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劉小琴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小區物業管理的建議》(第74號提案)收悉。經報區政府同意,現答復如下: 一、強化物業服務行業監管 (一)完善物業公司市場準入制度 一是嚴把信用關。2018年,國務院簡政放權,取消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和物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管理,現依據《四川省物業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物業企業信用管理系統,將物業服務企業分為AAA,AA,A,B,C五個等級,根據物業企業服務水平高低,區分不同層次,逐步達到優勝劣汰的準入、退出機制。二是嚴把準入關。市住建局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管理暫行辦法》《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和規范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四川省物業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針對我市前期物業招投標存在的薄弱環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建設局還專門建立了物業招投標專家庫,我局將按照職能職責加強對前期物業招投標監管,嚴把入口關。 二、完善物業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物業管理糾紛處置機制,持續指導街道完善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妥善處置群眾投訴、12345等與物業相關的信訪投訴,提升群眾的滿意度,規范全區物業管理活動。二是持續完善物業服務質量評價機制,定期開展全區物業企業服務質量評價,根據評價發現的問題向物業項目有針對性的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對綜合評分70分以下的項目進行重點跟蹤,確?!百|價相符”。近期我局聘請了第三方物業評價機構對我區40個物業小區繼續開展物業服務質量綜合評價工作,側重對安置房小區和各街道信訪投訴較多的高層住宅小區進行評價,以評促改推動我區物業服務水平逐步提升。三是持續完善物業承接查驗工作機制,督促全區符合條件的住宅小區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物業承接查驗工作,做到應做盡做,為界定小區后續管理責任主體提供了充分依據,減少因主體責任不明導致的矛盾。 三、加強物業管理監督管理 一是加強物業企業監督力度,常態化開展小區物業服務情況檢查工作,尤其是對小區電梯、綠化、消防、衛生等關鍵環節開展檢查,發現問題下發整改限期通知,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嚴格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服務職責,提供優質服務。二是加強行政執法力度,對在物業服務質量評價、小區檢查巡查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遇到物業企業拒不整改或未按時整改到位的,則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依法依規移交相關部門進行處罰。三是強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監管力度,建立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第三方審計機構和專業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參與實質監管制度,即聘請第三方工程造價審計機構對維修事項報價進行審核。通過監管制度,物業服務企業、維保公司、業委會的不規范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切實降低了小區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促進了物業行業的健康發展。 四、規范物業服務收費機制 (一)建立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制度。由廣安區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承擔調解日常工作,并聘請兩名退休法官專職開展調解,及時化解物業行業中涉及業委會成立、換屆、罷免和物業費收取等相關糾紛。 (二)改進司法機構對物業訴訟的處理模式。針對實際情況,積極銜接市級相關部門,協調法院和仲裁機構,優化對物業欠繳訴訟的受理模式,比如可以嘗試以一個小區為單位,一次起訴一個小區未繳納物業費的業主,這樣既不增加法院的立案數,同時也能快速處理一個小區的批量訴訟業務,物業能及時收回業主未繳納的物業費,收入能及時覆蓋成本,沒有現金流上的資金壓力,有利于其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合同投入相應的人力物力財力去提供對應等級的物業服務;同時可以探索建立物業專門法庭,及時有效處理物業欠費訴訟。 (三)加強小區建設過程監管。組織自規、住建、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消防救援等相關部門加強小區建設全過程中的監管,對虛假宣傳、資金挪用、延遲交房、質量低劣、違規交房等要按照法律法規嚴格予以打擊,為交房后的物業服務創造一個良好的先天條件。 (四)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和執行。對物業管理相關領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宣傳和培訓,引導越來越多的物業服務相關各方依法參與物業服務活動;對物業領域相關違法違規的物業服務人和業主也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理,以案示警,以案說法,逐步形成一個依法治理、依法管理的行業風向。 再次感謝您對城鄉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對以上答復有什么不滿意的,請電話聯系或來函告知,區住建局電話:2222986,希望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此函。 【我要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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