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儲說左下(二十五)故私怨不入公門原文:解狐薦其仇于簡主以為相。其仇以為且幸釋己也,乃因往拜謝。狐乃引弓迎而射之,曰:“夫薦汝,公也,以汝能當(dāng)之也。夫仇汝,吾私怨也,不以私怨汝之故擁汝于吾君。”故私怨不入公門。譯文:解狐舉薦他的仇人做趙簡子的相。他的仇人以為關(guān)系好轉(zhuǎn)而消除了對自己的仇怨,就前去拜謝,解狐于是拉開弓迎頭射去,說:“我舉薦你是為公,是因?yàn)槟隳軇偃巍:湍阌谐穑@是我的私怨。不能因?yàn)榕c你有私仇,就讓君主不能了解任用你。”所以私怨不關(guān)公事。賞析也就是說,公是公,私是私,公私要分明;私怨不關(guān)公事,亦不能因私廢公。韓非在其《外儲說左下》里,通過解狐為趙簡子的兩次舉薦為例,專門闡述了“私怨不入公門”這一道理。第一位,解狐向趙簡子舉薦了他的仇人做趙國的國相,后來他的這位仇人以為兩人關(guān)系好轉(zhuǎn),以為解狐已經(jīng)消除了對他的仇怨,于是就前去拜謝解狐。而當(dāng)他見到解狐時(shí),不想解狐竟然拉開弓迎頭向他射去,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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