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水哥接到一個老鐵求助說是現場使用汽車吊吊運材料時,遇到外部檢查人員看了下吊車工況電腦數據后開具了重大事故隱患通知單,老鐵覺得很冤找水哥咨詢水哥在電話里給這位老鐵說你遇到行家了,然后給這位老鐵說的很清楚強制開關是做什么用,和判處依據出處,今天水哥抽空來寫寫。1.1強制開關含義通俗點就是強行解除各安全機構限制的開關.1.2安全機構組成及工作原理(超載保護裝置及安全限制裝置) 1.2.1如果負載力矩超過額定容許值,超載保護裝置將停止起重臂動作。逆向操作起重臂可減少負載力矩。操作起重機前必須檢查超載保護裝置的各工況。 1.2.2超載保護裝置必須與設備實際狀態一致。超載保護裝置的狀態可通過功能鍵輸入控制碼設定。 3.超載保護裝置是一安全保護裝置而非操作功能裝置,不可用于操作制動。起吊前,起重機操作員必須確認起吊物的重量,并不因安裝了超載保護裝置而對操作安全規范免責。 1.2.3通過超載保護裝置可顯示及控制操作半徑、起重臂長、滑輪高度、負載及起重能力使用率。 1.2.4起重臂端的高度限位器(包括主臂、一節副臂和二節副臂)可防止起重鉤撞向起重臂。操作起重機前應檢查高度限位器的各工況狀態。 1.2.5三圈保護開關可保障卷揚上有三圈鋼絲繩。當卷揚上只余下最后一層鋼絲繩,有必要目視檢查三圈保護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如果卷揚機構在起升方向上過卷,或鋼絲繩被更換,繼續工作前三圈保護需重置。 1.2.6操作起重機前,操作員須檢查超載保護裝置的各工況。起重機制造商不承擔因超載保護。 11.3.1強制功能,主要用于車輛突發狀況的維修與保養,車輛收車時,禁止使用此功能進行正常的吊裝作業或超載作業。 1.3.2本產品在出廠(銷售)后,不配置強制開關功能,如用戶需要此功能,需與客服簽訂詳細的功能需求協議,協議簽訂后客服傳遞相關部門為其開通強制功能; 1.3.3因使用強制功能進行吊裝作業或超載作業,有造成車輛傾翻及損壞的重大危險,車載電腦系統將記錄作業數據,因違規操作導致的車輛損壞將由用戶自行承擔。 2.1依據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中第八大條中第小條;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不齊全,失效或被違規拆除,破壞。2.2依據JGJ276-2012建筑施工吊裝工程安全技術規范中第4大條起重機械設備中第4.1條起重機械中第10條;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整,靈敏可靠,嚴謹隨意調整,拆除,不得以限位裝置代替操作機構。2.3依據JGJ160-2016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范中第7.3大條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中第7.3.10條中第4條起重機的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等安全裝置應齊全全整,動作應靈敏可靠。3.1有的會說我只是角度限位了,必須要這個角度才行只能開強制。水哥想說的強制一開后不管你角度還有力矩起升高度限位都全部解鎖了,沒有所謂的只是角度一說,爬臂角度小于廠家技術規格書里指導的角度造成設備傾覆率非常高,各位不要去賭運氣。3.2有時會遇到超過7-8噸多點沒事開下,此時也是覺得7-8噸多沒什么問題就開,沒有考慮設備的實際情況,極大幾率會導致設備傾覆或者折臂等情況發生。水哥想說這老鐵著的不冤遇到懂行的指導學習了下。不過這個學習成本有點高,強制一開所有的安全裝置全部處于解除出于失效狀態,在吊裝屆里有句話形容這個狀態;強制一開,開啟起飛模式不是吊物起來就是設備起飛。廠家的使用手冊里寫的很清楚涉及吊裝相關的規范里也有明確規定在設備的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可靠。2.加強工人與操作手的教育,對管理人員一崗雙責應落實到實處。3.進行供應商招標時應避免最低價中標,合理價。避免供應商進行小牛拉大車現象。編寫依據來源國內中聯重科, 徐工,三一,汽車吊使用維護指導手冊及相關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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