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不允許 政策依據:《社會保險法》規定:每人只能保留一個有效的社保賬戶,跨地區就業時應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接續)。 全國社保系統已聯網,重復參保會被系統自動識別。重復繳費部分將按“先轉后清”原則處理:僅退還個人賬戶金額,企業繳納部分歸入社保統籌基金,不予退還。對員工來講,重復繳費無法合并年限或提高待遇。企業如果為員工重復繳費,企業支出無法追回。 2、員工已經在其他地方參保的情況 處理方式:公司應要求員工提供外地社保參保證明,并為其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手續。根據《關于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7〕26號),員工的社保關系可以轉移至公司所在地,繼續繳納社保。 社保關系轉移接續只轉移實際繳費年限,不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果員工拒絕辦理轉移,公司仍需為其繳納社保,否則將面臨未參保的法律風險。引文 3、員工放棄社保的協議或說明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社部令第13號),員工放棄社保的協議或說明無效。公司不能以此為由不為員工繳納社保。 4、農村戶口員工的情況 根據《關于切實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59號),農村戶口員工享有與城鎮職工同等的社保權益。公司應為農村戶口員工繳納城鎮職工社保,確保其享受更全面的社會保障。即使員工在農村有社保,公司仍需為其繳納城鎮職工社保,否則將違反《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二、員工自愿不買社保,對公司有何風險? 即使員工自愿放棄,企業仍面臨以下風險: 1、法律合規風險 根據《社會保險法》,企業必須為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員工繳納社保。員工“自愿放棄”的協議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視為無效。若員工提起勞動仲裁或社保投訴,企業需補繳社保并承擔每日0.05%的滯納金。 2、用工風險 工傷賠償:若員工發生工傷,因未參保,企業需全額承擔賠償,如醫療費、傷殘補助等。 3、稅務稽查風險 未繳社保的員工工資可能被認定為“勞務報酬”,需按20%-40%稅率補繳個稅。 4、信用風險 社保欠繳記錄影響企業信用評級、招投標資格及融資貸款。 三、如何正確處理? 1、確認用工性質 勞動關系:若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繳納社保。 勞務關系:如臨時顧問、實習生等,可簽訂勞務協議,按勞務報酬申報個稅。 2、規范操作流程 書面聲明不可替代參保 即使員工簽署《自愿放棄社保聲明》,企業仍需依法參保。 替代方案: 要求員工提供外地參保證明,確認其社保狀態; 若員工在異地參保,可協商發放社保補貼,計入工資總額繳個稅。 個稅申報注意事項 員工在兩地領取工資時:分別申報工資薪金個稅;年度匯算清繳時合并計稅,由員工自行通過個稅APP辦理。 規避工傷風險 為未參保員工購買商業意外險(如雇主責任險),作為臨時保障。 3、長期解決方案
四、政策依據摘要 五、總結 1、禁止重復參保:立即核查員工異地社保狀態,避免雙重繳費。 2、必須依法參保:即使員工自愿放棄,企業仍需繳納社保,否則面臨補繳、滯納金及賠償風險。 3、優化用工結構:通過勞務外包、崗位調整或購買商業保險降低風險。 4、如果員工堅持不參保,公司應記錄員工拒絕參保的原因,并要求員工簽署書面聲明,同時保留相關證據。 5、公司應定期檢查社保繳納情況,確保所有員工的社保關系處于正常狀態。 2025年社保全面由稅務征收后,監管力度持續加強,建議企業優先合規。如需具體操作模板(如勞務協議、社保補貼方案),可跟任老師溝通,提供完整的方案及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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