體人員,認真學習領會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討搭設方法,明確分工,并派 1 名技術好、有經驗的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揮和監護。 5、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和高溫、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風、雨、霧過后進行檢查,發現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時修復,合格后方可使用。 6、腳手架要結合工程進度搭設,搭設未完的腳手架,在離開崗位時,不得留有未固定構件和不安全隱患,確定架子穩定。 7、在帶電設備附近搭、拆腳手架時,宜停電作業。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作業時,腳手架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最小安全操作距離不得小于《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8、各種非標準的腳手架,跨度過大、負載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腳手架,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批準的意見進行作業。 9、腳手架在搭設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頂部時,里排立桿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桿高出沿口 1~1.5m,搭設兩道防護欄,并掛密目安全網。 10、腳手架搭設、拆除、維修必須由架子工負責,非架子工不得從事腳手架操作。 2)材料 1、本工程采用雙排鋼管扣件式腳手架,由公司搭架專業組搭設。采用有出廠合格證明、無變形、裂縫的扣件和 48MM 直徑壁厚 3.3 的鋼管。 2、扣件:采用可鍛造鐵制做的扣件,其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I5831-1995)的規定。扣件使用前進行質量檢查。 3、腳手板:可采用鋼、竹材料兩種。 4、安全網:嚴禁使用損壞或腐朽的安全網。 5、提升式腳手架相關材料由專業分包提供,要求相關資料齊全。 3)基本要求 1、搭設前應清楚障礙物、平整場地、夯實基土、做好排水,根據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礎驗收合格后,放線定位。 2、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于 2 跨,厚度不小于 5cm 的木板。 3、腳手架應由立桿、縱向水平桿、橫向水平桿、剪刀撐、拋撐、縱、橫掃地桿和拉接點等組成,腳手架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在允許施工荷載作用下,確保不變形、不傾斜、不搖晃。 4、承重的滿堂腳手架、立桿的縱橫向間距不得大于 1.5m。縱向水平桿(順水桿)每步間距不得大于 1.4m。檀桿間距不得超過 750mm。立桿底部應夯料,設置墊板。 5、滿堂腳手架應設登高措施,保證操作人員上下安全。 6、步距應控制在 2m 以內,必須高于 2m 時,應有技術措施保護。 7、采用剪刀撐保護腳手架的穩定性。 (2)、腳手架拆除安全管理措施 1)、拆除現場必須設置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過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地面監護人必須履行職責。 2)、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準搭設在腳手架上,應領立設定。 3)、如遇強風、雨、雪等特殊氣候,停止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夜間一般應停止拆除作業,除特殊情況并經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拆除。拆除中應具備良好的照明設備,配備監護人員。 4)、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高處作業規定執行和遵守安全紀律、拆除工藝及方案要求。 5)、建筑內所有窗戶必須關閉鎖好,不允許向外開啟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員進入崗位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7)、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密目安全網---題腳板---防護欄桿---擱棚---斜拉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 8)、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9)、所有的連墻桿、斜拉桿、隔離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10)、所有的桿件和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桿件隨著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11)、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工藝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范執行。 12)、當日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13)、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桿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理。 五、懸挑式卸料平臺安全管理措施 (1)設計安全管理措施 1)、周圍臨邊三面用直徑48的鋼管設置1.5米高的護欄,護欄立桿與主次梁焊牢。護身欄下設置180mm高木擋腳板。護欄外側掛密目安全網。 2)、在鋼平臺顯著位置標明容許載重量、管理者標牌,標志牌應可靠的固定在欄桿上。 