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慧,華中師范大學文學院研究生 在現代漢語方言中,“媳婦”這一稱謂具有多重含義,其使用和理解因地域而異。根據李榮《現代漢語方言詞典》以及相關方言研究,在婁底方言中,“媳婦”指“兒媳,子之妻”,柳州方言指“兒子的配偶”,貴陽方言指“兒之妻”;在濟南方言和哈爾濱方言里,“媳婦”既可以指“兒媳”,也可以指“妻子”。那“媳婦”究竟是指“妻子”還是“兒子的妻子”呢? ![]() ![]() 從歷時角度來看,“媳婦”一詞出現較晚,本作“息婦”。 1.“息”字 “息”字初見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初為指事字,像鼻子出氣。戰國之后的篆體加“心”旁,為會意兼形聲字,從自(鼻子),從心。本義指氣息、呼吸。《說文解字》中解釋:“息,喘也。從心從自,自亦聲。” 古人以為氣是從心里通過鼻子呼吸的,由于呼吸是有生命的象征,因此“息”字進一步引申為繁殖、滋生,再引申指子女,后特指兒子。如西漢劉向《觸龍說趙太后》中“左師公曰:老臣賤息舒祺,最少,不肖。”又如唐代張籍《董公詩》中“汝息為我子,汝親我為翁”,《陳情表》“門衰祚薄,晚有兒息”中“息”都是此義。 2.“婦”字 “婦”的本義指已婚的女子,特指妻子,《爾雅》釋為“子之妻曰婦”。《說文解字》中釋為:“服也。從女,持帚灑掃也。”這里的“服”指的是服侍,而“灑掃”則是指打掃衛生。甲骨文和金文的“婦”字形象,左邊是一把笤帚,右邊是一個女人,這一形象直接關聯到古代婦女的主要職責——服侍家人和操持家務。結合“息”字指“兒子”之義,是以“息婦”指兒子之妻。這一用法在古漢語中也有所體現,如北宋張師正《括異志·孫翰林》有“乃召子婦詰之,云:老嫗言來日郎君欲就息婦房中宴飲,方責其妄語,即便走出”。 3.“媳”字 “媳”是后起字,出現較晚,《說文解字》并無提及此字。“媳婦”一詞則最早出現于《舊五代史·卷八十六(晉書)》:“《契丹國志》載皇太后降表云:晉室皇太后媳婦李氏妾言。”宋元開始,由于敘事文學的繁榮和口語化的發展,“媳婦”一詞漸多,如《東京夢華錄·娶婦》中的記載:“凡娶媳婦,先起草帖子,兩家允許,然后起細帖子。”在此句中,“媳婦”指“男子的配偶”。 ![]() ![]() 1.語義脫落 “媳婦”一詞的語義演變涉及“語義脫落”的問題。“一個特定的形式在語法化過程中會伴隨一個詞匯意義喪失的過程,這種現象以一種隱喻的方式被稱為'語義褪色’或'語義漂白’。在漢語雙音詞的詞匯化過程中也有類似的現象,一個組成成分的意義可能會在成詞之后漸漸脫落。”各種短語類型在詞匯化的過程中都可能會發生語義脫落的現象,偏正短語也不例外,其偏的成分或正的成分都有可能發生語義脫落。“媳婦”是偏正短語詞匯化中語義脫落的典型例子,在語義發展的過程中,“媳婦”在一些北方方言中由最開始“兒子的妻子”一義變為指“妻子”,本來偏的成分“息”的語義喪失了,只剩下了正的成分。如元代李壽卿《伍員吹簫》第三折:“非是我怕媳婦,只為我母親的遺言,有那兩樁兒在他手里,不敢違拗。”在這里“媳婦”指的是丈夫的妻子,“媳”的本義喪失。 2.偏旁類化 語言學中的偏旁類化現象是指在漢字書寫過程中,由于文義或上下文的影響,某些字的形體發生改變,以適應或趨同于其他字形或語義環境,以適應人們認知習慣和書寫便利的現象。這種現象在文字學上被稱為“類化”。類化涉及漢字的形、音、義三個方面,它不僅僅是漢字構形的變化,也是漢字發展過程中的一種自然演變規律。“媳”是“息”的后起字,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息”字的原始含義逐漸在語言使用中被遺忘或模糊,而“婦”字的“女”字旁則對書寫習慣產生了顯著影響。在“息婦”一詞的書寫過程中,“息”字逐漸被“婦”字影響,加上了“女”字旁,形成了“媳”字,進而衍生出了“媳婦”這一現代漢語表達。 ![]() ![]() 因此,可以總結“媳婦”一詞的發展路徑:先出現“息婦”一詞的表達,由于“息”在古代特指“兒子”,故“息婦”一詞尤指“兒子的妻子”;后來因為偏旁類化的原因,出現了“媳婦”的表達,在“語義脫落”這一環節中,“媳婦”由“兒子的妻子”衍生出“妻子”的表達。 在現代漢語中,“媳婦”的“兒子的妻子”和“妻子”的意思同時都保留著。現在一些地方的習慣稱呼“媳婦”仍指“兒媳”,指兒子的妻子,而弟媳、侄媳、孫媳等則分別指弟弟、侄子、孫子等的妻子。但為了避免歧義,人們也會使用“兒媳婦”或者“兒媳”來特指兒子的妻子。 總的來說,“媳婦”指兒媳婦的用法是語言發展和文化習慣共同作用的結果。隨著社會的發展,語言也在不斷地演變和適應新的社會環境。“媳婦”一詞的形成過程體現了漢語詞匯演變過程中語義、漢字構形以及構詞形式界面之間互動關系,具有較為獨特的歷史詞匯學價值。 ![]() 本期編輯:長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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