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18日,廣東省揭陽市普寧市流沙鎮上發生一宗命案:僑光村某幢306房女主人紀鳳妹被人槍殺在其家中。 持槍殺人,案情重大!當晚11時許,普寧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死者丈夫紀某報案后,立即組織全所民警火速趕往現場,進行外圍調查,同時將情況報告市局刑警大隊。很快,市局副局長佘家雄、莊義泉帶領刑偵人員迅速趕到現場,當即成立了專案組。 專案組民警對現場進行了認真勘查,發現紀鳳妹系頭部中槍彈死亡,尸體側臥在客廳入門處,旁邊一大攤鮮血尚未凝固,死者臥室內的大衣柜、書桌有明顯的翻動痕跡。 根據現場情況分析研究,局領導安排刑警立即調查詢問有關人員,從情殺、仇殺、圖財三方面展開偵查。 死者48歲,有外遇的可能性較小,其丈夫作風正派,夫妻感情好,可以排除情殺;仇殺的可能性也極小,丈夫及兒子阿忠在做生意過程中,待人和氣,從未與人結仇。專案組由此確定了案情性質為搶劫殺人。 調查中,死者丈夫紀某提供了一個重要情況:紀的朋友齊國英發案當晚曾到過現場。 圍繞這一情況,民警們馬上展開了細致的調查。 據紀提供,齊國英是他多年前做生意認識的朋友,46歲,河北省保定市人。7月15日晚,齊打電話到紀家,說是來普寧購買一批手提電話機,要紀幫他聯系。紀一聽老朋友到了流沙鎮,就叫他到自己的成衣店會面。見面后,紀某熱情地邀請齊到家里去坐。離開店時,紀當著齊的面,從店中保險柜拿了24萬元現金帶回家中。 16日晚,齊來到紀家,紀說已替他聯系了一批980型手提電話機。當談到價格時,齊國英說對方的價高了,他報了一個價,與對方的報價相差很大,沒有談妥。 17日晚,齊國英再一次來到紀家。這次只有紀的兒子阿忠在家。齊坐了一會,阿忠有事要外出,因家中無人,就叫齊一起下樓。兩人下樓時,齊又談起手提電話機的事,并問阿忠,他父親是跟誰聯系的,能否回家去查那個人的電話號碼,他自己跟那個人聯系。但阿忠沒有答應他的要求。 18日晚7時左右,紀某正在家中洗澡,忽然聽到有人叫門,匆忙中,他將放在臥房的16萬元現金先拿到廚房藏好,再去開門。他隔著客廳鐵門看見門外站著的是齊國英,就讓他進來。齊坐下后,說自己已在潮陽峽山訂購了10部手提電話,已付訂金,要一兩天后才能提貨,希望紀到時幫忙郵寄。大約坐了30分鐘,紀之妻紀鳳妹回家了,齊國英說他也要回旅社休息(但沒說回哪家旅社),正好紀某也有事要出去,于是一同下了樓,行至流沙鎮僑北路口時兩人分了手。 毋庸置疑,齊國英有重大作案嫌疑! 根據紀某提供的情況,局領導馬上安排民警清查流沙鎮所有的賓館、旅社。 19日,民警們查到,齊國英7月14日登記入住流沙華僑大廈305房間,已于7月18日晚9點半左右退房離去。 如此看來,齊的行為十分反常:其一,齊對紀稱是來普寧購買手提電話機的,但所說的價格與時價相差甚大,顯然做生意只是借口; 其二,齊到流沙后每晚都到紀家,但卻矢口不提自己住在哪家旅店,似故意隱瞞行蹤; 其三,17日晚,齊與紀之子阿忠下樓時,多次要與其回家查電話號碼,很反常,可能是伺機作案; 其四,18日晚,齊對紀說要過一兩天才能到峽山提貨,但當晚案發后齊提前離開流沙,也未與紀道別。 同時,根據現場勘查,齊的情況與兇手作案特點吻合。 從現場尸體倒地的位置看,死者與兇手熟悉;兇手進門就行兇,是外地人作案的特點;死者臥室被翻動,其他房間無翻動痕跡,說明兇手目標明確;齊見過紀拿錢回家放在臥室,對現場熟悉。據此推斷,齊國英有重大作案嫌疑。 