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物業費的案件中,不要接受物業公司和法院提出的任何形式的和解和調解。也許你想的是解決問題,而他們其實就是在挖坑和核對證據,會讓你處于很不利的局面。 二,在法庭上,不要承認收到過任何形式的催款通知,即便是鐵板釘釘的通知也不承認。 三,一定要單獨提出三年訴訟時效的抗辯要求。 四,絕不要主動交物業費,一定要抱著一種觀念,法院判決我交多少我就交多少,要我的物業費可以,請你起訴吧。 五,在法庭上,一定要看清楚書記員的記錄,防止法庭上的書記員作假,為物業公司提供方便。 六,如果物業公司采取過激的行為,打110報警是最正確的選擇,而不是選擇社區民警,如果民警有包庇物業公司的行為,要及時的向督察機構投訴。 七,在法庭外,一定要向住建局,12345平臺,國務院客戶端等機構積極的反映小區的公共收益的問題,這一點大概率的都是大多數物業公司的死穴。 八,如果物業公司的財務狀況,服務等級等情況沒有及時的公布,一定要向住建局,物業科等有關機構反映,物業公司侵犯小區業主知情權的問題。 九,要向紀委及時的舉報,住建局、街道辦內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公共收益等問題上包庇物業公司的行為,舉報他們在工作作風上存在慵、懶、慢、浮的現象 十,不要想著去加入什么業委會,那些口號和想法實際上是空中樓閣,水中之花。 十一,不要總是幻想著小區的業主能夠團結起來,或者大多數業主能夠團結起來,讓小區奔向美好的未來,這些都是虛假的,不可能存在。 十二,不要想著你的房屋漏水,等情況就可以免你的物業費,因為兩者之間不是同一個法律關系,在這種小額訴訟的程序中,是不可能兩者同時審理的,這樣的維權幾乎不存在,無關的情況說的越多就會讓你越失敗。 十三,不要想著那些服務人員,那些保安保潔會怎么樣的可憐?那些是物業公司的老板剝削的結果,和我們業主沒有任何關系,亂世之中無圣母,這樣才能救自己。 十四,小區會怎么樣?社會會怎么樣?小區沒有物業,以后會怎么樣?這些都不是我們考慮的,我們應當牢記我們只是小人物,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我們只有獨善其身的份,沒有兼濟天下的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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