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倬云于8月3日去世后,網(wǎng)上一片追悼甚至哀悼之音,當然這都是許先生的“信徒”或粉絲之為,在他們心中許倬云是一位大師,大師死了,他們自然要傷心欲絕的。不過對那些討厭許倬云的人來說,自是拍手稱快,恨不得罵上一句:這個老家伙的!或者不屑一顧地來一句:老許終于死啦! 對于許倬云先生,筆者向來不感冒,或者了解不多,因此對于他的離世,也沒啥感覺。本人倒以為,許先生既然活了95歲,也夠本了,走就走唄,有啥不舍得的;再說這個世界本來就很“草臺班子”,有什么可留戀的,老先生走得應該很從容呢。 然,一文友曾告筆者說,許先生走了,怎么不寫兩句?我想也是,那就寫兩句吧。 關于許倬云,大家都對他的學識、著作津津樂道,喜歡他推崇他的,說他是華語世界文壇之翹楚,不僅是卓越的文學家、史學家,還是很牛的經(jīng)濟學家、考古學家、社會學家等。 不喜歡他的人,說這些都是虛名,沒什么含金量,他就是個偽大師而已。 崇拜許倬云的人說,他是當代華裔海外中國史家的代表。不過我至今不太明白的是,他研究中國歷史跑到外國(美國)有什么優(yōu)勢?難道在美國能搞到更多的中國歷史的資料,還是更有利于對中國古文化的考古?總之,大師級的人物,其行為都是令人難以理解的。 許倬云先生有句廣為流傳的話,他說,在新中國建立以前,中國農(nóng)村的變化不大,跟漢朝時差不多。 這話有意思,不知道許先生是貶低當時的中國農(nóng)村呢,還是在夸贊呢。說貶低吧,那漢朝可是中國歷史上頂牛的一個時期,世界強國啊;說夸贊吧,意思是中國的兩千多年等于沒發(fā)展? 許倬云先生最令人稱道的是,他致力于大眾史學,不寫王侯將相,不講開疆辟土,只“為老百姓寫史”,他一直希望中國數(shù)千年的文化“綻現(xiàn)一番魚躍鳶飛的美麗新世界”。他非常喜歡華夏文化,學術代表作有“古代中國三部曲”,以及“中國文化三部曲”等,他的每一本書,都離不開中國文化。 總之,許先生雖身在美國(生前為匹茲堡大學教授),卻以中國文化為驕傲,為中國文化的傳播做出了巨大貢獻。他雖在西方生活,但卻很討厭西方的“個人主義”思想,認為它在如今的美國已經(jīng)墮入享樂主義的深淵。他認為,如今的美國清教徒信仰已經(jīng)喪失,其文化“淺薄而煽情,熱鬧而空虛”。 但作為一名華裔美國人,許先生對美國的前途還是比較憂心的,面對美國的頹廢,他曾提出拯救的方案,也就是用中華文化的“集體主義”來代替其個人主義。同時,他又認為,“美國的個人主義對中國的集體主義也有調(diào)劑作用”。 許倬云精辟地指出,“個人主義走到極點是渙散,集體主義走到后面是專權。”所以,這兩種主義要互相學習,才能共同進步。 有許多人對于許倬云這樣的思想很推崇,比如著名作家王小波,當年他在美國留學時,曾拜許先生門下讀書,對老師相當佩服。但后來王小波卻對許倬云的“中華文化可以幫助美國甚至整個西方解決他們的后現(xiàn)代問題”的思想表示懷疑,又不贊成許倬云的中華文化拯救論了。 對于這些純學術問題,筆者不再贅述,本文要講述的是一段關于許倬云先生的一個官司,或者說是一樁文壇公案,以此作為對許先生近百年漫長而精彩人生的一個側面了解。 這場官司,許倬云是被告,原告方則是大名鼎鼎的李敖。雙方也是有師生之緣的,那么李敖為何要告老師呢?原因是,許倬云說李敖有偷書等劣跡,李敖認為許倬云誹謗,于是就將之告上法庭。 李敖這人,人如其名,狂傲自負,桀驁不馴,是個標準的狂人,就像范曾自稱是500年一遇的人才一樣,李敖也曾公開吹牛:“五十年來和五百年內(nèi),中國人寫白話文的前三名,第一名是李敖,第二名是李敖,第三名還是李敖。” 李敖還是有仇必報之人,且善于死纏爛打,不是省油的燈,誰要是跟他打官司,估計都沒戲。果然,許倬云敗訴,賠付李敖200萬…… 許倬云跟李敖是在臺大結緣的。 1949年,19歲的許倬云考入臺灣大學外語系,校長傅斯年看他的歷史成績不錯,小伙子是塊學歷史的料,就建議他上歷史系。于是許倬云在大二時直接轉到歷史系了。自此,他同歷史學分不開了。 1957年,許倬云到美國芝加哥大學讀博士。1962年,他博士畢業(yè)后,拒絕了五份美國工作的邀請,選擇回到中國臺灣。當時他是第一位從美國學成返臺的文科博士,自然是香餑餑的存在,在臺大,他同時在歷史系、史語所和“中研院”任職,后來還做到歷史系主任。 比許倬云小五歲的李敖是1954年考取臺大的,開始他上的是法律專業(yè)。因對法律不感興趣,李敖想轉到歷史系,但他可沒有許倬云的關系,能讓校長幫忙轉系。轉不成,李敖就直接退學,再考一次,最終考入臺大歷史系。 因此,二人在臺大歷史系就有了瓜葛。當然那時回國后的許倬云是老師,李敖還在讀博,是學生輩。 許倬云是從美國留學回來的,年紀輕輕的,當然比較自負;而李敖更加自負,根本不把這個海歸派看在眼里,兩人就杠起來。 當時臺大歷史系有個老教授叫姚從吾,這人是國民黨元老級別的,比較牛,都快70了,還不退休,血氣方剛的許倬云對他很不感冒。