兵貴神速!20日,一支由揭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偵查員謝慶標、城北派出所副所長李葉榮和普寧市局刑警大隊偵查員占金雄等3人組成的緝捕小組,當天趕至廣州,翌日飛往石家莊,然后乘車趕到了保定。 根據紀某提供的地址,齊國英在保定市有兩處地址,一為裕華中路某號,另一處在環城南路小校場某號。民警們在保定市刑警支隊的配合下,兵分兩路,馬上前往查詢,卻發現裕華中路某號是齊國英承包的一個工藝美術服務部,但齊本人很少來這兒,近日服務部的人也沒有見到他。而環城南路某號是齊父的住址,現已拆遷。齊國英自己住的小校場某號樓3單元302房,也已租給他人住。 兩處撲空,民警們沒有泄氣,好在手中還有一個在流沙華僑大廈調查到的齊登記的地址:保定市北市區靈雨寺街某號。 民警們遂扮成電話修理班工人,以修電話為名上門察看動靜,了解齊的去向。齊家人說,齊平時白天都不在家,晚上早則10點,晚則下半夜才回來。 經連續兩天的外圍走訪調查,民警了解到,齊國英21日晚回到家中,22日也回了家,估計其23日還會回家。于是,24日凌晨6時,保定市公安局刑警二大隊派出5名民警配合廣東專案組,將齊家包圍起來。 8點,一個中等身材、夾著皮包的男人出了門,進入埋伏民警的視線之中。 此人粗壯結實、滿臉橫肉,知情人告知:這就是齊國英! 民警們一聽,像盤旋在空中的老鷹發現了獵物,但并不急于俯沖似的,悄悄跟蹤他走過一條街,趁路上人少之時,幾人一同撲上前去將齊國英抓住,對他說:“我們是公安局的!”齊尚未反應過來,已被推上車。 嫌疑人已抓獲,但兇器何在?一定要找到兇器,找不到殺人兇器,此案就破不了。 據了解,齊有兩個情婦:一個叫趙明,30歲,某裝修公司職員;另一情婦叫實芙蓉,原是齊國英兒子的女朋友,實芙蓉與齊之子談戀愛時常去齊家,被齊國英看中,齊國英便常常帶實出去玩,給她買東西,很快便將這朵“芙蓉花”搶了過去,為此,齊的兒子曾與他打過架。 民警們分析,齊妻與齊關系不好,齊子因女友被搶更恨父親,僅齊女還與齊說話,所以齊肯定不會把重要東西放在家里。兩個情婦也各自有家,手槍類的兇器自然也不會放在她們那里。 那么,殺人兇器到底藏在什么地方呢? 民警們細細走訪調查,了解到齊有一輛面包車,分析槍很有可能就藏在車上。 事不宜遲。民警們迅速趕到停車場,對齊的面包車進行搜查。這一搜,果然在副駕前工具箱中搜出五四式軍用手槍1支,彈夾中還上著6發子彈!槍用一大團棉紗包裹著,塞在塑料袋里,外面用一件雨衣包得嚴嚴實實。 搜到槍支,民警們緊懸在喉嚨口的心總算放了下來。連日來辛苦沒白費,疑犯落網,兇器查獲,可以舒口長氣了。 然而此時大功尚未告成,齊國英經商多年,浪蕩江湖,平日里吃喝嫖賭俱全,是一只既兇殘又狡詐的狼,取供一定會碰到難處。 果然,審訊一開始就碰了“釘子”。 齊國英供認:7月14日他是到過普寧流沙,但沒有干過違法事情,手槍不是他的,也不知從何而來。 警方當然不會被他的謊言迷惑。南北警方共同研究,商定好各攻一個缺口。在車上搜出的槍支號碼與保定槍支的編號很接近,肯定是保定的,于是保定警方提出由他們審槍支的來源,普寧警方審兇殺案。 審訊依然毫無結果。 8月1日,一輛警車從普寧流沙出發,司機區元勤、黃建明日夜兼程,趕到河北保定,同追捕小組3名民警一起,將齊國英押上警車,帶回普寧繼續審訊。途中對齊國英嚴加看守,不敢稍有疏忽,吃飯也不敢離開。民警們日夜兼程,三天兩夜跨越來回3150公里的地域空間,于8月4日將齊國英押回了普寧。 連續3天的審訊,狡猾的齊國英依然如故,一口咬定自己沒干過什么。民警們毫不氣餒,一邊耐心審訊,一邊繼續搜集罪證。 經鑒定槍支,認定現場的彈殼與彈頭就是齊所藏的槍支發射出來的。有了這個結果,民警們的信心更足了。他們抓住審訊中齊回答的破綻,節節進擊。