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學上達”的儒家實踐哲學研究——理事圓融的內在超越路徑
摘要
“下學上達”作為孔子晚年提出的核心命題(《論語·憲問》),構建了儒家獨特的“內在超越”實踐路徑。本文通過文本考辨與思想史分析指出:該命題本質是“理事雙向互嵌的動態實踐結構”,而非“下學以用事,上達以明理”的線性二分。在“下學”(人倫日用)與“上達”(天道性命)的辯證運動中,儒家以即事顯理、以理導事的邏輯,實現了對西方哲學“現象/本體”二元對立的超越。宋明儒者(朱熹、王陽明)通過“理在事中”“知行合一”等命題深化此模式,最終形成中國特有的“極高明而道中庸”的生命智慧,對當代人文學術與實踐哲學具有重要啟示。
關鍵詞:下學上達;理事圓融;內在超越;實踐哲學;儒家
一、問題提出:對“用事-明理”二分法的反思
“下學上達”作為儒家實踐哲學的核心命題,其詮釋長期受制于西方認識論框架。當前學界主流觀點將其簡化為“經驗實踐→形上認知”的線性進程:“下學”被界定為對具體事務的學習(如禮樂儀軌、人倫規范),“上達”則被視為對抽象天理的領悟(如天道法則、性命之理),二者構成從“現象”到“本體”的遞進關系(陳來,2014;唐君毅,2005)。這種詮釋雖便于納入現代學術體系,卻遮蔽了儒家思想“體用不二”的本質特征。
牟宗三曾尖銳指出:“'下學上達’的核心不在'事理二分’,而在'即事即理’的體用不二”(牟宗三,1997:122)。這一判斷揭示出:儒家對“下學”與“上達”的理解,并非割裂的兩個階段,而是同一實踐過程的一體兩面——“下學”始終蘊含“上達”的可能,“上達”必須回歸“下學”的場域。二者通過“理事互嵌”形成動態平衡,其關系可表述為:
graph TB A[下學:人倫日用] -- 即事顯理 --> B[理事互嵌] C[上達:天道性命] -- 以理導事 --> B B --> D[圓融境界:極高明而道中庸]
這一框架突破了“用事-明理”的二分思維,更貼近儒家“知行合一”的實踐精神。本文即以此為基礎,通過文本溯源、哲學分析與思想史梳理,重構“下學上達”的本真內涵。
二、文本本源:孔子“下學上達”的本義重探
(一)原始語境中的三重意涵
《論語·憲問》載孔子言:“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 此語出自孔子晚年,是對自身生命實踐的總結,蘊含三層深刻意涵:
其一,起點平等性。“下學”的對象并非精英專屬的高深學問,而是“人人可及的灑掃應對、禮樂射御”(《論語·子張》)。孔子強調“有教無類”(《衛靈公》),正是基于“下學”場域的普遍性——無論貴賤賢愚,皆可在日常實踐中開啟超越之路。
其二,過程實踐性。“達”并非靜態的認知結果,而是動態踐行中的生命領悟。孔子自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為政》),可見“上達”是隨“下學”深化而逐步顯明的境界,而非脫離實踐的玄思。
其三,歸宿超越性。“知我者其天乎”揭示“上達”的終極指向——生命與宇宙秩序的共鳴。此處之“天”非人格神,而是“四時行焉,百物生焉”(《陽貨》)的生生之道①,“上達”即通過人倫實踐契入這一宇宙節律,實現“天人合一”的精神升華(李澤厚,2011:89)。
(二)對“事理割裂”的批判
孔子從未將“學事”與“達理”割裂為二:
一方面,“下學”即含天道。《八佾》載“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祭祀作為具體儀軌(事),其核心不在形式本身,而在通過誠敬之心貫通神圣性(理)。孔子強調“道在邇而求諸遠”(《里仁》),正是反對脫離日用談天道。
另一方面,“上達”必返實踐。“吾道一以貫之”(《里仁》)的“忠恕”之道,絕非抽象原則,而需在“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雍也》)的人際交往中體證。若脫離具體事務,“上達”便成無源之水。
三、哲學展開:理事互嵌的三重辯證結構
(一)下學涵理:日用常行中的天道開顯
儒家認為,天道并非懸浮于經驗之外的抽象本體,而是內在于人倫日用的生命秩序。“下學”的過程,本質是通過具體實踐讓天道自然開顯。
實踐場域 蘊含天理 經典表述 孝悌之行 仁之本(《學而》) 有子曰:“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政治治理 仁政天道(《孟子》)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朱熹對此有深刻闡發:“飲食起居之常,莫非天理”(《朱子語類》卷十三)。他以“格物致知”為功夫,主張通過窮盡事物之理(下學)體認天理,正是強調“事”對“理”的承載作用——灑掃應對看似瑣碎,實則是“理”的具體呈現(《河南程氏遺書》卷十八)②。
(二)上達導事:天道對實踐的燭照
“上達”并非對“下學”的脫離,而是以澄明的天理反哺實踐,使行為超越功利性,獲得價值自覺。
境界升華 反哺實踐 例證 “知天命” 畏而不拘(《為政》) 孔子拒見陽貨而守禮(《陽貨》) “耳順” 和而不同(《子路》) 孔子批評冉有仍存教誨之心(《先進》)
王陽明以“知行合一”深化此義:“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傳習錄》)。他認為,“知”(上達)若不轉化為“行”(下學),便非真知;“行”若缺乏“知”的引導,便成盲動。二者的辯證統一,正是“理”對“事”的引導機制。
