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顏體楷書間架結構九十二法是后人根據顏真卿楷書的結構特點,對清末黃自元《間架結構摘要九十二法》進行改編而來的,它系統地總結了顏體楷書結字的規律和方法。以下是其中的部分內容: 1. 天覆者,凡畫皆冒于其下:上面是寶蓋的字,其余筆畫應帽于其下,如“宇”“宗”“空”“宣”等字。 2. 地載者,有畫皆托于其上:下面有底托狀的字,其余筆畫應托于其上,如“生”“至”“并”“直”等字。 3. 讓左者,左昂右低:以左半部為主的字,左邊要高,右邊要低,如“讀”“績”“臻”等字。 4. 讓右者,右伸左縮:以右半部為主的字,右邊要長,左邊要短,如“錦”“期”“敬”等字。 5. 有橫擔的字,中橫應該寫得長些:如“喜”“安”“重”等字,中橫起到平衡和支撐的作用。 6. 有豎筆貫中的字,中豎應正直不歪:如“中”“木”“垂”等字,中豎是字的重心所在。 7. 勾拿筆不應彎曲、短小:如“葡”“萄”“蜀”等字,勾拿筆要寫得挺拔有力。 8. 勾衄筆不應直長:勾衄筆即豎鉤,如“寸”“才”“可”等字,豎鉤不宜過長且要稍有弧度。 9. 橫短撇長:如“左”“在”“有”等字,橫畫短,撇畫要伸展。 10. 橫長撇短:如“右”“布”“谷”等字,橫畫長,撇畫則相對較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