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錢幣博物館關于征集文物藏品的公告中國錢幣博物館作為錢幣類專業博物館,負責對古今中外錢幣、金融史及相關實物和資料進行征集、保管、展覽和研究。為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充實館藏,傳承國家傳統金融文化,加強紅色金融研究,深入踐行“服務央行、服務社會”的宗旨,現公告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文物藏品。 一、征集范圍(一)金融史實物 金融史實物指能夠反映中國古代和近現代經濟金融活動的相關實物,包括但不限于: 1.與古代經濟金融活動相關的工具,如撲滿、算盤、天平、砝碼、錢柜等; 2.與古代貨幣金融相關的文獻資料; 3.近現代經濟、金融事件的文書、照片、錄像等檔案資料; 4.清代民國時期的股票、債券等; 5.清代民國時期金融機構相關物品,包括票號、銀號、錢莊、典當行、銀行,相關的印章、招牌、賬單、賬冊、存折、支票、信函、各類業務文件、宣傳單、海報等。 (二)歷代貨幣及與貨幣發行相關的實物、文獻資料 1.歷史珍稀貨幣,如五代十國銅錢,元代、清代金錠,元代、明代紙鈔等; 2.其他種類貨幣,如信義工商儲蓄銀行紙幣,中孚銀行紙幣,天津志成銀行紙幣,大漢銀行軍用票等; 3.各類花錢; 4.先秦至民國時期與貨幣鑄造、發行相關的范、模、母錢、樣錢等實物和文獻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先秦至兩漢時期的錢范; (2)元明清民國時期的鈔版; (3)清代民國時期的造幣鋼模; (4)明清時期的母錢、樣錢; (5)與貨幣鑄造、發行相關的文獻資料。 (三)紅色金融實物 紅色金融實物指中國共產黨自誕生之日起至1949年,能夠反映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開展革命斗爭和經濟金融建設的相關實物,包括但不限于: 1.革命根據地金融機構相關實物,如銀行印章、鈔版、保險箱,以及各類業務文件、宣傳單、海報、辦公用具等; 2.革命根據地金融機構發行的貨幣、股票、債券等; 3.革命根據地重要經濟活動和金融事件的見證物,包括報紙、通告、出版物、信函、手稿、書信、題字、圖片等。 二、征集要求(一)藏品來源合法、所有權清晰、保存狀態完好,藏品提供者需承諾對藏品的合法性負法律和經濟責任。 (二)研究價值高、珍貴程度較高的藏品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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