老奸巨猾的齊國英被逼得沒了退路,但他仍裝出十分無辜的樣子,不時編織出一件件合法的外衣,將自己緊緊地包裹起來。然而,經驗豐富的獵手已揪住了狐貍尾巴,怎會輕易撒手? 破綻之一:此次齊來普寧的目的是做“大哥大”生意,其所說價格卻與當地相差甚遠,據他說是先套套價錢。民警問他,保定市那邊的價格是多少?他卻回答不出。 破綻之二:齊說回去時帶的10萬元錢在火車上給人偷了,但他對當事人說只帶來了5萬元。 破綻之三:齊矢口否認槍是他的。問車是誰的?齊說是他的。幾人使用?他一人。有幾個鑰匙?只一把。 “既然只有一把鑰匙,你說槍不是你的,怎么解釋?”民警追問。 齊犯于是編織了一個小故事,他說不知誰把槍藏在他車上,他從廣東回保定后,開車出去,經過一條馬路,路上有一處井蓋被盜,車輪在井邊碰撞了一下,車上便掉下一個包來,他撿起一看,包中有一支槍,他當時本想扔掉,后來又想25日去上交公安部門,沒想到24日自己就被抓起來了。 擔任審訊的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鐘建豐便問他有多少個仇人? 齊答沒有仇人。 鐘說,既無仇人,誰放槍支在你車上害你?你不如干脆說這支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好了。 破綻之四:齊一直回避作案時間,咬定自己是18日晚8點退房回保定去的。可民警在調查時卻了解到齊是晚上9點20分至9點30分之間才退房離店,可見他心中有鬼。 民警一系列的反駁戳穿了齊國英的串串謊言,使得齊啞口無言。在證據面前,他不得不低下了頭。 8月7日下午6點鐘,在民警的智慧和毅力面前敗下陣來的齊國英,終于開口交代了殺人罪行。 原來,齊國英約在10年前便因做生意結識了紀某。交往之中,齊多次到過僑光村某幢306號紀家,并了解到紀家中每天都存放有大量現金。近兩年齊因生意失敗而負債,遂萌發了來普寧搶劫紀家的念頭。 7月12日,齊犯攜帶一支五四式軍用手槍,懷著一個罪惡的目的乘車南下,14日下午到達普寧流沙,住進華僑大廈305號房。他像一頭餓極了的狼,第二天便開始了與獵物的密切接觸,且時時覬覦著下手的時機。 發案當晚(7月18日),齊與紀在僑北路口分手后,行至華僑大廈門口又返回紀家。在門外,齊從隨身攜帶的黑色旅行袋中拿出手槍上了膛,然后叫門。當時紀家僅有紀鳳妹一人在家,問齊有什么事。齊說有現金放在身上不方便,想暫寄放在紀家。騙得紀鳳妹開門后,他又騙她說讓她清點一下錢數,并有意將包放在地上,當紀鳳妹蹲下身準備清點包內那并不存在的錢時,齊立即現出惡狼的兇相,掏出手槍對著紀鳳妹頭部開了一槍,紀當即倒下。 齊殺人得手,立即走進紀的臥室翻尋財物,只見書桌下有一塑料袋,里面沉甸甸的全是硬幣,齊沒拿。這時齊聽到外面有動靜,趕緊拿起黑色旅行袋走出紀家,發現門外沒人,又上到4樓察看,見沒有動靜,齊又下到3樓再次進入紀家搜錢,卻發現客廳木門由于紀鳳妹尸體壓迫而自動上鎖,齊無法入內,遂逃回華僑大廈305房,匆匆忙忙收拾行李退了房,當晚乘車逃往廣州,21日上午回到保定后,將手槍藏在面包車上。 當民警追問齊國英作案使用的手槍是從何而來的時,齊國英交代,他已不記得是哪年了,反正是20多年前從鄰居韓家偷來的。當時韓是法院干部,齊有一次去他家發現韓家無人,枕頭下露出一支槍柄,齊便將槍偷去藏了起來,包好埋在地下,搬家時又轉移到新的地方,此次作案前才拿了出來。 至此,全案終告破獲。不久后,齊國英被依法判處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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