(三)理事圓融:圣賢境界的終極達成
“下學”與“上達”的往復運動,最終指向“理事圓融”的圣賢境界。其邏輯關系可表述為:
graph LR 事[人倫日用] -- 下學 --> 理[天道性命] 理 -- 上達 --> 事 事理[理事互滲] --> 境[從心所欲不逾矩]
這一境界在理論上表現為張載“民胞物與”(《西銘》)的宇宙倫理——將孝親、治國等具體實踐(事)與“天地為父母”的宇宙關懷(理)貫通為一;在歷史上則體現為王陽明龍場悟道后“平叛治民”的事功——心學智慧(理)并非空談,而是轉化為安邦利民的實踐(事),實現了“內圣”與“外王”的統一。
四、思想史演進:從漢學到實學的詮釋嬗變
(一)漢唐:事理分層的漸進論
漢唐儒者對“下學上達”的詮釋仍未突破“分層遞進”思維。鄭玄注《論語》稱“下學人事,上達天命”,將“人事”與“天命”視為兩域;皇侃《論語義疏》進一步強調“由事及理,階次分明”,認為需先窮盡人事,方可上達天命。這種詮釋雖重視實踐的基礎性,卻割裂了人事與天道的內在關聯,使“上達”成為外在超越的目標。
(二)宋明:理事一元的內在突破
宋明理學通過本體論革新,實現了對“理事關系”的突破性詮釋:
程朱理學提出“理在事中”(《二程遺書》),認為天理并非脫離事物的“虛理”,而是“器中之道”,“下學”即“格物窮理”的過程,消解了理的超驗性;陸王心學則以“心即理”為核心,主張“事上磨練”(《傳習錄》),認為實踐本身即是本體的呈現,無需外求,徹底確認了“即下學即上達”的內在性。
(三)清代:實學對空疏的糾偏
宋明理學后期漸入“空談心性”的誤區,清代實學對此展開批判。顏元在《存學編》中尖銳指出:“宋儒上達下達判為兩途”(卷四),主張“習行”為要,認為耕讀、禮樂、兵農等具體實踐皆含天道,反對脫離事功的“上達”空談。這一思想雖未突破“理事一元”框架,卻強化了“下學”的優先性,為儒家實踐哲學注入務實精神。
五、當代價值:對現代性困境的啟示
(一)破解二元對立思維
現代性的核心困境之一是“現象/本體”“理論/實踐”的二元割裂:杜威實用主義雖強調“實踐”,卻將其降格為工具理性的載體;存在主義雖關注“超越”,卻陷入個體主觀主義的困境。儒家“理事圓融”模式則提供了第三條路徑——在日常實踐(下學)中體認超越意義(上達),既避免理論空疏,又防止實踐異化。
這一智慧對療愈現代“意義危機”尤為重要:當職場技藝、家庭責任等“下學”場域被工具化時,“下學上達”提醒我們:勞動不僅是謀生手段,更是“修身”的功夫;人際不僅是利益交換,更是“體仁”的契機,由此重塑勞動與生活的尊嚴。
(二)教育學重構案例
傳統教育的弊端在于將知識傳授與價值培育割裂,“下學上達”模式則提供了整合路徑:
傳統模式 “下學上達”模式 知識灌輸 書法習字→ 修身養性(通過筆墨實踐體會“中庸”之理) 道德說教 社區服務→ 仁愛自覺(在助人行動中體證“民胞物與”)
日本“修學旅行”制度便蘊含此精神:學生在奈良古寺巡禮(下學)中,不僅學習歷史知識,更通過對文物的敬畏、對禮儀的踐行,培育文化認同與生命敬畏(上達),其本質是儒家“即事顯理”的現代轉化。
結論
“下學上達”是儒家回應“如何在此岸成就超越”的根本方案。其精髓不在于“用事以達理”的階段性跨越,而在于:
1. 本體論上:確立“事理互嵌”的宇宙觀——天道并非外在于人道的抽象法則,而是通過人倫日用顯現自身,“下學”與“上達”同屬一源; 2. 方法論上:構建“即下學即上達”的實踐功夫——格物致知與誠意正心同步,認知與行動始終統一,拒絕“知而不行”或“行而不知”; 3. 境界論上:達成“從心所欲不逾矩”的內在自由——理事雙泯,既非離事求理的玄虛,亦非逐事失理的功利,最終實現“極高明而道中庸”的生命圓融。
這一思想不僅塑造了中國“知行合一”的文化基因,更為全球現代性困境中“意義重建”提供了扎根于生活實踐的東方智慧。
參考文獻(部分)
1. 古籍 -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M]. 北京:中華書局,2012. - 王陽明.《王陽明全集》[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 張載.《張載集》[M]. 北京:中華書局,1978. 2. 專著 - 牟宗三.《心體與性體》[M]. 臺北:正中書局,1997. - 杜維明.《儒家思想:以創造轉化為自我認同》[M]. 北京:三聯書店,2013. - 李澤厚.《論語今讀》[M]. 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1. 3. 期刊論文 - 陳來.《論“下學上達”》[J]. 中國哲學史,2014(03):5-12. - Tu Weiming. Confucian Humanism in a Modern Perspective[J]. 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 2005(32): 479-496.
腳注: ① 孔子對“天”的認知非實體神,而是“四時行焉,百物生焉”(《陽貨》)的生生之道,其核心是宇宙的秩序性與創造性。 ② 參見《河南程氏遺書》卷十八:“灑掃應對,便是形而上者,理無大小故也。” 二程認為,事無大小皆含天理,下學功夫無分巨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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