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案底可能要沒了 注意了,你的案底可能要沒了,咱都知道,一旦有了案底,想當兵、考軍校、進公務員隊伍是不可能的,更揪心的是,不光自己一輩子受影響,連孩子家人都會受牽連,但現在不一樣了,最高人民法院正推進,輕罪前科消滅制度。簡單說就是,如果當初被判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那些犯罪記錄可能會被封存起來。這樣的話你找工作、孩子上學、考公、考編、進國企全都不受影響。再也不會被過去的錯誤影響一輩子了,你清楚了嗎? 人民法院構建輕罪前科消除制度 2024年8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辦、人民法院新聞媒體總社出版的《人民法院報》,刊登了《輕罪時代的犯罪治理及其制度供給》的文章,并提到了關于構建輕罪前科消除制度的內容。 文章指出:目前面對大量的輕罪案件,我國實施著非常嚴苛的前科處罰(前科報告、職業限制、政審等),導致很多案件“輕罪不輕”,出現犯罪行為及其后果“倒掛”現象。容易把輕罪之人推向社會的對立面,成為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因此有必要建立前科消滅制度,重點內容包括: 其一,輕罪前科消滅的適用對象。刑法應規定三年以下的輕罪犯,可以適用前科消滅制度。當然,對于某些可能被科處較低罪刑的犯罪(如性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應保持“零容忍”。 其二,前科消滅的后果。前科消滅后,權力機關則有義務宣告罪刑記錄被注銷,并恢復犯罪人受損的權利: (1)免除前科報告義務; (2)前科不再構成加重懲罰的量刑情節; (3)任何企業、用人單位不得歧視前科消滅后的人或給予不公正對待。 其三,前科消滅的配套制度?,F代信息網絡社會,除了應消滅前科產生的“規范性評價”,還應消解前科的“非規范性評價”,故需優化我國的犯罪記錄制度,即擴寬我國的前科封存,將輕罪成年人犯罪記錄一并納入,減少犯罪記錄被二次傳播、使用的風險;另一方面建立輕罪前科消滅主體的數據庫。已被消滅前科的,數據庫應有特殊“已消滅”標記,并明確未經法定許可,禁止被查詢、共享、復用。█網絡交友+投資理財=詐騙:新鄉市工信局和中國移動新鄉分公司聯合制作反詐宣傳視頻,提醒廣大群眾:如果有網友主動加你和你聊投資,不僅風險低,而且回報高,不要沖動!這肯定是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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