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深交所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8號——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以下簡稱《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指引根據創業板上市公司成長性、創新性特點明確了創業板“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的認定標準,有助于創業板更好服務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 具體來看,一是明確“輕資產”認定標準。上市公司最近一年末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權、使用權資產、長期待攤費用以及其他通過資本性支出形成的實物資產合計占總資產比重不高于20%的,可以認定為具有輕資產特點。 二是明確“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具有高研發投入特點的企業,要求公司最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不低于3億元且最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3%。 三是明確負面情形。指引明確,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的,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的比例不得超過募集資金總額的30%。 (文章來源:人民財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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