3)、鋼平臺內物料長、寬、高不得超過護欄所限范圍,任何物料嚴禁放在防護欄上進行吊運,材料堆放對稱分散,嚴禁集中于一側堆放,堆放材料應盡快吊運下樓或運至樓內,嚴禁材料在平臺內堆放過夜。 4)、鋼平臺使用時,應設專人對平臺進行檢查監督,發現鋼絲繩銹蝕損壞應應時調換,焊縫脫焊應及時修復,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5)、在使用過程中不允許拆除鋼平臺上的任何部件。 6)、每日班前必須對卸料平臺進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認真執行有關吊裝及鋼結構焊接的有關規定,在起吊安裝時,專業工長應有詳細交底。 8)、平臺安裝安成后,使用前必須經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后經相關方簽字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安全措施 1)、卸料平臺安裝人員必須是經考核合格的專業人員。 2)、安裝人員必須戴好安人帽、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 3)、在安裝之前對卸料平臺、鋼絲繩、繩卡進行質量檢查并驗收合格后方可安裝。 4)、為增大安全系數,按原設計兩側各一根鋼絲繩的前提下,在兩側各回一根同樣大小規格的鋼絲繩。 5)、對材料搬運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禁超負吊裝。 6)、在拆裝卸料平臺的過程中,均要由塔吊起吊,進行定位,然后進行鋼絲繩的加固。在全部安裝完成投入使用之前,對兩側的鋼絲繩是否受力均勻、鋼絲繩有無破損、繩卡的螺栓是否擰緊、腳手板是否安裝穩定牢固方面進行檢查,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7)、在使用過程中,應定期對卸料平臺進行專項檢查,相關人員簽字后進行歸檔。 六、人工挖孔樁安全管理措施 為有效杜絕人工挖孔樁工程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在安全技術管理上應從以下幾方做好工作。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佩帶相應勞動保護用品,特別是井下作業人員,必須穿好長筒絕緣膠靴,井口作業人員必須拴好安全帶和系好保險鉤。 (2)每天開始作業前及施工中,現場的作業人員都應配合項目機電人員認真檢查提升機的轆轤軸、支架、吊繩、掛鉤、保險裝置和吊桶(或土筐)、剎車制動等設備和工具是否完好無損,防護設施是否安置到位和正確牢固可靠,發現問題時及時向機電人員報告,并在修復及設備試運行正常完好后方準許正式使用。 (3)混凝土護壁澆筑時,應注意高出井沿(厚度與護壁相同),保護井口和防止物體滑落井內傷人。孔內運出的土石料應堆放在離井口以外的地方并及時清理出場,在井口周邊1米范圍內不堆放雜物,保持作業場所整潔。 (4)作業井口保證有人配合作業,不得隨意變換。當井下有人作業時,井上作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應密切注意井下作業狀況,并做到井下人員輪換作業。 (5)井孔上下設立可靠的聯絡信號或喊話等方式經常與井下保持聯絡,發現異常時應立即幫助井下作業人員撤離井底返回地面,并報告項目經理檢查處理。 (6)作業人員上下井時必須乘坐專用安全乘人吊籠,不得隨意攀爬護壁和乘坐吊桶(或土筐)、吊繩等方式上下井,以防造成高處墜落事故。 (7)當孔深超過時,應在距井底處設置一道半圓形鋼筋防護網并牢固固定。在吊運物料時,井下人員應緊貼護壁|來源|考試|大|站在半圓形防護網下,以防落物傷人。半圓形鋼筋防護網設置時應隨進尺深度逐節下移固定,始終保持在設置高度范圍內。 (8)井下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隨時注意井內的各種變化情況,如地下水、流砂、流泥、塌方、井圈護壁變形、有害氣體、不明物等,發現問題及時回到井上報告項目管理人員采取措施處理解決。每節挖孔進尺深度應根據實際土質和地下水位而定,地下水壓力較大,出現較多涌砂、涌泥等可采用降水方案,并用鋼筋沿護壁插下,然后用草袋子或麻布之類的物品先堵住流砂和流泥,再清孔綁筋支模澆灌混凝土護壁。發現爛井時應另行編寫處理方案,由項目經理部組織專門人員討論實施,處理時專職安全員應在井上負責觀察,井下作業人員必須拴好安全繩。 (9)人工挖孔施工時應保證每節護壁混凝土設計厚度、同心度、直徑及垂直度,每挖成一節就應及時綁扎鋼筋支模并澆灌混凝土,護壁混凝土澆灌要周圍同步上升,振搗密實,待混凝土達到規定強度后方可拆模。 (10)井底抽水時,原則上應在挖孔作業人員上到地面后再合閘抽水,然后立即關閉電源,嚴禁帶電作業。孔內抽水用電設備應采用一機一閘一保險;電纜應采用潛水電機用防水橡皮護套電纜,不得有接頭,且應架空敷設,不得承受外力,還應有防磨損、防潮、防斷等保護措施。未級電箱應裝有可靠的漏電和接零保護;漏電保護器的動作電流的動作時間應選用控制范圍為和的型號,如遇水量較大需邊抽水邊挖的,應在項目經理同意下采取足夠的安全防護(如穿密封絕緣服),并有專人監護并設置專門保護電源時方可進行井下作業,井孔內作業應采用安全電壓,防水帶罩燈泡,防水絕緣電纜引下進行照明。 (11)當挖孔深度超過時,應開始采用壓力風管引至井底進行送風,特別是對存在臭水、污泥和異味的井孔,下井作業前必須對井內送風,并用小動物(如鴿子)等檢測,確認無有毒氣體后方可下井,作業過程中不得間斷送風,以防有害氣體中毒窒息事故發生,地面還須常備氧氣瓶等急救用品。 (12)每日作業結束后井口必須按要求制作鋼筋網蓋,并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燈。禁止在夜間進行挖孔作業,遇特殊情況需夜班作業時,須經現場安全負責人同意,并有安全員現場指揮、監督檢查與技術指導。 (13)當遇有孤石、強風化和中風化巖層時,可在孔內進行松動爆破,但必須事先編制|來源|考試|大|爆破方案,由專業作業人員進行。起爆方法宜采用電力起爆法,爆破時必須由專人統一指揮,停止孔內作業,待井下作業人員全部撤離井底回到地面安全范圍外,并警示周圍人員安全撤離后才能起爆。火藥爆破后必須對孔內進行通風排煙,經檢查煙霧排凈后,爆破人員須先下井檢查,確認無瞎炮并向挖孔作業工長簽證交接后,挖孔人員方可下井。下井后應先清除護壁上的濺泥和石渣,并進一步檢查護壁的受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作業。 (14)在挖孔作業過程中,各作業班組必須認真填寫日報表,并對存在隱患問題及時整改。經審批認可后組織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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