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第九十一卷 晉紀十三 東晉·晉元帝太興二年(戊寅,公元319年) 【原文】
【譯文】
【解析】 人的行為必然利己。 因為人是會理性思考的動物,但理性思考并不常在,更多是感性、沖動、情緒思考。 當然,在這種狀態下所求依然是為了利己。 但相比起理性狀態下的利己,這個狀態下思考出來的利己,往往是被別的東西包裹住的一種感覺。 通俗的來說,你以為你求得了利益,但實際上,你不過是在求一種感覺。 公元319年,結束了靳準之亂的劉曜稱帝并遷都長安,隨后冊封羊獻容未皇后,立其子劉熙為太子。 羊獻容不是一般人,她身上有兩個標簽。 其一,他是故晉惠帝的第二任皇后,其二,她曾經先后六次被廢立皇后,放在歷史上都是獨一份了。 前者自不用說,后者很有說頭。 公元300年,八王之亂第二階段開始,賈南風被殺,羊獻容第一次被立為晉惠帝的皇后。 晉惠帝貴為帝王,卻形同傀儡,作為皇后的羊獻容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之后,司馬家的王爺繼續大打出手,晉惠帝也在幾家之間輾轉。 到公元306年,羊獻容先后五次被廢后,又四次被立后。 如此反復,西晉皇室天家威儀蕩然無存。 羊獻容的存在已經變成了一個政治符號,野心家挾持她能夠獲得大義名分,至于是否拿羊獻容當皇后對待,肯定是沒有的。 期間,羊獻容還經歷了兩次生死危機,要不是有西晉老臣營救,可能就沒有后面的事了。 一個人的思想認知很大程度取決于他過往經歷的塑造,以至于他當下或未來表現出的行為也一定能看到她過往經歷的痕跡。 你覺得,經歷了這些的羊獻容,你覺得她會有什么感受?或變化? 我講個普遍的人性規律。 人會傾向于彌補自己過往經歷中的缺失,比如虧欠、遺憾、缺失、不可得等等。 就像《喜劇之王》中的那個富豪去KTV找初戀,是為了彌補不可得的遺憾。 又比如《人民的名義》中的祁同偉對權力的渴望,是為了彌補自己早年間被權力拿捏的無助。 羊獻容呢? 權力?榮華富貴?名位? 我覺得都不是,你得看她從300年到311年經歷的事。 朝不保夕、驚慌失措、任人宰割、視若玩物。 直白點講就是,這段時間的羊獻容是個活在不確定性中切極度缺乏安全感的女人。 如果羊獻容在公元311年洛陽城破時死了,萬事皆休,但后面羊獻容的生活發生了極大的轉變。 彼時,羊獻容被劉曜俘虜,劉曜見之心喜將其收入房中。 相比起晉惠帝,劉曜強太多,手里有兵權,人也威嚴,在劉曜這里羊獻容感到了久違的安全感和確定性。 但新的不確定性又來了。 萬一劉曜不要他羊獻容了怎么辦? 所以,你覺得羊獻容最佳生存策略是什么? 瘋狂抱住劉曜的大腿,盡一切可能的取悅他。 只要劉曜越愛她,那么羊獻容就越穩。 以劉曜的地位權勢,他是絕對不缺女人的,就算劉曜要立皇后,也優先會考慮政治聯姻,找個能提供政治支持的家族。 在立皇后這件事上,選擇羊獻容并不是最優解,但劉曜就這么干了。 這只能說明,羊獻容把劉曜搞得太舒服了。 事情到這里,也沒什么,無非是一個女子在亂世為求自保而攀附強者。 但上面材料最后5個字,卻很值得聊聊。
通俗的說法就是羊獻容,干政。 歷朝歷代,對于后宮干政都是非常忌諱的。 但你翻遍史書你會發現,對于羊獻容干政,并沒有什么具體她做了什么。 可見,干政的確有,但并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停留在形式動作上,并未產生實際影響。 明明得到了劉曜的寵愛,萬一干政讓劉曜不滿,這不是得不償失? 羊獻容作為官家出身的女人大概率是知曉如此的風險,但還是那段經歷給她造成了太深的心理陰影。 人都有求安全感、穩定性心理需求的存在。 一個經歷了動亂的人,對于安全感、穩定性會有更高的需求閾值。 一旦風吹草動都會造成心理上的巨大波動。 而現實生活中,這種人往往會別常人需要更大的安全感和穩定性。 可平常生活給不了她怎么辦? 那就試探、測試,從他人對自己的反饋中獲得。 對于羊獻容而言就是干政,試探劉曜對她的態度,是否會在干政這件上對自己愛的縱容。 當然,羊獻容的試探力度也很克制,都是小事,也都點到為止,劉曜的反應也非常好。 這就像甄嬛給皇帝批奏折一樣,是干政不假,但皇帝不在乎,甄嬛也沒有權力欲,但因皇帝對她這種格外對待卻非常享受。 所以,羊獻容的干政本質是什么? 是一個經歷動亂的女人,為了獲得更多安全感、確定性采取的一種是屬于女人方式的小胡鬧。 再直白一點就是,彌補自己缺失的安全感、確定性。 僅此而已。 【閑扯】 就像開頭說的,很多時候人的行為,他自己都搞不清楚他到底要什么的。 最典型的就是到底是要解決具體的事和情緒需求,大多數人是搞不清楚的。 比如,黃曉明在節目中說的,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 比如,父母給孩子瘋狂報班。 比如,老人把子女是否聽自己的話等同為孝順。 比如,領導要報告,屁大點事非要搞個十幾頁PPT做數據分析。 比如,股民在網上找自己買的股票的好消息。 有個大V說,你到底是想要贏,還是辯個輸贏,其實就是這個意思。 贏,就是結局問題,得到現實的東西。 辯個輸贏,就是單純的贏的感覺,或者說某種情緒。 現實往往兩者是不相同的。 只有“贏”層面的東西,才能讓你有所得。 至于辯個輸贏,你贏了又能如何,現在爽一下,明天依然如故。 但是我覺得,人要情緒無可厚非。 只不過,如果你要“贏”,那就要注意情緒的干擾,把關注集中在具體的事上。 如果你要情緒、要感覺,那就要清晰明了的描繪出自己所要具體的感覺,而不是寄往與某個事、行為來兌現情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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