許倬云認為姚從吾人品有問題,而且喜歡依附政治力量,所以看不起他,二人就有些矛盾。 但姚從吾卻喜歡更加血氣方剛的李敖,對李敖多有提攜。許倬云認為姚從吾在捧李敖。李敖就是姚的打手。因此,許倬云同李敖之間就矛盾重重,他甚至在李敖的學業(yè)上“使絆子”。 后來李敖在他的《李敖快意恩仇錄》中,曾提到他跟許倬云的關系。書中有許多罵對方的話,比如他說許倬云到歷史系當系主任,是拍馬屁的結果:“現(xiàn)在你做了歷史系主任,算是你馬屁到家。不過你總該知道,亂來是不行的。南港你的女秘書藍小姐,已被你逼婚下海做舞女……” 許倬云天生有殘疾,李敖就諷刺人家:“許倬云大我五歲,他一出娘胎就有四肢萎縮的怪癥,這種怪癥,一百萬中只有六個,而他獨占六分之一。” 當時的李敖確實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誰都敢罵,他經(jīng)常寫文章罵人,甚至罵國民黨要員,也因此入獄數(shù)次。 不過,許倬云也不是吃素的。后來,許倬云把他和李敖的交往寫進一本書里,即《許倬云談話錄》,其中有這樣的描寫: “李敖聰明有余,沒有章法。我跟李敖之間很不愉快,因為他說謊,偷書。他把姚從吾先生房間的書偷出去,賣掉了,有一個美國的學生在街上找到一本書,有臺大歷史系圖章,送過來給我,說這是李敖賣出去的。等到李敖要畢業(yè)的時候,我不蓋圖章,所以他沒畢業(yè)。” 還有這樣的文字:“后來李敖和余光中、蕭孟能都交惡了。蕭孟能先生出國,把保險箱鑰匙交給李敖,李敖把蕭孟能的畫都拿走了……蕭孟能捧李敖出來,信任他,當他是朋友,他卻把朋友家里的字畫偷掉。李敖對不起蕭孟能。” 這兩段文字中,許倬云說李敖曾經(jīng)偷書、偷字畫等。2010年1月間,許倬云在中國大陸時,以口述方式,由大陸地區(qū)記者撰寫出版了《許倬云談話錄》,把李敖的劣跡記述其中。 書公開出版后,對李敖的名聲自然影響不小。要知道,2010年,李敖都75歲了,也是“大師”級的人物了,豈能受得了這種氣?這還了得!李敖可是個睚眥必報的人,因此決定收拾許倬云了。 當時許倬云都80歲了,也經(jīng)不起折騰了,于是想息事寧人。他要求出版社刪掉批評李敖的內(nèi)容,并積極要求出版社回收書籍,避免內(nèi)容繼續(xù)散播。但問題是,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書已經(jīng)出來了,哪能那么容易收回來?而且,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李敖的壞名聲已經(jīng)傳出去啦。 李敖當然不善罷甘休,他不依不饒,非起訴不可。事情鬧了將近兩年,終于在2012年4月10日,臺北檢方受理了此案。李敖告許倬云誹謗,在當時的臺灣也鬧得沸沸揚揚。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許倬云的書在第一版出版后,使李敖在社會上評價受貶損的文字已開始散布,許倬云還為書的初版寫序,顯見書籍內(nèi)容均由他事前口述并事后審核同意的。 關鍵是,許倬云沒法證明他說李敖偷書、偷畫之類的事情屬實,因為事情的見證人都已作古,比如姚從吾已經(jīng)去世42年,蕭孟能也去世8年了,死無對證。因此法院判許倬云敗訴,賠償李敖200萬元,而且還要他在兩岸的媒體上公開登報道歉。 李敖這次賺大了。其實200萬臺幣也不是個大數(shù)字,也就24萬多人民幣。按說,李敖也不差這點錢,關鍵是他出了一口惡氣。 在許倬云這邊,當然也不差這點錢,人家在美國當教授,收入多了去了。關鍵丟不起這人,82歲,行將就木的人了,還讓人告上法庭,且輸了官司,這老臉往哪擱? 這下老李徹底爽了。開始到處賣弄自己的水平,吹噓自己打官司有多牛。他接受記者采訪時就得意洋洋地說:“各位,不要打官司,太累了。可是要打的話,就拜我為師!”記者們都哈哈大笑。 李敖接著賣弄說:“他(許倬云)流年不利,他倒霉。他碰到我這么厲害的人,把他抓到了。這官司打了幾年,我打贏了!”他繼續(xù)趾高氣揚:“……要把他鎖定,把他咬緊,像那個西藏的獒犬一樣……在歷史系,你是我的老大哥,比我還大5歲,你怎么可以這樣不尊重證據(jù)來胡扯呢!” 李敖就這樣嘚瑟了許久。 許倬云則大智若愚,也不再跟李敖杠了,認賭服輸。再說都一大把年紀了,還杠什么。 總之,這倆老頭斗來斗去,斗了一輩子,真叫人不省心。 這場官司盡管李敖贏了,但他終究還是輸了。因為僅僅過了6年之后,李敖就病逝了,只活了83歲。可許倬云一直活到10天前才壽終正寢,高壽95歲,比李敖強多了。 估計這倆老頭到陰間還得斗一番,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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