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掌握樓市的最新資訊 重磅消息!7月22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征求《住宅設計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事關全新住宅設計標準,適用于江蘇省新建城鎮住宅的設計與建造,新增層高上調、取消100米以上超高層住宅等多項要求。1、住宅建筑最大高度不超過80m,一般不得設置100米以上住宅。2、新建商品住宅層高不應小于3.1m,保障性住房等其他住宅層高不應小于3.0m,四層以上住宅層高不應大于3.6m(局部挑高除外);設有地暖、管道式新風或集中式中央空調系統的住宅,層高不應小于3.15m。4、鼓勵在住區規劃布局時預留無人航空器(無人機)起降場、配送接收點等低空物流配送所需的基礎設施空間和物理條件。5、住宅宜在設計、建造、運維全過程應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6、住區內應設置無障礙機動車位、根據條件設置子母車位或較大車位(寬度不小于2.6m,長度不小于5.5m)、動車停車庫(場)應100%配建充電樁或預留安裝條件。7、鼓勵設置空間開敞、無圍護結構的架空層作為休閑、健身、娛樂、學習、綠化等公共空間使用,架空層應與住區景觀一體化設計,打造室內外融合的公共空間。9、住宅套型入口應設過渡空間,滿足換鞋、收納、清潔等功能需求。10、最高入戶層為四層及四層以上,或最高入戶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高度超過9m的住宅建筑,每個住宅單元應至少設置1臺電梯。 11、住宅地下層單元門廳裝修標準宜參照首層單元門廳,架空層應根據功能設置要求進行整體裝修設計,并同步交付使用。以下為原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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